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怡青垂下眼帘想了一会儿开口:“你说有没有一种可能?他们把那些能打仗的兵都集中到了一起,准备趁你放松警惕,不备的时候偷袭?”
傅安一顿,转头看向离城墙不远的军进队,还别说真让他发现了一些可疑之处。
首先那么多人,竟无一个发号施令的主将,还有那些人,一盘散沙。
不对,傅安心里立刻警惕了起来,下意识开始观察四周。
很快离城墙不远的海面引起了他的注意。
先是一个人,然后越来越多,最后那岸边悄声无息地出现了一千多人。
高丽的将领也在其中,他们本想着用那些乌合之众吸引大齐的军队,自己这些人悄悄摸上岸,从背后偷袭,打他们个措手不及。
结果才刚上岸,一抬头就傻眼了,对方的弓箭手围在岸边,手里的弓拉满弦,对着他们,那表情像是在说,敢有一点异动,就放箭。
于是在他上岸之前,竟没有一个手下出声提醒他。
高丽一千多人的精锐,就这么被傅安不费一兵一卒俘虏了。
等高丽的援军到了之后也傻眼了,将军都被俘虏了,这仗还怎么打?
俗话说,趁他病要他命,辽东那边的也不是傻子,那边将领得了消息,当即就领兵攻入高丽。
这下得到消息的高丽皇帝傻眼了,本以为天灾加上沅国的进攻,现在整个大齐天灾人祸不断,这时候派兵攻打大齐,不说杀他们个措手不及,也能占几分便宜结果这才出兵多久,就被大齐打败,将领被对方俘虏,现在人家还转头过来攻打自己,可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啊!
眼看大齐军队就势如破竹,快要打到自己的都城了,高丽皇帝哪里还坐得住,当即就派使臣打牌大齐求和。
不过吃进嘴里的肥肉,想让他再吐出来了,是不可能的。
于是想浑水摸鱼的高丽,便宜没占到,还要赔偿大齐,最重要的还是丢了的国土。
大齐皇帝一点不想养高丽的百姓,两国合约已签,立刻下旨,原高丽现为大齐国土之地,高丽百姓可自行选择去留。
说是自行选择,可土地都没有了,高丽人哪敢留下。
至于说原住民走了,光留下土地,皇帝是一点也不担心的,京城外灾民无数,下个旨愿意去的都给路费、土地,多的是人愿意去。
实在不行,还有乞丐、流犯,总之人绝对不会少。
倒是傅安的表现有些出乎他的预料,要知道,之前在金城,他给大家的印象就是一个词,纨绔子弟。
结果这才多久,竟然打了胜仗立了战功。
要是其他人皇帝一定很高兴,又得了一员猛将,可他姓沈,她的父亲已经战功赫赫,再来这么一个儿子,这个儿子以后还会娶圣女,那么他们家长要颠覆大齐,岂不是轻而易举?
这一刻,皇帝的危机感爆表,他甚至能想象沈家父子带着并被百姓拥护着,进入皇宫的样子。
不行,他绝对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可是他该怎样阻止呢?杀了傅安,可他是圣女守护者,杀了他有可能会触怒圣女所以显然不行。
任由他成长,这绝对不是自己想看到的,皇帝陷入了沉思。
许久,空气都是安静的御书房,“你说,怎么才能阻止傅家小子娶圣女?”皇帝像是在自言自语,又像是在问站在他身边的大太监。
大太监不确定是不是问自己,便没有说话,只是脑中已经开始疯狂运转,要是这问题是问他,他要怎么回答。
皇帝迟迟没有等到回答,便转头看向身边的大太监。
大太监感受到他的目光,腰弯得更厉害了,斟酌再三才开口说:“皇上,十一皇子年岁傅小将军相仿,相貌比傅小将军更加俊美,想必和圣女也能聊到一起。”
十一皇子叫齐昼,母亲是掖庭的一名普通宫女,因长相漂亮,被醉酒的皇帝临幸,皇帝临幸后就将人忘到九霄云外去了,也不知女子是运气还是倒霉,一个月后被太医诊出滑脉,便是这位十一皇子。
这位皇子也是厉害,长相随母亲,却不显得女气,即使平日没什么存在感,也让大太监记住了他。
听了大太监的话,皇帝脑中划过这个儿子那张俊俏的脸,再想起暗卫信里说的圣女对傅安那张脸的表现,他觉得这个儿子就算不能娶圣女,让傅安自惭形秽也是足够了的。
想到这儿,皇帝一刻也不想等了。当即下旨,十一皇子为御史,去往乌拉,驻守黄龙府,主管那边的盐务。
傅安对敌有功,回京另行封赏,没错,皇帝不仅把十一皇子派了过去,还把傅安召回京城。
皇帝将傅安安排到沃沮本就是为了防备高丽,现在边界线迁移、缩短,确实不需要他再驻守,所以接到圣旨时并没有多想,虽然遗憾没能拿下沈怡青的芳心,心想这丫头还小,以后有的是机会,便恋恋不舍整装回京。
来的时候浩浩荡荡,回去的时候却不过十几人,因为这场战役除了他还没有封赏,其他人都升官了,所以不能如以前那样。
傅安离开那天,特意到县主府与沈怡青道别,沈怡青见了他,沈怡青无话可说,傅安确实有千言万语不知该如何开口,最后只能说了:“保重。”便遗憾离开。
傅安回到京城才知道皇帝将十一皇子派到了黄龙府,心里有一种不详的预感。
当然这都是后话,而且那时候他人都在京城了,鞭长莫及,就算知道了,也是枉然。
说回沈怡青这边,沈怡青也十分相信大齐军队,战争快结束的时候,她才想起,书里这场战争也是存在的,只是书里面大齐的情况更加糟糕,可就算那样,高丽也没能攻进大齐,最后因为打不起消耗战,只能灰溜溜的退了回去。
然后她停工的美容院再次开工,只不过这次有沈常寿在,一切交给他,沈怡青连监工也卸任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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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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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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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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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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