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江远>第二百零五章 分人
  陌生人作案,比熟人作案要更难侦破。

  熟人作案可以沿着通讯录去一个个的排查,可以根据人际关系做对比,陌生人作案的意外因素就太多了。

  当久了警察就会知道,揣测一個人的行为,其实是件非常吃力不讨好的事。而正常人,也是非常难以预测罪犯的行为的。

  就比如眼前的案子,按道理说,就应该是死者的老公做的。

  他是最有理由杀人,最有理由带走孩子的。但在受害人身亡的时间段里,死者老公刚撸串结束,拍着肚子睡大觉呢。

  竟是一点责任都不用负的,就死了出轨的老婆,还不用分钱——唯一的问题就是小孩子丢了,所以,这个男人的关系网,也被狠劲的查了一番。

  包括男人的父母兄弟,都是警方筛查的重点。

  可惜一点线索都没有。不过,要说就此证明,男方家里就是无辜清白的,那也不是很确定的。

  当年鬼子到村子里来搜粮食,还有搜不到的。甚至那么大的伤员都可以被藏起来,由此推之,老乡藏东西的技术是可以非常高超的。

  而要是换成陌生人作案,那就更难了。

  再者,陌生人作案也有解释不通的地方。

  侯乐家就问:“陌生人作案,他带走孩子做什么?”

  “不知道。”江远连猜都懒得猜。

  带走小孩的原因可以是很多的,但他现在得到的证据,就只有血迹,能依靠的,也就只有血迹分析。

  至于陌生人带走孩子是为什么?

  也许是因为他想出售。也许是纯粹的变态。也许是自己正好不孕不育缺个孩子。如果将柳景辉喊过来,也许能有更准确点的分析……

  侯乐家眉头皱的像是哈皮狗的皮似的。

  修改了侦查方向,不仅之前的两天的工作白费,最大的问题,还是担心无法侦破案件。

  作为一名老刑警,侯乐家看到这样的案子,脑子里想的就是熟人作案。

  不是丈夫,就是情人,要么就是丈夫的亲族,要么就是情人的老婆小四……

  这里还是农村,放到10年前,满村都找不到一个不是熟人的。

  现在虽然有工厂了,但工厂和村子间是有几道大门的,各自也都有监控瞅着,虽说不是很保险,但主要的理由都是一样的,没有动机,受害人也没有理由开门。

  江远看着侯乐家的纠结劲,暗自摇摇头,再次走到门前,道:“其实,从这里可以看出来,受害人是一步步后退的。”

  “什么?”侯乐家还在权衡利弊间,思绪又被江远拉了过去。

  江远模拟着动作,道:

  “看血迹的走向,凶手的刀也许是搭着受害人的脖子,也许是这样一下下的戳着的,所以,受害人步步后退。你看这里,还踩了脚印出来……”

  “如果是熟人作案,说明受害人认识凶手,那开门就开门,不开门就不开门,为什么开了门,反而一步步的后退呢。”

  “所以我认为,受害人很可能是半夜听到了什么响动,然后主动开门去看,结果反而被制服,最终杀死了。”

  侯乐家也是听进去了,接着就转头看自己队的现勘,问:“你们觉得呢?这个血迹的走向什么的?”

  在场的几名现勘,都是前阵子跟着江远,一起做过拾荒老人案的。

  这种案子,对普通刑警来说,就是做一次,记一辈子的。

  倒不是说,他们一生中就能做一次这种难度的案子。而是如此难度的案子,没错的侦破方式和角度,可能都是特别的,唯一的,也是值得被吹一辈子的。

  就好像血迹分析,放30年前,还能遇到很多的应用场景。可在今时今日,今天的环境下,情况又不同了。

  江远的血迹分析过于强大,以至于拾荒老人这种原本近乎不可能直接破获的案子,都给短时间内攻破了。

  在场的现勘们,包括正常的LV2水平的现勘,以及LV0.6的侯小勇,此时此刻都只能装傻。

  血迹分析算是现勘应该知道的东西,但你要说它是现勘的必修课,那也就是大学必修课的水平——我大约知道有这么个事情,我还知道去哪里能查到更多的信息,但你考试题要是超纲的话,就别怪我考零分了。

  江远随随便便就搞场景重现,那是基于LV5的水平搞的,侯乐家让隆利县的现勘们“觉得”,大家都觉得不想“觉得”。

  江远也不能说,三句话就让隆利县刑警大队长为自己花18万的办案经费。

  因此,江远边看边追加信息,道:

  “凶手杀人的过程比较糙,但开始采用挥舞的方式,划伤的动作还是比较直接的。顺便说一句,凶手使用的是比较小的匕首,也不像是为杀人准备的。或者他就没杀过人,或者没有砍人的经验。”

  “看卧室这边的血迹,应该是犯罪再次升级,凶手开始采用戳刺的方式了,但到这个时候,他的动作反而比较犹豫,你们看这边的血……可以看得出来,凶手反而这时候放松了对受害人的控制,给了受害人挪动逃离的机会。”

  “这也更像是陌生人作案,而非熟人作案。从我的理解,凶手开始阶段是以恐吓受害人为主,而且,是非常直接的伤害性的恐吓,最后要杀人了,反而变的犹豫起来……受害人的性格,应该是比较火爆,凶悍的那种?”

  侯乐家还沉浸在江远描述的场景中,他是老刑警了,自己也能脑补很多的画面出来。

  侯小勇就憨憨的道:“听村里人说,受害人应该就是悍妇那种……”

  “咳咳。”叶法医马大哈归马大哈,还是懂事的,打断侯小勇的话,道:“死者王慧芝,本地人,今年28岁。身高165,体重70公斤,体格健壮,说话做事比较硬朗,脾气比较大,经常跟村里人发生冲突,特别是生了孩子以后,有过一些比较过激的行为。”

  “过激行为?”

  “呃,她有将小孩的尿布扔进小叔家,还给隔壁邻居家扔过屎包,她说是小孩的,邻居怀疑是她的。村里的电经常跳闸,几个邻居因此有不少怨言……大部分冲突,王慧芝都是比较能占便宜的……”

  叶法医算是变相说明了王慧芝的悍妇性格,紧接着又道:“也是因为王慧芝的性格,这一系列的往事,我们才认为,村里的熟人作案的概率,会比较高。”

  “如果不是自家人的话,黑子是不是能嗅出来?”江远突然想到自己是按狗价卖过来的。

  如果是村里的熟人的话,这种程度的血迹,很容易留下味道的,普通程度的洗澡都洗不干净。

  侯乐家沉声道:“黑子前两天都来了,村里嗅了,工厂也嗅了,都没有结果。”

  “如果是他们家里人作案的话,味道有可能混淆。”叶法医说过,又道:“当然,罐头厂对黑子的嗅觉也有影响。”

  “我觉得可以分一些人手出来,查一查盗窃的前科犯。”江远本来是不想直接提出侦破方案的,毕竟是在别的县里。

  但侯乐家一直犹豫不决,让江远觉得有点不痛快。

  如果只查前科犯的话,也用不着全员转向,调一个中队的人手,就绰绰有余了。

  普通的盗窃案,或者入室盗窃,怕是连三分之一个中队都分不到呢。

  对一起现发命案来说,一个中队的人手分流,实在算不得什么。

  侯乐家果然有点被戳中小心思,但还是有点犹豫:“只查前科犯吗?”

  “凶手一点皮屑毛发都没有留下,这是很专业的入室盗窃犯了,大概率被抓过。”江远在抓贼方面,已经很有经验了。

  大部分的贼,文化程度都不高。换言之,他们是较少通过读书看报或者视频来学习做贼的知识的。大部分的贼都是社会学院和监狱大学教育出来的,是通过一次次的入刑,进行的自我完善。

  可以说,如果一个贼,没有被抓过,他是很难做到面面俱到的,都不懂,更不在乎。

  “范围呢?”侯乐家问:“以三安村周边为主?”

  “不一定是本地人,还有可能是流窜犯。”江远接着想到自己这两天做的案子,道:“可以查一下周边的入室盗窃的案件,看看有没有监控,有没有足迹,或者其他证据拿过来,做贼的没有做一个案子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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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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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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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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