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慕惜辞慕惜>第五一九章 所谓神女
  霜华神女从来不是某个特定的人或神祇,那更像是一种精神,或一个符号。

  叶知风静默的垂下眼眸,这是当年她第一天踏入灵宫之时,师父告诉她的。

  师父说,这世上或许真的存在那么一个世界,其内有一位名唤“霜华”的神女,但他们灵宫历代所供奉着的,从不是这样一个飘渺不定的神祇。

  他们信念着的,是隐在“霜华”二字之后的力量。

  清月不折于浓云,松柏不屈于霜雪。

  北疆本就是夏短冬长的苦寒之地,一年三百六十日,足有近一百八十日见不到多少山间绿意。

  这样的地方是养不活桑麻、织不来布匹的,同样也种不出太多供人果腹的五谷。

  在寒泽,丝绸绫缎向来是顶顶的奢侈之物,寻常人家能得一两匹棉麻细布已是极好。

  百姓们的餐桌之上亦少见新粮,尤其是冬日——大多是家中豢养的家禽家畜,和旧年攒下的陈粮。

  这般的日子已足够艰难,所以他们才需要这样一缕清幽月色,映照出他们前行的路。

  ——寒泽数百年来所信仰的,何时是过那捉摸不定、看不清面容的美丽神女?

  向来都只是那神名之下、被冠以“霜华”之名,坚韧而顽强的生机罢了。

  灵宫圣女也从来不是真正的“神女”化神,她们只是一代代守护着那缕霜华、守护着百信们心中这缕生机的术士而已。

  可现在——

  现在他们想亲手摧毁这份牵引着他们前行了不知多少个世代的信仰,又在当真临到险境时,反过头来去叩拜那虚无缥缈的神祇。

  他们早就忘却自己心中最初始的信仰了。

  叶知风轻蔑万分地牵起嘴角,她觉得面前的一切都可笑至极。

  她一直坚信着,只要百姓们心间的这缕霜华不灭,寒泽的气运便会永存。

  国运尽,尽的是叶氏的国运,不是寒泽,更不是北疆。

  北疆是不会尽的,而叶氏,不过是这漫长时流之内,曾侥幸统治过寒泽一段时日的那么一个小小的点。

  小到几不可察,早晚都会淹没于这无尽的时流,为下一个姓氏所取代。

  但寒泽与叶氏不同。

  她心目中的寒泽,是“大寒之泽”,是他们脚下这片生活着万千生灵的土地,是那连绵的雪山和一望无际的草场,是长天是清月是寒风是霜雪——

  独独不是一国之名。

  独独不可是一国之名。

  是以,她从不在乎叶家的运道,她只在意寒泽的百姓。

  只要那点所剩无几的国运不会为奸人所盗,只要这东西不会害更多无辜之人枉断性命,那么北疆的帝王究竟姓甚名谁,便都与她无关了。

  只她好歹是寒泽的长公主,头顶终究顶着叶家的姓氏,即便她再不在意叶家的运道,总得挂念着叶氏的历代先祖、顾及着些微“兄妹情分”。

  直到方才,那数十名刺客自草场之中窜出来的刹那。

  她知道叶天霖想要废除灵宫,她知道他们都想要她手中、父皇留给她的那份兵权。

  但在此之前,她从未想过叶天霖会这样迫不及待地想要杀了她。

  谷躨</span>也从没料想过,寒泽朝堂的根基能腐烂到这等地步。

  少女冷凌凌的目光,慢慢自面前众人的脸上扫过,轻而易举地将他们的神态尽收眼底。

  能被叶天霖委以议和重任的大多是朝中的中流砥柱,至少也不会是那等初出茅庐、籍籍无名之辈。

  可在这来去乾平的一路上,她都在他们身上看到了些什么?

  没有家国大义、没有身为一朝之臣的冷静自持,她只见到了贪生怕死、趋炎附势。

  她只知他们沉溺于乾平京城的富饶繁华时,不曾有半刻记起远在寒泽、期盼着议和结果,整日惴惴的寻常黎民。

  她只知他们在议和之时,双眼眨都不眨地便割让去了那两座边陲小城。

  诚然,生出不义之战的是寒泽的新君。

  诚然,他们理应坦诚认下这个错误。

  可生活在那两座边陲小城内的百姓,便不是他们寒泽的子民了吗?

  他们怎么就能那样轻松而不带分毫愧疚之感、不加半点迟疑地割让去了那两座城池啊。

  叶知风敛眉抬手,轻轻揉捏着自己发痛的眉心。

  ——哪怕他们当日能有一瞬的迟疑与沉重,都不会让她觉得这样心寒难受。

  叶氏的江山,寒泽的朝堂,这是从根上便开始烂了。

  她浑然无需再有半点留恋。

  少女闭目仰靠在车壁之上,静默听着那车檐四角脆响的铜铃。

  定了心神的车夫驾着马车缓缓穿行过那三里来宽的小小草场,又在慕家轻骑的护送之下,平安抵达了陇城。

  城中一片和乐如常,百姓们尚不知晓自家使臣刚在城外草场中趟过一遭腥风血雨,叶知风亦无意宣扬这份恐慌。

  索性便随着众人循小路绕回了陇城驿馆,并在下车后立马去寻了先一步被人抬回来的阿洛。

  彼时小丫鬟肩上的伤口已被处理了大半,少女不敢出声打扰到屋中忙碌着的医者,只得轻着手脚退出了屋子,转去院中忐忑不安地绕起了圈圈。

  “原来殿下跑来了这里,”卸去银甲的黑衣少年冲着叶知风垂眸拱手行了一礼,面上的笑意温和而疏离,“我说怎在外面没瞅见您的身形。”

  “湛公子。”叶知风闻言不禁有着瞬间的怔愣,而后她回过神来,忙不迭福身还了礼,“还未谢过公子的救命之恩,此番,多谢您了。”

  “殿下言重了。”湛明轩弯眼,“护送殿下及贵国使臣安平回到寒泽皇都,本就是明轩的职责所在。”

  “您不必这样客气。”

  “怎会?”叶知风双手交叠行了个寒泽礼仪,“若无公子鼎力相救,知风只怕早便丧命于那刺客之手了。”

  “只是现在……”少女抿唇,声线微顿,下意识回头瞅了眼忙碌不堪的屋内景象,“我更担心阿洛一些。”

  “公子,您知道她的情况吗?”

  “殿下放心,来时我已替您问过了,”湛明轩应声低下眉眼,“阿洛姑娘无甚大碍,只是失血多了些,需要好生静养一段时日。”

  “她身上的软甲抵偏了剑尖,那把剑虽洞穿了她的肩胛,却不曾伤及要害;加上那剑本未淬毒,您给她喂下的那粒丹丸又很好的护住了姑娘的心脉……”

  “是以,阿洛姑娘虽失血晕厥,却并无性命之虞。”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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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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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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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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