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的媳妇儿也很勤快,孩子也有娘家人帮忙照看。
俩小娃娃都长的可白净了。
被抱着出去溜达的时候,都会被村子里面的人夸赞。
总之挺讨喜的。
这边的村子叫大山村,后面靠着几座大山来着。
因为没啥其他能耐。
兄弟俩平常就上山采摘一些山货,又跟村长询问过,得知可以打猎后,就会一块出去布置陷阱。
跟着小两口逃命,程家车队里面的大家多多少少都学到一些本事,例如上山打猎的事情兄弟俩就很在乎,这边的小动物也多,更是时常有山猪下山吃粮食。
村里的人苦不堪言,一听见兄弟俩居然会打猎?
态度立即不一样了。
程大壮和程大力俩人练手,每天早上出去陷阱溜达一圈,都能拎回来许多猎物,在转手卖出去。
这边的野味是很受欢迎的,所以价格可不低的。
他们俩也有了立身之本,每天的日子还挺悠哉的。
白天早起去山里溜达一圈,拿上猎物再修补陷阱,之后顺便背点柴火回来,偶尔还能捡些山货。
到了晌午就回家吃饭,村里人有些力气活也会找上兄弟俩,通常都会给点银钱的,没活儿他们就帮着程小西修补一下他的窝棚,空闲的时候带带娃。
而兄弟俩的岳父岳母家则也是如此,他们打猎技术没程大壮那么能耐,年纪也大了,就没去冒险。
但因为沾了女婿的光,村里有人要小工的话也会找他们的人。
兄弟俩是岳父母家就也有收获,如今也自己买了地,跟着种起粮食起来,还笑着说,祖祖辈辈都是种地的,还得自己有地安心啊,往后也能自给自足。
而妇人们则是都认识一些草药和简单的伤口处理。
村里人也想到她们居然还认识草药,还会处理伤口,至少跌打损伤都能看,还会帮人接断骨呢。
凭借着这些能力。
他们两家人也算安安稳稳地落户了,没费什么力气。
程小西则是靠着两位大哥和大嫂的娘家人的帮忙,造了得有七八间的大窝棚起来,还买了一间小屋和山地,窝棚就建在山地里面,全部用石头和栅栏围着。
他几乎一安定下来,就马不停蹄地开始操持他的饲养计划。
鸡鸭鹅是老三样,后面又养了猪,羊,还有兔子。
据说这边也有人养山羊,他就又动了养山羊的心。
但他没养过羊,还得赶羊什么的,他怕没法兼顾,就一时间没敢乱动,想着先把这些给养好再说。
这些年来。
程小西的养殖技术还是很高的,养这些简直手到擒来。
就是很忙碌而已。
天天都不咋见人,因为就他自己一个小子而已,吃饭都是跟着俩哥哥嫂嫂们解决的,很省事。
程大壮和程大力也是真把他当亲弟弟看待的,管吃不说,平常也会过来帮他干活,抓到一些野兔啦,野猪的小幼崽,要是能活的,都送他养了。
他们俩的媳妇儿对程小西就更好了,衣服鞋子都帮他做的,毕竟自己丈夫为了她们俩都选择陪着她们娘家,她们俩还是很感动的,谁都知道跟在小两口身边,日子会更好过一些,但他们还是选择留下了。
为的还不是她们俩?
而程小西则是为了兄弟俩留下的,也就是他们的弟弟。
当嫂子的自然不会对他不好,毕竟自己男人就这一个亲人了。
她们只会加倍待程小西好,而程小西自然也不是吝啬人,等回头他养好了,自然也少不了俩哥哥家的。
这天程大壮和程大力兄弟俩又过来帮程小西干活,看见他一个人孤零零的,要操持这么大的牧场,就忍不住说道:“你这孩子也别什么都自己都干了!别这么省,花点小钱请几个人回来打打下手也行!”
“就是,再不济也能陪你说说话,你平常也多出门走走。”
兄弟俩边帮他清理牲畜们的粪便,边问他不寂寞啊?
程小西个子也已经很高了,就是身材比较瘦一些,他闻言就不好意思地笑了,“还成,喂牲畜的粮食大多都是买的,我也就是拌一下,顶多提点水,清理粪便,活都是零零碎碎的,是有些多,但忙点好!”
他觉得现在的生活很充实,而且大家都有自己的生活,他选择程大壮他们也是因为跟他们熟悉些,但并不想拖累他们,更不想天天去人家家里讨嫌。
如今能被这样照应着,他已经觉得很不错了。
孤独就孤独点吧。
“不过说起来,这咱们之前人这么多,车队里面一直都是热热闹闹的,这一时间就剩咱们,还真是不习惯,就这会儿还好,都习惯了,最开始可真难受。”
程大壮都这么说了,其他人其实也都是这个想法的。
这猛地一分开。
真是怪难受的。
程小西也直起腰来,看着上头的晴空万里,也感叹道:“可不,也不晓得大家都安定下来没有。”
他也怪想念的。
**
而另一边。
高大山他们也是如此,都凭借着在程家车队里面学到的能力在新的地方扎根了,孩子们也能稳定下来。
他们一家和另外几个小家的山坳村人分在一块。
彼此多少有点照应。
虽然不可能再像之前在车队里面那样天天大鱼大肉的。
但日子也不会差。
兜里也都有点银钱做本的,只是如今安稳下来,也得为日后的孩子考虑,所以自然要开始精打细算。
高大山还是会带着村里人一块山上伐木或是采集山货,也会打猎,他们一群人的生活也是有保障的。
对于其他人的思念自然也存在的。
**
曹立松这边,到了新地方就跟心上人办了一场婚礼。
堂堂正正把心上人娶进门。
之后就开始带着徒弟们在新的村子里面安稳下来。
家里有媳妇儿操持着。
他就带着徒弟们开始操持老本行,先是开始接活儿。
给人做家具或者其他木活儿挣钱,后面又开始继续收徒弟。
总之小日子也过的红红火火,但心里偶尔也记挂着其他人。
大家都在期盼着还有相见的一天,到那时肯定要好好叙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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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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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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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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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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