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蝗螟农夫得而杀之。《吕氏春秋》便有此言。”
所以,飞蝗之争,本就不在百姓敢不敢杀之上。
世家大族历来都有囤积粮食的习惯,尤其是在北方,地窖粮仓土堡家家都有。
他们的族人众多,又深深的知道,粮食是和黄金一样,能在乱世保命的东西,不仅能保住自己的命,还能买下别人的命。
即便是太平盛世,也没听说过粮食有不值钱的时候。
至少世家大族的藏书里还没有这样的记载。
所以秉承着这个道理,世家大族家中的存粮,足够他们几年不愁吃喝。
而遇到灾害荒年,穷者和小地主沦落到卖儿卖女,他们却能趁机吞并土地和人口,隐户和隐匿土地就是这么来的。
若是能顺势制衡皇帝,那简直就是一本万利。
皇帝陛下不过刚登基,年轻没有威信,这个下马威有成功的可能。
就算失败了,也可以推到百姓的愚昧无知上,放上几句唯恐伤害飞蝗引来天灾,以至于民怨沸腾的屁。
皇帝能拿他们怎么样?
还不是得高高抬起,轻轻放过。
至于民怨会不会沸腾,那他娘的这帮人要是在后面鼓动鼓动,还能有不沸腾的道理?
万幸是中原王朝的底子厚盘口够大,永远不缺知道彻底打碎了饭碗,大家都没得吃的明白人,尤其是世家大族自身所教育出的子弟,也不缺高山远瞩有眼光的人。
而且有能耐的人多半还都勇于任事,不肯落他人之后。
从秦始皇大一统到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就奠定了两件事。
一件是当皇帝的不能太差,最少得统一天下,成为众王之王,才配称皇。
第二件,就是老百姓吃不上饭活不下去,那就去他娘的王侯将相爱谁谁,皇帝轮流坐,今年到我家。
所以这些什么百姓不敢杀蝗虫,纯粹是扯淡。
孔圣人说有教无类到现在多少年了?
普通百姓就算不识字,有些胆小怕事,无知蠢笨,但在牵扯到个人利益的时候,总不至于都逆来顺受的等死。
这片土地丰饶广阔,后世就算被奴役几百年,有的人被驯养的奴性不改,但更多的人,无数的人,前赴后继地在用命去换新天。
龙有逆鳞,触之必死。
饿肚子可比死还难受,这一点陈玄帆绝对有发言权。
再怎么说他算是死过,可当时一点感觉都没有。
快饿死的感觉他熟悉,太熟悉了,那个难受呀,恨不得把天劈开。
以至于他有时候在想,盘古开天辟地是不是因为没东西吃,饿了,所以想出去找东西,才把蛋壳给劈开的。
“那这事怎么样了?”陈玄帆好奇地问道。
他感觉这事最后应该是有转机,不然大唐不会现在还这么安稳。
皇帝陛下看着也不像是成了傀儡。
“宰相姚公大怒,说这位宰相是庸儒执文,不识通变。”崔霁道。
姚崇坚决请求皇帝陛下灭蝗,说如果因为救人杀虫,因缘致祸,那么我姚崇请独自承受上苍的惩罚。
若救人杀虫,因缘致祸,崇请独受,义不仰关。
“在他的力请之下,皇帝陛下最终下令灭蝗,这次的连岁蝗灾,才不至大饥。”崔霁赞叹道,“由此一事,姚公足以青史留名,为名臣了。”
“此事本王也知道。”李鄞从马车里把脑袋探了出来,道,“彼时父皇刚继位,此事是世家在逼迫父皇退让。”
权柄这东西,握紧了都容易丢,丢了就再难拿回来。
西风要压倒东风,不惜用贫民的血泪。
“娘的,一群混账!”陈玄帆咬牙骂道。
“没错,一群混账!”蜀王也跟着骂道。
两人对视了一眼,然后各自扭开了头。
都觉得对方虽然瞧着有些不顺眼,但也没有那么不顺眼。
至少大家是一起骂人的时候,还是很痛快的。
“哎呀,说起这事,你们知道为难鬼王钟馗的宰相,是谁吗?”蜀王殿下似乎是找到了卖弄学问的乐趣,伸着头冲着陈玄帆几人问道。
他这模样倒是让陈玄帆想起个人来——王学文。
这两人碰到一块一定很热闹,说不定能一起说个相声,丰富一下大唐人们的娱乐生活。
蜀王问话这多少得给点面子,于是崔霁看了看两边人,霍山低头陈玄帆看天,只能他拱手道:“在下只听说是姓卢,旁的就不知了。”
“哈哈,本王倒是知道,但这不重要。”
李鄞扒着马车窗棂,又往外探了探身,颇为兴奋地道,“本王告诉你们一个秘密,以后的人们,大概会认为那人是卢怀慎的孙子,卢杞。”
“……”
“反正那家伙嫉贤妒能,不能容人,是个害人精。按在他头上,让他受万世嫌弃,也不算冤枉他。再说了,他们爷孙两个都是姓卢的,那个不公的宰相也是姓卢的,一家人嘛,分什么彼此?”
“……”
“……”
众人尽皆无语,只觉得蜀王这话说的好像没道理,又好像很有道理,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回应。
所幸李鄞似乎也没想让他们回什么话,反而是觉得他们的反应很有趣,笑的前仰后合。
接着马车里有个柔美的声音将他唤走,然后王驾马车的窗棂被一双玉手关了起来。
崔霁霍山两人互相看了看,都觉得有些莫名其妙,不明白蜀王为什么跟他们说这些。
也许是,实在闲的无聊了?
陈玄帆也纳闷,金少爷今天不在队伍前面,蜀王也没往他那个方向看过去,兴许真的是一时兴起吧。
懒得管了。
等把这位王爷送到益州,下次再见都不知道是哪年哪月,想那么多干什么?
他皱眉抬起手,认真的看了看两根手指头里,被捏碎了揉成团的灰褐色小球。
和蜀王比起来,这东西更让他在意。
飞蝗?
一只普通的飞虫罢了。
小的只比黄豆粒大一点。
没有什么值得奇怪的地方。
它不是妖不是鬼不是魔不是怪。
弱小的一根手指头能碾死好几只。
可是这恰恰是让陈玄帆觉得奇怪的地方。
蜀王的车队里里外外都洒了驱虫的药粉,焚烧着熏香。这些还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们这些猎妖军的军卒。
他们身为武道修士,身上的血气充盈浓郁,即便没有特意调动鼓荡,在身外凝结成煞气红云和罡风,也在呼吸坐卧之间,翻涌不停,流淌运转,身上的血煞之气弥漫。
百多人聚在一起,鬼物不敢随意靠近,一些弱小的鸟兽虫蚁也会躲着他们。
这些东西没有灵智,行事全靠本能,反倒更为敏锐。
而这只飞蝗的幼虫,却大咧咧的扑到了他的身上来,蹬鼻子上脸。
是巧合吗?
陈玄帆觉得不对劲。
尤其是之前他有过心血来潮的感应,所以便格外在意起来。
“伙长,看什么呢?”崔霁见状笑问道。
“虚伪的强者,为了一己私欲欺压良善弱小。真正的强者,是要敢于对不公拔刀!”陈玄帆感叹了一句。
“哦?伙长为何会有此感慨?”崔霁颇觉奇怪,这话说的有几分意思,只是,这和那被捏碎了又揉起来的蝗虫,有什么关系吗?
“这蝗虫吃粮食,成灾能让百姓颗粒无收,实在可恶!是为不公!”陈玄帆正色道。
“……所以?”
“所以,等它们大一点,我做一道油煎蚂蚱给你们吃,我跟你说,那才香呢!焦香酥脆高蛋白,这个……”
“……”果然是伙长。
说拔刀就真的拔刀。
不过他拔的是菜刀。
早该想到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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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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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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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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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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