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忽的想起了她娘,那个被人奸|污、又被至亲们逼迫至死的可怜女人。
宋纤纤抬了手,纤长而白皙的手指缓缓自雕了花的玄关上滑过。
她挥袖屏退了满殿的下人,顾自将身子缩进了小小的摇椅,伸臂环了双膝,又将下巴撂在了两膝之间,半垂了长睫。
她自小便清楚,自己与尚书府中、阿娘生出来的其他孩子,是不一样的。
样貌、性情,饮食喜好乃至行为习惯,她与宋家人,没有半点相同之处。
——尤其是样貌,她那些个兄弟姐妹们,大多生着与阿爹一般圆眼,她却长了双稍显细长、狐狸似的眼睛。
宋家人看起来老实忠厚,她却生得过分精致,精致到有些刻薄。
下人们都说,她不是阿爹与阿娘的孩子,说她是阿娘从侯府里抱养来的,还说侯爷年轻时便是那么双狐狸一般的长眼,与她一样。
她也曾拿着此事去过问她的阿娘,但她每次却都只是摆手笑笑,只说她年龄尚小还不曾长开,她年幼时,也似她这样。
她说等她大一些便会好了,还说她长得更像是他们祝家的人,所以才与她那些兄弟姐妹们不大一样。
她让她不要听信那帮乱嚼舌根的东西说出来的胡话,转头赶走了那些下人。
她做了一切,竭力让她相信她就是宋家的孩子,就是阿爹与她的孩子,可她仍旧看出来了,她在说谎。
她知道她在说谎。
因为那种感觉是不一样的,纵然阿爹与阿娘当真待她犹如至亲骨肉,那感觉也是不一样的。
她像是游离在府内的野鬼孤魂,是立足在那无形圈子外的旁观者。
尽管他们想尽办法想要将她拉入其中,她踩着尚书府的台阶,看着那满目的画栋雕梁,仍旧能感受到那股浅淡缥缈的、直抵她髓与骨的疏离陌生。
她从未跟阿娘有过人们常说的“母女连心”,却与她的大舅娘常日里“心有灵犀”。
阿娘不知道她最爱的其实是那一泓水一样的浅碧,舅娘却能轻松猜透;阿娘不知道她偏好那一味究极的甜,舅娘却每每能在来府看她时,偷偷塞给她一罐蜜腌的果子。
她猜,她大抵是舅娘的女儿,她从见到她的第一眼便这样猜了。
八岁那年她生了一场大病,那病几乎要了她的小命。
阿娘在她身侧守了三天三夜,最终撑不下便换了舅娘来守。
她烧得迷糊,浑噩时感受到女人发凉的指尖,小心又轻柔地摩挲过了她的额头。
那点小小的清凉令她骤然清醒,她挣扎着抬了眼皮,恍惚中本能地喊出了那句,被她压在心头不知多少个时日的“娘”。
发花的视线里,她看见女人面上的神情由错愕到惊喜,由又惊喜化作了痛苦。
那夜,那纤瘦而柔弱的女人抱着她应了无数声的“娘在”,她声泪俱下,哭到天明。
他们都以为她那夜烧得糊涂,是错把舅娘当成了阿娘,且小孩子的忘性极大,她一定不会记得这桩往事,他们都错了。
她记得清清楚楚,从一开始就不曾认错。
她找到了她的娘,这认知令她兴奋无比,在她娘亲的怀抱里,她总算寻到了那份、她找了数年亦未尝在这尚书府内寻到的安定之感,她贪恋万般,不想让她离开。
但这股子兴奋很快便被怨恨取代,她控制不住地想要怨怼身旁的人——从阿爹阿娘到娘亲,再到知晓这事实的每一个人。
谷</span>她怨他们为什么要将她蒙在鼓里,为什么死也不肯告诉她真相。
她恨她娘为什么要将她孤苦伶仃地扔在尚书府中,姑姑与姑父再好,到底不是她的亲爹娘。
这让她觉得自己是被抛弃的那一个,被抛弃的滋味并不好受。
于是她不受控地向娘亲甩了冷脸,不受控地将阿娘阿爹送去她房内、讨她开心的小物件通通扔出了窗。
精贵绚烂的琉璃瓶子碎成了一地收不拢的渣子,她只觉自己也是一尊被人摔成渣子的琉璃盏。
她为什么要抛弃她?
他们为什么要骗她?
这疑惑在她心头萦绕了三载春秋,直到十一岁那年,她娘亲在尚书府碰到了前来与阿爹议事的二舅舅。
女人的面色几乎是瞬间便化作了霜白,她拉着她手的掌心冷得像堕了冰,她发觉她的指尖打了颤,嘴唇亦不住地发了哆嗦。
二舅舅看到她们,漫不经心地走上前来打了个招呼,他喊出那句“大嫂”时的声线散漫轻挑,轻挑到她简直不相信那声音竟是他能发出来的。
明悟就在那刹那之间,当夜她便拉住了府中年岁最大、资历最深的管事老伯。
她拽着他好一通软磨硬泡、旁敲侧击,他支支吾吾,终吐出了些零碎的、不成段的只言片语。
但这就够了,这些对她而言便足够了。
她知道自己称得上是聪明,可那一息她当真是恨透了自己的聪明。
仅凭那点琐碎的片段,她便轻而易举地拼凑出了那段真实,她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特意寻了个机会,溜去的祝家的宗祠,翻到了族谱。
那族谱上的字句令她一颗心彻底堕入了深渊,她看着那列小字,通身战栗不止。
她大舅舅死在十六年前,终生不曾留下一儿半女,而她今年,却刚满十一。
——她娘果然是被人奸|污后才有了她,伤害她的,正是她平日颇为敬畏的二舅舅。
怪不得啊……
怪不得她一出生便被抱去了尚书府。
小叔子猥|亵了自己孀居数年的亲嫂子,竟还令她珠胎暗结,生下个孽种来。
——她就是那个孽种。
这种事,于世家而言,无疑是天大的丑闻,是能让那门庭尽毁的天大丑闻。
她的大脑霎时归于了空白,怔愣间连那族谱是何时坠地的都不知道。
良久后她回过神来,匆忙放好那本族谱,逃也似的跑出了宗祠,从此再不愿踏足侯府的大门,乖乖做了尚书府的嫡小姐。
这一做便又是五年,十六岁时她被先帝看中,赐入东宫做了太子的侧妃。
那时她以为自己有了权势,终于能找机会带着娘亲离开侯府——
她娘却死在了她出嫁的前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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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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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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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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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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