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缺不全的指纹,以指尖的位置为主,中间部分按压的都不是很全面,总面积也都不大的样子。
“时间还是久了点?”牧志洋有点失望。200多的刷子,刷的还是一听就贵的铜粉,结果也没刷出完整的指纹来。
江远先是取了照相机出来,尽可能清晰的拍了照片,才直起身来,直接看着拍摄出的指纹图案,缓缓道:“残是残了点,但应该能凑出十几个特征点。”
牧志洋踮脚看了指纹,颇为意外的道:“这个形状都不全了,纹路也模模糊糊的,还能提出十几个特征点?”
“你应该看看我前些天做的纵火案的指纹。”江远又俯身拍了几张指纹照片,接着开始拍摄现场照片。
牧志洋一拍脑袋:“你说我这个联想能力……唉,也就是你了,换个人过来,这个案子还真不好弄。”
同样的指纹,若是县局的现勘撸出来的,痕检肯定得装作不屑一顾的样子。否则怎么办呢,残成这种狗样子,甭管老严还是小王,都是匹配不出来的。
就算指纹的完整度再高一点,两人估计也是不愿意做的。
完整的指纹是有手就能做匹配的,残缺的指纹可是越残越闹心,残缺成纵火案的程度,那就不仅是闹心的程度了,还可能损耗心力,损耗的还得是专家级痕检的心力……
用这种烧掉牛人脑细胞的方式破的案子,如果只是几辆电动车被盗,办案民警都会觉得不好意思。
江远自己做,就没有那么多啰嗦的话了,客客气气的道:“是我只会指纹。派出所查的话,应该有别的办法吧。”
“有办法,也不见得就能破获了。偷电动车这种的,好多都是流窜作案,跑一个地方呆一段时间,钱花完了,觉得危险了,又去另一个地方,跟旅游似的。”牧志洋莫名的觉得有点羡慕。
做完现场笔录的周塔正好回来,听到牧志洋的后半句,赞同道:“确实是。有些人也知道兔子不吃窝边草的。”
“我尽快把指纹比出来。”江远能做的也就是这个了。拖的久了,就算指纹比出来了,犯罪嫌疑人跑了也是个麻烦——这又是现实中的一重麻烦,哪怕知道犯罪嫌疑人在哪里,异地办案的手续,耗费的时间和精力,还有燃烧的经费,全都是麻烦。
想象两位民警,很可能是四位民警,开车前往也许上千公里外的另一个城市,与当地刑侦部门沟通,请求派人协助侦查和逮捕犯罪嫌疑人,在此过程中因为加油、过路费、加班费和食宿大把的花着钱,结果带回家的是一名偷窃了数辆电动车的小毛贼,还有可能抓不到人……谁想起来,心里都会欠得慌吧。
比起年轻的牧志洋,周塔更加无法理解江远。
不过,他习惯了多做事,少说话,帮着江远把东西整理清楚,就马不停蹄的赶往小区外的停车区。
到了地方,三人各自戴上手套口罩,开始扒着下水道,试着将视频里看到的烟头和垃圾找出来。
三个人,两大袋,很快都满足的站了起来。
“污染成这个样子,估计就烟头能用了。”江远叹了口气。下水道里的烟头不少,他全部起了出来,又用小证物袋一个个的收集起来。
就这个动作,江远做了一刻钟有余。
牧志洋看着都累,拖了手套,捂住鼻子又嫌弃的松开,道:“垃圾水都浸进去了,还能查DNA?”
“应该没问题。烟头保存DNA的能力很强。”江远仔细观察了一下烟头,道:“只要不发霉,10年的烟头都能测出DNA来。”
“这么厉害?为什么?是吸的时候浸进去了?”牧志洋一天到晚跟着师父破案,倒是没关注过这个。
江远点点头,道:“一方面是吸烟的时间长,再一个,是烟头的结构好,能抵御外界侵蚀。等到测DNA的时候,把里面的棉一条条的撕出来,也比较容易测出来。”
“所以我们在派出所里老说,犯罪要学习,你说,都这个时代了,还有人把烟头丢到犯罪现场的。我们平时搞案子也是,一个个傻乎乎的,到处留的都是证据……”周塔笑呵呵的摇头。
比起老辅警的周塔,牧志洋反而看的透彻,道:“他们也不是想留证据,他们就是顾不上。我有次跟着师父去搞命案都遇到过一次,凶手杀了人,从巷子里跑出去,手里还带着血,就抽烟,抽完也把烟头丢跟前,他们不是不知道,是当时脑子已经想不到这些了。太紧张了。”
“这么说也有道理,反而做盗窃案的轻松,思维敏捷,不好找证据。”周塔道。
“做盗窃的,重复次数多,熟练程度也高。一般搞凶杀的,一两次就完犊子了,没机会历练。”牧志洋开始做起了总结。
“凶杀也复杂,现场经常乱糟糟的,又有尸体……相当于一个大项目。盗窃的是小项目。上来就做大项目的人,肯定容易出错。”周塔同样总结出了一些经验。
江远扬了下证物袋,道:“回去了,也不知道能不能比到DNA。”
“尽人事听天命嘛,就是这么回事。”周塔跟着跑了这么长时间,也是希望能有结果的。只是相对于成功,他对失败的经验更有感触。
江远只轻轻点头,要说起来,这还是他第一次完整的跑一个案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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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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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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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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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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