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目光热烈到堪比闪光灯也不为过。
就连马槐花和杨树都下意识地忍不住笑,悄悄离元栀后面几步,一副她们和她不熟的模样。
元栀:……那些年的情与爱终究都是错付了。
好在,令她稍微欣慰的是秦致远还像站岗一样站在她旁边。
好在这时候的追星气候还没有太形成,不然以那些人的目光,元栀都觉得自己需要武装一下才能出门了。
第二天,元栀又得到一个消息。
昨天一直待在她身边,寸步不离的秦致远喜提——弯刀地狱使者的侍从。
这一外号。
可喜可贺。
秦致远:……
算了,成为她的侍卫也可以接受。
保护与守卫吗?
在各种奇奇怪怪的称呼中,竞赛的时间总算快要到了。
“这是我们的······战袍?”元栀一言难尽。
面前发下来的衣服是他们明天去比赛的衣服。
每个国家的参赛选手统一穿着各自国家的衣服,也是为了更好地区分国籍。
元栀之前是知道这个的,但是也没有太注意这种小事。
前几天也量了尺寸,但是没想到是这样的。
哪样的?
蓝白相间的上衣下裤子,袖口和裤口都是松紧绳的。
娃娃领,厚实的布料,宽大的设计。
这微妙的熟悉感。
这几十年后,乃至上百年,中小学生爱之入骨又恨之入骨的衣服。
校服。
元栀:这莫不是华国校服的开端?
“哇,这两件衣服好好看。”
“是啊,还是两种颜色的,好像那种运动服啊!”孩子你真相了。
“对,这个衣服的料子可真好,比确良的还舒服厚实,我妈都没给我买过这种好衣服,出国一趟不仅包吃包住还有好衣服穿,真好啊!”
“这个衣服真的给我们穿吗?就这么送给我们了?”
一声声赞叹中,有学生不舍又不安地问道。
其中一个女老师温柔道:“当然是的,就算回国后,这些衣服也是你们的,国家不会收回的。”
“那真是太好了,这是我穿的最好的一件衣服了!”
这句话让元栀心下一愣,原本觉得这套类似于校服的衣服好像也不是那么嫌弃了。
校服其实也很好看,比这个年代的大多数衣服还要好看,质量也舒适,只是后世的人越来越有钱,衣服的种类越来越多,校服才会被挤到不好看的衣服堆中。
她刚刚只是习惯用后世的眼光看待了校服这件其实具有特殊含义的衣服。
然而,每一个孩子第一次穿上校服的欢喜都是一样的。
荣誉感、集体感······
代表着他们能和自己的同学们一起坐在窗明几净的教室里,聆听老师的教诲,长大后脱下校服的他们成为国家的一根根支柱。
有许多成年人长大后有时看见路上那一群群穿着校服成群结队嬉笑玩耍的孩子们时,都会忍不住怀念过去那个曾经嫌弃校服,总是偷偷趁着老师不在,脱下校服,故意露出里面那些带着动画图案的新衣服的自己。
那是回忆,也是青春。
“在想什么?”秦致远弯腰给她理了理衣服,折叠好,认真的模样,活脱脱一个家庭妇男的样子。
“这套衣服明天穿,我给你折起来放到柜子里。”
元栀歪了歪头,突然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以后,我们华国的每一个学生都能穿着这套衣服去上学吧。”
秦致远挑了挑眉:“你怎么知道?”
元栀惊讶:“真的?”
秦致远以为是她猜的,便直接道:“没错,这套衣服是我们国内几个大家设计的,设计了几套,最后选出了这套。
先让你们参赛的学生穿,也算是试个水,如果表现力等都不错的话,以后我们国家以后的学生校服就会按这个模板了。”
元栀扬眉:“那我这次可要好好努力了。”
"哦?为什么?”
元栀满脸的自信和骄傲:“我要穿着这身衣服站上冠军台上,让全世界的人都看到这身衣服,以后他们看见这种衣服,就知道对方是华国的学生了。”
“有志气!”秦致远心里也有些热血沸腾,心中因为元栀的这番话,炸出了一朵朵小烟花。
他丝毫不怀疑地相信她,相信她会不停地站在最高的位置。
第二天一早,洗一洗,涮一涮,干干净净地,昂首挺胸的华国队伍就正式出发了。
竞赛的地点定在了m国的举办奥运会的地方,全程由多架摄影机拍摄。
观众席上满是密密麻麻的人,许多人都举着横幅,欢呼雀跃着。
一对对的国家队进场,每一个国家进场,都有欢呼他们的人群站起来欢呼。
华国队这边在后台静静地等着。
出场顺序是按之前一场竞赛的综合成绩排的。
可以明显感受到,排在最前面的队伍出场的声音最大,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队伍的欢呼声越来越小,甚至还有唏嘘声。
而华国这次出场的顺序就在倒数几个。
而且,华国也没有像旁的一些国家买了水军在观众席上。
有可能他们出去时只比鸦雀无声好一点点。
所有的学生无一不是第一次来这种大场面,虽然来之前,已经有老师给他们打过预防针,告诉他们流程,但是听着外面传进来的声音,难免心中有些不安。
士气在某些方面也是很重要的。
如果没有士气,就会不战而屈。
几个领头老师看着着急,但事到临头,又想不出多少话来安慰他们。
这些孩子都是骄傲的孩子,排在最后出场,可能还会被他国观众倒喝彩,心里没有不好受都是假的。
“下次,就轮到我们走在第一个了吧。这次等好久啊,等地我腰都酸了。”
元栀伸了个懒腰,漫不经心又一本正经地讲出这句话。
语气随意地好像不是要得冠军,而是要下次起早去买最新鲜的猪肉吃。
空气凝滞了一瞬间——
“那、那我们这次就得个冠军,下次走第一就可以了吧。”
“嗯,对的。”
“好,我们就这么办吧。”
“加油!”
“加油!”
……
众人:“三二一,加油!”
手碰手举高欢呼,他们好像已经站在冠军台上了。
士气莫名其妙地又重新燃起来了。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加油!
众位老师心中松了口气:还好有元栀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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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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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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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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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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