秀书网>都市小说>江远>第四百九十三章 稳
  午后。

  阳光暖如老狗。

  一缕缕的光线打在玻璃上,耀的人满脸金光。

  一百多名警员,装备齐整的守在一家小饭店周围,并将街上的一些人慢慢疏散。

  埋伏在这种人来人往的地方,显然是有点不符合惯例的,但余温书等不及了。

  他们从中午确定了嫌疑人的身份——通过外卖网站的手机号和订单号,也经过了照片的辨认等多种手段,令人没想到的是,嫌疑人整个中午,都在陪着老婆孩子玩淘气堡。

  也就是现在饿了,一家三口才出了商场,到了后面的一个小巷子吃饭。

  虽然还可以再等,但再等下去的风险也是越来越大的。

  他们面对的可是贩毒团伙成员,是专职杀人的家伙,与偶尔杀一次人还准备不充分的普通桉犯不一样,说不定什么时间,一个电话打过来,他就跑掉了。

  说实话,要不是淘气堡里都是小孩子,余温书都有考虑在商场里进行抓捕。

  现在这条后巷里的小饭店,已经算是不错的选择了。

  小饭店里,化名李军,真名李明宇的男人正满脸宠溺的望着自己六岁的女儿。

  都说七八岁是狗都嫌的年纪,六岁的小女儿应该是最后的可爱年纪了。李明宇很珍惜这段时间,总想将大部分的精力放在家庭这边,以至于连杀人都有些拖延起来。

  “哎,我过几天还是得出去一趟。家里就你和孩子了。”李明宇喝着小饭店里的澹茶,低声念叨一句。

  妻子“恩”的一声,道:“那你早去早回,老板要求太多,你就别伺候了。其实你就送送外卖,偶尔打点零工什么的,也挺好的。咱们平时开销也不多,省省也够用了。”

  “那哪里够用。”李明宇笑笑,心道,家里的开销又不是单单吃吃喝喝就行了,买房子交房贷,买车子交学费,还有日常出来玩的开销,节假日的惊喜,攀比用的奢侈品等等,哪一样都少不了。

  李明宇当初要不是加入了贩毒团伙,他就一个快递员或者外卖员的身份,房租都快要交不起了。

  不过,自从开始杀人以后,他反而更喜欢自己的外卖员的工作了。

  骑着心爱的摩托车,在不断变化的城市里转悠,时不时的送一份餐点,又或者剁死前几天写差评的人家的狗,晚上回到家,吃着老婆做的饭,耍弄耍弄小女儿,这种充满烟火气的生活,最是惬意不过。

  “吃饱了回去吧。”李明宇起身,打了一辆滴滴。

  带女儿出门,他就不骑摩托车了,来市中心的话,连自己的车都懒得开。

  李明宇临出小饭馆前观察了一下,接着就下意识的停下了脚步。

  “继续走,跑就开枪了。不想当着你女儿的面被逮捕,你就配合我们。”长阳市的刑警负责抓捕,配了好几把枪,还有好些电棍电棒。

  按照他们的计划,李明宇要是持枪反抗的话,当场就要给他弄翻了,美式居合也在所不惜。

  这可是职业杀手,或者低端一点的说,是犯罪团伙里的枪手,大部分的刑警都只听说过,没见过这种人。

  第一次见,又是在闹市区,唯一的见法就是躺着见。

  李明宇的脑袋“嗡”的一声。

  他充满烟火气的生活结束了!他预见过这一天的到来,早几年,他甚至还期待过。

  然而,退场之时来临,他才发现,自己依旧是什么都没准备的样子。

  “我不跑。”李明宇道:“我给女儿说一声,喊一嗓子。然后我就束手就擒。”

  “可以,你跟我出门来。我给你上手铐,上了手铐,你再喊。”负责抓捕的刑警也不是同情心泛滥。放在古代,李明宇这种人就是所谓的亡命之徒,他连自己的命都不在乎了,很难讲他有没有什么后手。

  给他一点点满足,让他有一点顾忌的同时,也让他放松警惕。

  李明宇被顶出了小饭店的门,几名刑警立即冲了上去,电棍举起来又落下。

  “你们说好让我喊一嗓子的。”李明宇拼命的挣扎。

  负责抓捕的中队长道:“我也说了,上了铐子,你再喊。”

  李明宇被人骑着上了铐子。

  整个过程要让外人看来,就仿佛刑警霸凌了李明宇一样。

  接着,两名粗壮的刑警将李明宇给扶了起来,背后的手铐闪闪发亮,给领导们难得的安全感。

  “妞儿,爸爸提前出去工作了,电话过来了,回头我给你们打。”李明宇说着放松下来,闭眼被送上了囚车。

  后面的老婆孩子喊了什么,他也顾不上了。

  ……

  作战室

  余温书和白健站在了电脑屏幕后面,总有点不真实的抽离感。

  “所以说,凶手真的就是一名外卖员?还靠杀人赚来的钱买房?”余温书有点难以置信。

  搞来搞去,职业杀手竟然只是副业吗?

  如果职业杀手是主业就更惨了,那说明跑外卖是副业,杀人的收入竟然还不够生活的。

  江远也倍感意外。他原本以为外卖服就是简单的做个伪装,没想到凶手竟然早早晚晚的积极出车,积极送外卖,以至于他在黄袋鼠家的站点工作了好几年,都没被注意到。

  也就是刚刚落座的时间,李明宇已是交代了出来。

  “贩毒团伙,竟然在市区里制毒。”负责的刑警将电话打过来的时候,余温书都听不下去了。

  将房间里的几个小年轻赶了出去,余温书直接放了免提。

  就听说话的刑警一五一十的报告道:“李明宇也不知道团伙内有多少人。他们组织比较严密,互相之间要求保守秘密。团伙总部设在水东,是一栋普通的办公楼,内部装有多个监控和摄像头。他们隔一段时间,就在大厦内集中生产。”

  “他们生产出来的毒品,主要也是卖到外地去,本地并不销售。”刑警接着道:“二号王兴寨是另一个贩毒团队的成员,对本地铺货这件事念念不忘,因此被李明宇干掉了。”

  “两个犯罪团伙?”余温书更觉得崩溃,长阳市的地界,安静如斯,这突然就出现了两个贩毒团伙,实在让人……

  白健轻声道:“余队您别着急,其实两个犯罪团伙,一个犯罪团伙,有什么区别,说不定两个犯罪团伙,都是从另一个犯罪团伙中分裂出来的。”

  余温书不禁点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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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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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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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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