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洞内边上。

  程浩正给苏妙妙捂脸,搓手,他拧着眉头说道:“这气温降的不同寻常,一天掉十来度,回头说不准就得零下。”

  说着说着,发现这手冰凉的很,搓半天都不热乎。

  就开始训。

  “你说你跑这么快做什么?等会别吃了风,回头闹肚子,该生病的,还有你这跑起来喜欢张嘴的毛病改改!”

  他正把小青梅给念叨的不行,眼看苏妙妙要炸毛挠他。

  就在这时候听见了王大鸣的疑惑。

  程浩便回望他,从袖口掏出个信封,拿着晃晃说道:“咱们走运,遇上了人富户藏这边的物资,说是实在带不走,若是真被人发现,也就作罢,当日行一善,还说咱们能都带走,只是得日日供奉他们家供奉的石头神仙,就是这块,还说需虔诚即可!”

  某人说的一脸正经。

  端着这副嫡子架势,看着还真的极其能唬人呢。

  把他们都忽悠瘸了。

  一愣一愣的。

  苏妙妙不知道她走这么一会儿,自家竹马怎的还加戏了呢?她知道他的意思,但也没办法配合他。

  怕露馅。

  毕竟说的多错的多。

  俩人又没有提前对过稿子。

  谁知道他还能咋编?

  但身为青梅竹马,他这么做的意思她还是能懂的。

  无非就是省掉很多麻烦。

  大家伙可以直接把东西全部带走而不需要废话。

  果然。

  的确很凑效!

  虽然大家都觉得这世界太奇幻了,啥神奇事儿都有,更重要的是还能让他们遇到,可不就是神奇么?

  但都对此深信不疑,还小心翼翼地捧起那边是石头块,和别的石头没啥区别,顶多就是长得别致点儿?

  王大鸣都觉得有些迷糊,但也没能想到别的,只能觉得这小两口的运气真没话说,这都能被遇上?

  离大谱了!

  但总的来说。

  大家伙还是高兴到昏头的,一个个甭提多有力气。

  直接就开始搬运起来。

  程大壮兄弟俩还找了根结实的木头,直接挑着走。

  这样能少走一趟。

  王大鸣也有样学样,第一次挑东西上手还挺快。

  其他奴仆则是也合力搬运着。

  还在上头放了些枯叶遮挡。

  但估摸也瞒不过人。

  掩耳盗铃罢了。

  其他两队人必定知道他们会拥有一批好东西。

  甭管是啥。

  他们知道你有好东西就足以,该嫉妒人还是会嫉妒。

  但大家伙目前仰赖着程浩和苏妙妙这对小年轻,而且程家车队在三队里面最强大,他们不敢乱来的。

  所以安啦。

  大家伙忙碌着。

  小两口也准备回去了,趁着天黑得把东西都带走。

  他们拿重的。

  苏妙妙和程浩则是拿其他一些零散的东西,特别是俩木箱,里面可都是日常的药物,最最重要。

  他们一行人忙忙碌碌,就这么走了几趟才搬完。

  季伯在庙里接。

  东西一到就小心查看,而后登记上库本里面。

  再让其他人一并放在物资车上,而后用油布盖着严实。

  如今物资车不用坐人,倒是位置一大把,有的是位置!

  只是老人家查看一样就心惊一次,他手都在哆嗦了,心里想着这么老些粮食和物资真是吓唬人呐!

  莫不是自家俩小主子掏人家贼窝了吧?要不然能这么多粮食和东西?上哪才能找到这么多又这么好的东西?至于打家劫舍的可能性,季伯觉得自家小主子肯定是不能够做的,所以才想到掏贼窝了!

  实则哪来的贼窝?

  附近有没有村落都不知道,哪怕有,这静悄悄的模样,就知道人们都早走了,是空空荡荡的无人地。

  说来也奇怪。

  照理说。

  他们马车其实走的不算慢,但这边的人们步行竟然比他们都快,官道上看不到几个人影,大家伙都是往山林里头的小道走,但季伯想想又想明白了。

  山坳村的汉子们也喜欢走山路,虽然危险些,但传闻的豺狼虎豹其实也鲜少能遇到,野兽一般来说,也怕过大的人类队伍,因此也会避开人的。

  可若是一旦遇上,那可就是要丢掉小命的大事啊!

  但大家伙其实都想节约脚程,山林里面只要能过去,就都能走,比起官道虽然难走,但却能节约不少时间,毕竟有些地方,他们翻个岭就能过去。

  而官道弯弯绕绕的,要能满足车辆平稳通行,自然路程远些,所以普通村民傻子才走官道呢。

  而且路上遇到有人马的恶霸或者势大的富户也危险。

  季伯很快就自我开解完毕。

  这段路程附近没人就没人吧。

  虽然偶尔会有种这天地间就剩下他们的那种孤独感,但还是没有人来的安全些,免得又遇上上一个庙宇里头的那些人,还连带险些连累他们一行人。

  季伯想明白后就欢欢喜喜地先把东西都让人收好,再派人暗地盯着物资,这么多东西可得小心。

  来福则是有些不懂,觉得大家伙都已经经历过生死了,应该不至于动他们程家的东西吧?也不敢吧?

  季伯则是敲点他,低声斥责道:“作为奴仆,你的职责就是为主子分忧解难!更要为主子千方百计的着想!谨记主子好,咱们这些奴仆才能好!你这做事情可还能掉以轻心?那是一分一毫都不能错!”

  老人家谆谆教诲,知道来福年纪小,没经历过从前那个会吃人的时候,所以到底有些低估了人心。

  他小声说道:“别瞧着如今大家伙都很好,真到了缺东西的地步,或是起了歹心,我看看谁还有不敢的?”

  季伯只让来福决不能掉以轻心,凡事都要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来对待,若是出事,就为时已晚了!

  来福自然谨记在心,忙不迭地表示道:“我再也不敢了!”

  又瞧瞧看自家师傅难得严肃的脸,不是开玩笑的。

  他坚决不能忘了。

  见来福认真地保证,也知道他是个听教的好孩子。

  肯定听进去了。

  季伯这才满意地点点头,让他继续下去忙去吧。

  来福答应一声。

  就继续去那边帮忙去了,任劳任怨,从不喊累。

  而其他两队人看着程家车队这边忙的热火朝天,也是有些疑惑,但听说是小两口又发现了啥宝贝,这才恍然大悟,旋即也是纷纷感叹真是走运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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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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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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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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