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人意见达成了一致,便迫不及待地希望南灵拿出第一件宝贝。
公主府的主管见南灵颔首,连忙恭恭敬敬地高声道:
“请出第一件宝贝!”
一个身材姣好的侍从,端着一个紫檀木的托盘缓缓上前。
托盘的正中被一块红布盖住,像极了在拍卖场竞拍宝贝的错觉。
看着红布一点点被挑起,连姜明花和陶夭夭的好奇心都忍不住被燃了起来,毕竟是头一回接触这种纯玄幻色彩的装备。
红布完全被掀开,映入众人眼帘的是一串彩珠串起的五颜六色的手串。
每一个珠子内,有比发丝还细的晶莹剔透的发散状纹路,让人看了都忍不住心生喜爱。
“碧玺?”
姜明花忍不住喃喃低语,本是想与陶夭夭讨论,怎料却被身旁的南珑给听了去。
“姜郎,你方才说这手串是什么?”南珑看宝贝重要,但也不会错过任何亲近美男子的机会。
说话间,南珑的头都在“不自觉”地朝着姜明花靠近。
眼看南珑的嘴唇都快碰到姜明花的耳朵时,姜明花不着痕迹地朝侧面侧了一下。
既躲过了与她肢体接触,在旁人看来,又是一番耳鬓厮磨的恩爱模样。
“咳嗯,”姜明花轻咳了声,低垂着眼眸仿佛羞涩,“回长公主殿下,侍家中在落魄之前,是经营古董生意的,曾经见过类似的珠宝,便认得出这是碧玺。”
“原来如此,姜郎见识真广。”南珑笑着夸赞。
正坐上的南灵显然也听到了二人的对话,颇为客气地对南珑道:“皇姐,既然你的新夫侍认得此物,不如就让他先试试,是否是有缘人?”
话音刚落,姜明花瞬间成了众矢之的。
无数道目光齐齐落到了姜明花身上,或艳羡、或嫉妒、或不甘、或嘲讽、或无奈······但却无人出言制止。
开玩笑!
这男子是长公主的新宠,谁脑子被门夹了才会去得罪!
而且,南灵分明就是要把火往南珑这边引,谁也不会去坏她这步棋。
不过,从前根本就没听说过京城有“姜明”这一号人物,定然不是什么世家子弟。
想必,不过是长相好,才被南珑收入房中。
这种纯靠姿色,没有一点其他能力的男子,怎么可能会与这等逆天的宝贝有缘?
绝大多数人都等着看笑话。
甚至包括南珑,也觉得姜明花不会受到碧玺手镯的依赖,可又不甘心放过南灵主动送过来的机会,便“万分体贴”地询问姜明花:
“姜郎,这可是皇妹给你千载难逢的机会,你可愿意上去试试?”
她故意强调了“千载难逢”,姜明花若是聪明,自然会明白她的意思。
姜明花当然明白,其实他很想说“不愿意”,奈何受不住自家师妹赤果果的威胁眼神,只得略显惊喜地点了点头:
“多谢长公主和灵公主支持,姜某愿意一试。”
言罢,姜明花起身朝两位公主规规矩矩地行了南疆男子对女子的礼仪,这才迈着优雅的步子朝正厅中心的碧玺手镯走去。
虽然南疆女子当权,男子基本上不当官,也不能管理朝堂之事。
但男子与女子的风格并没有完全颠倒过来,至少半数男子该有的阳刚之气,还是有的。
众人见姜明花如猫般优雅的步伐,本会觉得娘气而摆头,可被他走出来,竟没有半分娘气,反倒走出了一股君临天下的高雅感,众人都忍不住多看了他两眼。
南珑的虚荣心一下子就上来了,她本只是被姜明花的容貌吸引,没想到这人气质也这般出众,见识更是广博,让南珑有种捡到宝了的优越感。
姜明花可不管南珑此刻是什么心思,伸手欲拿起托盘上的碧玺手镯,却被侍从伸出手来阻止。
“长公主······”
姜明花略显为难地回眸,狐狸眼中的委屈实在让人很难不动容。
南珑哪里受得住,南灵自然也看出来她皇姐这位新宠还真爱恃宠而骄,只得朝侍从摆了摆手:“无妨。”
侍从这才放下手臂,姜明花总算成功拿到了碧玺手链。
四周的宾客可就坐不住了:
“不会吧,一个填房一样的男侍而已,长公主这回当真是宠过头了。”
“可不是么!色令智昏!色令智昏!”
“灵公主也真的是纵着长公主,换做是我,这等宝贝,怎么舍得让这等人去触碰!”
“呵!这种人便是碰了又如何?瞧见没,他都拿手上半天了,手链无半点反应。”
“有句话叫做什么来着,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他居然还一直站着,没点自知之明,也太小家子气了吧!”
“谁让人家正被宠得如日中天呢!”
就在四周的嘲讽声愈演愈烈时,突然有一声极其不和谐的声音,高声响了起来:
“你们快看,碧玺手链发光了!”
所有的窃窃私语戛然而止,视线聚焦之处,小小的一串碧玺项链发出了五颜六色的光晕,柔和唯美,一点都不艳俗。
本以为只是发一阵光就算了,这手链居然还缓缓自姜明花的手中飞起,绕着他足足飞了三圈,才又悬浮着停在了他的面前,久久不动。
直至姜明花再度朝它伸出手,手串则主动套在了他的手腕上。
“这······怎么可能?!”
不知是谁唤出了绝大多数人的心声,有人终于不满提出了抗议:
“这位公子,我们都还未曾试过与碧玺手链是否有缘,你就这样直接带走了,未免不妥吧?”
姜明花晃了晃手腕:“这位小姐方才可看清楚了,不是在下主动戴上了手链,而是它自行套在在下的手腕上的。”
那人被怼得哑口无言。
另一个又接着说:“话虽如此,但公子你却可以将其取下来,让我等也试一试,不是吗?”
“好啊!”
姜明花答的那叫一个干脆,还直接将手伸向那人,“在下可没本事脱下来,要不你帮我?”
那人简直要气疯了,这人是南珑的新宠,哪个女人敢去碰啊!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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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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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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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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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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