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依旧是菌菇炖肉和饼子,程家车队能吃的饱饱的。

  金家和山坳村的人也还行,至少不用饿肚子。

  程家车队的肉香飘得满庙堂都是,大家伙馋的慌,但也没有人上前讨要,程家虽然没有分大家伙肉汤,但有免费分发的姜汤,对此大家伙已经很感激。

  吃完饭再喝上热乎乎的姜汤,所有人都好受不少。

  都三三两两窝在一块,睡觉的睡觉,不睡觉的则是窸窸窣窣地说着小话,但屋外越来越黑,除去定好的守夜人选,其他人还是缩在被窝里头睡觉。

  很快也就睡熟啦。

  苏妙妙也躺在软乎乎的被褥上,她盖着一层厚被子,底下还垫着一层,边上就是自家竹马男友,她把手往人家胸膛上放,直接贴着热乎乎的躯体。

  程浩也闭眼睡着,也随她折腾,只是手要搂着她的腰,生怕夜里她不安分又滚出去被窝外面去。

  苏妙妙倒也没那么困,但热乎乎的被窝可太舒服了,她抬头就能看见程浩放大的俊脸,简直无死角的容貌,怎么看怎么稀罕,再把脑袋埋他胸前。

  听着他沉稳的心跳声,不知不觉也跟着一块睡了。

  季伯见小两口那边没在说小话,静悄悄的就知道小主子歇了,便也示意自家的奴仆们都安静些。

  来福就传给小五子小六子他们,接着一个个传话下去,示意动静小些,大家伙立即就打手势表示睡啦!

  这日子虽然颠沛流离,但是却比以往过的有意思。

  奴仆们虽然觉得累,但同时也体验到了另一种没体验过的感觉,一个个挨着彼此就都挤着一块睡了。

  关系倒都亲近不少。

  **

  到了次日。

  暴风雪总算停了,但门口已经是积了很厚的雪。

  大家又抓紧起来清理。

  季伯先前给大家伙分发了衣裳,因此大家伙暂时还能抵抗这温度,大家伙都是穿的里三层外三层的。

  蔡氏和西氏他们也给孩子们套上层层叠叠的衣裳。

  程晓天嫌弃活动不方便。

  蔡氏给他拿着件厚衣裳就说道:“这时候能不挨冻就已经不错了,你还挑上了?找揍呢?可知足吧!抓紧穿上,等会儿生病你就晓得错了,抓紧的!”

  当娘的一大早就是这般,催着孩子们穿衣裳,自己快速套上外袄,就已经挽起头发准备干活去。

  西氏也拿着厚实的大棉袄出来穿上,闻言也笑着说道:“可不是,晓天啊,甭管方便不方便干活,外头天寒地冻的,不挨冷就好,婶子我从前可连这样的好衣裳都穿不上,都是打补丁的薄衣裳!”

  她说自己到了冬天,那里三层外三层的穿的更多!

  笨重也比冷死好。

  她都习惯了。

  程晓天身为程丰泰的独子,家里做点小买卖,自然不会亏待他,因此衣裳都是没有带补丁的。

  听见西氏这话,也觉得这位婶子不容易,再看那边的小妞妞,年纪不大,已经自己穿戴整齐啦。

  程晓天便也说道:“我不是嫌弃衣裳不好,是觉得干活不方便,但娘亲和婶子你们俩说的也对,我可不能生病,穿这般多,活动笨就笨一些吧。”

  说完。

  他又好奇地问起来,“婶儿,您说您从前都是穿打补丁的薄衣裳,那小妞妞呢?她的衣裳也是旧衣裳?”

  西氏见他这般上心,半大的孩子,关心人还挺有模有样,她不禁笑着打趣道:“哟,真操心上啦?我家小妞妞命也跟我似的不好,她那位老奶,只盯着她那几个宝贝孙儿金疙瘩,我家小妞妞也没有新衣裳,都是见上头那几个哥啊姐啊的旧衣裳。”

  说到这儿。

  西氏都不禁有些怨起来,人孩子都能上学或是穿新衣,自家孩子,甭说小妞妞,就是男丁也只能捡人家剩下的穿,也没钱上学,说起来真是委屈。

  她叹口气。

  又让程晓天玩去吧,她则是跟着蔡氏准备做饭去。

  小妞妞见自家娘亲要走,立即也跟着要去打下手。

  程晓天见状也急忙说道:“等等我,我要去帮忙!”

  小妞妞就回头看他一眼,甜甜笑了下,晓得他前面是关心自己呢,这才跟着自家娘亲先走了。

  程晓天也就着急地穿鞋袜,自家妹妹程晓花这,正在梳头扎辫子,见他这般,还咧嘴嘲笑他慢吞吞,“你这手脚慢的,怪不得连妞妞妹妹都跟不上咧!”

  对着自家妹妹的打趣,程晓天也不计较,而是看见她辫子编的好看,也说道:“妹,你下次也教教小妞妞编头发呗,我觉得她编起来也一定好看的,她都不会编呢,婶儿也没管她这个,要不你改天教我也成!”

  程晓天觉得自己学会了,也能给小妞妞编头发。

  程晓花哪里懂自家哥哥的小心思,她麻利地编好麻花辫,闻言也说道:“这有啥难的?回头我帮她编呗!”

  只是小妞妞内向,她都不大能跟她那么快熟起来。

  程晓天就咧嘴笑起来,高兴说到:“那我替她谢谢你先!”

  程晓花先是说客气啥,后面看着自家哥哥一溜烟跑了,反应过来,不禁叫道:“诶,不对呀!你到底是谁哥呀?!”还替人家谢谢她嘞,啥跟啥呀?

  其他俩孩子早就跟着西氏跑了,就剩下她爱美些,编辫子花了点时间,但弄好了也飞速跟上去帮忙。

  庙堂里头除了守夜的人在补觉,睡的跟猪似的熟,打鼾声还挺重,其他人已经都起床干活去了。

  季伯看着这几个小孩儿也觉得怪可乐的,还得孩子有意思。

  老人家早起也继续忙碌着。

  程浩也起来了,正在穿衣裳,起床前迅速把热水袋暖手宝都给收空间里面,然后一一插上充电器。

  等晚上也就能继续用上。

  昨晚俩人依旧也睡的很香,这些暖手宝功不可没。

  有季伯帮忙拉的布帘,这暖手宝也能用的安心些。

  苏妙妙起床的时候总得坐着醒醒神,这种时候她就是软绵绵的格外好玩,程浩捏了一把她的脸蛋,肉乎乎,软乎乎,还Q弹的很,这才把她逗醒了。

  他还没来得及开口,苏妙妙就自己摇摇头清醒清醒,旋即说道:“今天雪停了,事情可多着,有的忙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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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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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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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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