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说话时的语调虽是极为轻巧,实则心下并无半点底气。
面前这位北疆圣女,毕竟是人家寒泽唯一的长公主,纵然北疆小国的国力不比乾平,她身为皇室公主,亦必然是自小被人锦衣玉食娇惯出来的。
是以,她不确定这金尊玉贵的长公主,究竟会不会同意与她一同上街,吃劳什子的民间早点。
她知道这可能多少有些强人所难,但……万一她不同意的话,她恐怕真就没机会去吃她心心念念的大包子了。
——平日就她自己,她没那个大毅力起这么早不说,更没那个耐性,饿着肚子坐马车跑那么远。
于是小公主巴巴的抬了头,一双猫瞳满含期待地锁紧了叶知风。
后者本就准备着开口应下,转眸瞥见她的表情,不由唇角一勾,失了笑:“知风以为,公主的提议甚好。”
少女唇边弯起的小小弧度,刹那便将她身上生来带着的那股冷清之气融去了三分,这一笑恰似春风化雪,温软沁凉,直教墨绾烟看得呆愣了一瞬。
她已经不记得,自己有多久没见过这样气质特殊,性情又十分好相与的妙人儿了。
除了慕姐姐与阿辞,别的高门小姐,无一不想做萧妙童那样的闺阁典范,她平素便嫌她们尖酸刻薄且死气沉沉,也惯不爱与她们共处一处。
不过,她虽不喜那帮世家贵女们的刻板无趣,却也清楚这便是世人期待中“大家闺秀”应当长成的样子,她没有立场、更没有资格去指摘她们的言行举止。
所以,在她真正来到这鸿胪寺中的驿馆之前,她甚至以为叶知风也会是个除了样貌气质,其余各处皆与寻常高门贵女无异的天家公主。
哪成想……
小公主眼中噌噌冒出了耀目的光芒。
若非她还记得自己眼下的一言一行,均代表了他们乾平的脸面,又恐贸然上前会吓坏了这原道而来的姑娘,她这会只怕早就一个猛子扑上去,抓着她便往外跑了。
“那……长公主,咱们动身?”墨绾烟强行按捺住心头那股(见到漂亮姐姐就想跟人家贴贴的)冲动,欢快地飞扬起了眉梢,一双眼却止不住地向叶知风身上瞟。
她从前常听人说那北疆天寒地冻,冬长夏短,生出来的女子要么身形壮硕如男子,要么干瘪瘦小似竹竿,总之是远不如江南女子温婉娇嫩,可她瞧着这寒泽长公主的皮肤,分明比她还要好上几分。
可见众人口中的传言实属虚假。
小公主心下如是暗想,叶知风则对着她微微弯了眉梢:“公主不必这般拘谨,那‘长公主’三字着实令人听了头疼,您只管唤‘知风’便是。”
“那怎么能行?”墨绾烟闻言微怔,随即轻轻摇了头,“那样可着实太不像话了。”
叶知风虽是寒泽的长公主,细论起来,却当是与她同辈。
同辈之人相互来往间,惯呼的是昵称、字号,叫名向来是长辈们的专属,乃至长辈们为表亲昵,在私下亦甚少直呼家中小辈们的姓名。
所以,她哪里敢直呼叶知风为“知风”?
就算她自小没起过小字也不能——她不是她的长辈,地位又没比她高到哪去,两人亦不曾好到可直呼其名,并且,最重要的,她是远道而来的客人。
……话是这么说没错,但她真的不想老听见那句“长公主”,不慎让叶天霖那个憨货简直是她一生之耻,她真不想承认自己是寒泽的长公主。
但,比较尴尬的是,她一介灵宫圣女,还真没起过小字。
谷</span>叶知风的唇角悄然一抽,面上的笑意微有些凝固,墨绾烟瞧出她对“长公主”三字的隐约抗拒,犯愁中忽的灵光一闪——
“长公主,冒昧的问您一下,您今年芳龄几何?”小公主上来股兴奋劲头,叶知风听罢略略一懵:“我今年十七。”
“哈!我今年十五,比你小上一些,”墨绾烟抚掌,“叶姐姐,那我可就得叫你姐姐了。”
姐、姐姐……
叶知风的嘴皮子无由来便是那么一抖,这叫法总让她觉着自己好像是与谁义结了金兰,不过总归是强于那个“长公主”,她多听几次,竟也习惯了。
“公主喜欢便好。”叶知风敛眉颔首,含笑应下这声姐姐。
小公主闻此柳眉微皱:“叶姐姐,你也别喊我‘公主’了,就跟着慕明远他们一样,叫我乐绾吧。”
“好,乐绾。”叶知风从善如流。
无需再喊那声“长公主”,便不用再费力端着那副乾平公主的架子,墨绾烟自觉与叶知风之间的距离进了不少。
她原本就是个小话痨,没了束缚,登时便如出笼的小鸟,一路拉着叶知风姐姐长、姐姐短地叽喳个没完。
等着二人行至鸿胪寺大门附近之时,先前那仙气缥缈的北疆圣女,早已在小公主一声声的“叶姐姐”下,彻底迷失了原有的方向。
头十七年被她牢牢压进骨子里的本性,这时间便被忽悠得隐隐露出了端倪。
墨绾烟发觉她并非似她外表看起来的那般冷情冷性,这下倒是与她更亲近了。
隔着那大开的赤色高门,两人远远便瞥见了倚在车边、闲闲等候着二人的红袍少年。
叶知风见慕修宁果真是在鸿胪寺门外候了许久,心下不由有些愧疚,正欲上去好生打个招呼,却被小公主一把薅住了。
“叶姐姐,等会,”墨绾烟神神秘秘的压低了嗓音,“偷偷问你个问题哦。”
少女不明所以地眨了眨眼,略一点头:“乐绾,你说。”
“你觉得在我哥、我堂哥和慕明远,这三个家伙,谁最好看?”小公主满目贼光,大眼忽闪,“我哥就是接风宴那天坐我左手边的,我堂哥坐在我哥左手边。”
“接风宴那天……”叶知风顺着墨绾烟的话无意识地轻声呢喃,片刻后眉骨骤然一跳。
那日坐在乐绾身侧的,不就是那个救世之功的大太阳吗?
至于那大太阳身边……不就是那个半身贵气、半身杀伐的混色提灯吗??
还有那个浑身红彤彤的慕小公爷。
——见鬼,这小妮子问到她知识盲区了。
这仨人的脸,她一张都看不清!!
叶知风当场麻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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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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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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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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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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