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玄帆对此不是很能理解。
紫云山剑派,这名字怎么听都比小王山剑派要大气。
“名字大气有什么用?实力不如人,再大气的名字也只能是个附庸。”刘一勇哼笑了一声,道。“还得是自己上赶着去给人当附庸。”
“怎么说?”陈玄帆挑眉,看来其中有典故呀!
“小王山剑派总宗门内有三脉,一脉修武道,两脉修练气,虽然都是修的剑术,剑术与剑术也有不同。而且武道修士练的剑术,和练气士修的剑术,区别就更是大了。”
刘一勇说到这摇了摇头,“小王山剑派原本是只有练气两脉,后来之所以会多了武道一脉,是因为他们的一个嫡传弟子,天资绝艳,弃练气而主修了武道。”
自千年前武道修炼方式出现以来,就不断地冲击着原本的修行界。
成为武道修士还是依旧成为练气,成了很多修炼者必须做出的选择。
宗派山门内的弟子,一般都会在七品之前武道练气双修。
接着会在七品到六品之间,决定主修的一道。
当然,对于普通人而言,这题就容易得多了。
哪方面的资质更好,就选择哪一边。
根本不需要浪费精力和感情。
所以,真正会被困扰的,是资质不凡的那些天子骄子。
不得不说,老天爷有时候真的很偏心。
有些人生来就资质不凡,而且他们的资质还不局限于一方面,是全面开花。
无论是走武道之路,还是练气修行,只要心志坚定境遇不差,未来都能有所成就。
于是,这样的人,就要好好地苦恼一下,该作何选择了。
世人皆知,修炼之路,武道和练气的修士,在五品之下,同阶相争,武者胜多败少。
五品之上,练气士更强。
而且练气士的前路更长。
这一句是什么意思,据说只有走到三品以上,才能够真正的明白。
对于普通人而言,走到修为境界五品以下,可能已经是一生的极限了。所以,对于他们而言,成为武道修士,以最快的速度拥有最强的实力,显然要更合适一些。
而且相对而言,武道修行也更容易,对资质要求更低,修炼资源也相对容易获取。
至少有县衙的巡游星和大唐猎妖军,这样明确宽敞道路等在前面。
炼气士就要麻烦的了,灵气可不是随便吃就能吃出来的。
因此,对于普通百姓而言,练气士才更像是想象中的神仙中人。
不仅是普通百姓这么想,在修行界也有捧着练气士,踩低武道中人的潜在情结。
这还是现在这种武道已经颇为兴盛的情况之下,以前只会更明显。
所以,小王山剑派的这位天骄弟子,选择武道修炼为主,就可以算是离经叛道了。
站在天骄之位上,做出这样的决定,要面对的压力嘲讽非议可想而知。
心智浅显的已经开始嘲笑了。
城府深的却会把嘴脸先藏起来,等到想要的结果出来,看着天骄跌落神坛,再踩上一脚的时候,幸灾乐祸加摇头叹息,好好出一口所谓的窝囊气。
一口窝囊废不如人的窝囊气。
如果这些他还能置之不理,那真正在乎他的人,投来的担忧的目光,又该如何?
所以他必须证明自己。
为了证明他的实力,也为了不断提升他在剑术上的修为,更为了争夺掌门之位,他开始挑战其他以剑为武器的修士和剑派宗门。
从弱到强,从小到大。
“紫云山剑派就是他挑战的剑派之一?”陈玄帆忍不住问道。
“不是。”刘一勇摇头,“听说紫云山剑派是主动找上他,要归附于小王山剑派的,但是最初还被他拒绝了。”
成为附庸之后,山门出产要上交四成。而总门所要付出的,仅仅是一个虚名和可能会有用的庇护。
那位小王山剑派的天子骄子生性自傲,看得上眼的怎么都好,看不上眼的多瞧一眼都嫌烦。
紫云山剑派不知道怎么,就成了他看不上眼的那一堆。
主动送上门去人家都不要。
“那他们最后还是成功了,怎么做到的?”陈玄帆更好奇了,“给那位紫云山的天子骄子塞媳妇了?”
“那倒不是,他们是……嗯?你这家伙怎么回事?”刘一勇不禁停住了脚步,斜眼看着他,“你怎么动不动就媳妇媳妇的?嘶~你该不会是在安阳县……”
“队正,玄帆这桃花笼罩的面相,难道你还看不出来吗?”半个时辰前刚赶过来的霍山笑道。
“桃花笼罩我是没看出来,不过他这眼角眉梢的春意盎然,却是明显的很。”金少爷跟着笑道,“想装看不见都不行。”
“什么春意盎然,不就是想说我们伙长发春了吗?”史大俊嘿嘿怪笑。
陈玄帆立刻就炸了,指着他笑骂道:“什么发春?粗俗!你竟然如此粗俗之语,形容我这纯洁的慕少艾之情!”
骂完就要给史大爷一脚。
却被崔霁给拦住了,笑道:“伙长别动气,你这话说不得不对。开岁发春兮,百卉含英。春为发生,东风发春,万物复苏,此语文雅得很,怎么就粗俗了呢?恰到好处才是呀!”
“滚!”陈玄帆一把将他推开了。
好家伙,跟你不知道发春是什么意思一样。
就烦和你们这种咬文嚼字的人打交道,他娘的说不过!
我还是揍史大爷比较要紧。
他掉头再去打史大俊,又被刘一勇给薅住了。
“陈玄帆,陈玄帆!给我老实交代,真找到了?谁呀?是哪家的闺秀?还是哪个洞府的娇客?”
“队正,你这话说的,洞府的娇客,我敢要吗?”
“那就是大家闺秀了?”刘一勇挑眉,“该不会是你提过的那位,和你有婚约的万家小姐吧?”
“昂!”陈玄帆挺胸抬头,自豪地道,“不行吗?”
“行,怎么不行。还是你小子动作快呀!”刘一勇说这话的时候,不由得露出了羡慕的神色。
他运道就没那么好,虽然一年之内,修为提升了不少,但他年纪大了,却还是个队正,要说亲是高不成低不就。
家里老爹娘给兄弟娶了媳妇抱了孙子,也就不那么急着催他了。
而且还惦记着给他找个大家闺秀。
好家伙,老两口是真敢想啊。
虽然以刘一勇现在的修为,娶个县城里小家族的女儿也不是娶不到,可肯定娶不到太好的。
毕竟他的年纪呀,是再长两年都能自称老夫了。
再说了,他也不喜欢娇小姐。
就想娶个温柔贤惠的女子,通情达理的,可以说说话做个伴。等他回营房的时候,对方愿意给他求个平安符,那就再好不过了。
“平安符?队正,我有啊!”史大俊这家伙挤眉弄眼地过来,从脖子上拽出一根链子,上面绑着一个小香囊。“你看,我媳妇给我求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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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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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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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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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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