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定规则的是野猪。
因为野猪十分狡猾,它们的习性便是喜欢夜间行动。
而且极其贪吃。
世俗界的野猪,便是如此。
它们喜欢成群结队的出动觅食。
大多时候十几、几十只一群,一亩地的庄稼不过两三个时辰就会被夷为平地。
被野猪糟蹋过的田地,什么都不会剩下。
这是因为野猪是一种杂食性动物,什么树皮草根、蛇虫鼠蚁,见到什么吃什么。
比陈伙长可狠多了。
在冬季食物匮乏的时候,即便是只是吃地上干枯的树叶也能存活。
过分的是,它们的繁殖速度还很快。
一年两胎,一胎少了五六只,多了十几只。食物充足的地方,一年生三胎都有可能。
一公一母在一起,一年下来,就能形成一个大的野猪群。
山猪洞围猎场,不止在灵幽小洞天这一处。
是河北道只有这一处罢了,大唐境内却有十几处之多,而且分成不同的等级。
有些高品阶的围猎场,甚至被视为猪妖和人族的争锋之地。
除了山猪洞之外,和它相仿的其他妖族狩猎场同样存在,只是数量没有那么多。
所谓狩猎场,猎人和猎物的角色,从来都不是一成不变的。
优胜劣汰才是永恒的主题。
不过灵幽小洞天内的山猪洞有猎场,是品阶最低的一种,所以对于人族修士来说,出现生命危险的可能极低。
这类猎妖场属于大唐和妖族达成协议的一部分。
妖族开放这样的狩猎场给人族,一是为了赚取一定的粮食和修行资源,另外也是为了消耗种群中多余的一部分,
大唐会同意,当然也有自身的考虑。
备战,练兵,以合理的可控制的范围内,消耗妖族的数量。
否则,妖族很可能会选择对大唐发动兽潮袭击,来消耗低阶族群,掠夺人口土地和粮食。
对于它们来说,甚至前者才是目的,后者只是顺带。
十万大山养不了那么多的妖族。
妖族千万年来有自己的生存规则,它们遵守的是古老的淘汰法则。
优者获得更多,劣者连活着都不被允许。
因为它们活着会耗费族群的资源。
就像灵幽小洞天此时的这场围猎。
在这里活下来的野猪精,回到本族之内,就可以获得比之前多数倍的资源和培养,直到进入下一个品阶的狩猎场。
死在其中的则会成为修士们的口中之食,剩下的会被白马山庄收购,贩卖去各地。
而被留下的读书人,就是第一批食客。
这就是一场博弈。
大唐什么时候做过亏本的买卖?
哪怕只杀死一头野猪精,消耗对方实力的目的就算达到了。
付出的粮食和有限的资源,就不算是白花。
而野猪精被猎杀的越多,大唐就赚的越多。
两百到三百之间的八到九品的野猪精,两百到三百以内的七品境以下的修士。
会在这里进行一个月的猎杀与被猎杀的游戏。
看似人族在品阶上占了便宜,然而品阶的差距,却被体型和天赋神通轻易的抹平了。
而且双方都不是单打独斗。
野猪精比修士们所差的,可能只有灵智了。
可是在绝对的实力面前,智谋并不一定能决定结果。
所以,不能让野猪精占据绝对的实力上风。
刘一勇让军卒们从四个方向去搜寻野猪精的踪迹,而且是六人一队,就是因为六个人对付一头野猪精刚好,碰到落单的就直接上。
但是若是碰到结队而来的,就要及时退回来,一百多号兄弟们一起上。
所以才需要有队旗在,就是为了传递消息方便,也是为了不要离开的太远,不然被野猪包围了退不回来,那就成笑话了。
有些军卒没有见识过野猪精的厉害,搜寻的时候跃跃欲试,甚至想着猎杀一头给队正看看他们的本事。
结果真碰上,就开始骂娘了。
他娘的野猪精,卑鄙!
惊人穿甲胄!
所谓的甲胄,不是说野猪精富裕到穿戴了灵甲。
普通妖族和大唐百姓一般,连凡铁都是稀有之物。
而是说魁梧如小山般的野猪精,身上有一层类似盔甲的东西。
为了应对野外恶劣的环境,野猪身上会长出又硬又长的毛发,这样能很好地保护它们在密林山丘中横冲直撞而不被外物刮伤划伤。
它们还会去蹭松树。
让松树的松脂粘在自己的皮毛之上。
而且它们还很喜欢在泥坑沼泽中打滚,就这样蹭一点儿树脂,粘一点儿泥坑里的黏土。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反反复复的混合加工。
时间一长,野猪身上就像披了一层又厚又结实的盔甲一样,刀剁不动,枪扎不进。
所以百姓们有一个狩猎野兽的说法,叫做:一猪、二熊、三虎、四豹。
一猪说的就是野猪。
野猪排第一。
猎人们常说:“老虎好打,野猪难缠!”。
因为弓箭足够锋利,就能伤到老虎,却不一定能伤到野猪。
而且老虎的弱点在腹部和后肢之间,称之为虎腰的地方。但野猪的弱点就不在这儿,它的弱点在颈部和屁股。
难以射中,很容易被躲开。
就算射中了,皮糙肉厚的,伤也不一定会致命。
“娘的,有一股松香味和泥腥味!”毛三躲在树后,抽了抽鼻子,骂道,“这野猪精和野猪没什么两样。”
“废话,要不能叫野猪精吗?”苟四低声道,“得想办法把它引过来。”
他们两个带了渔网,准备用渔网抓野猪。
眼前的这头野猪体型看着有七八百斤,渔网应该能用。
在陈玄帆想着毒死野猪的时候,其他人也在琢磨着各自的招数。
甲字队就这点好,为了口吃的,脑子转的特别快。
陈玄帆之后放弃了,才从霍山口中得知,野猪的胃不一般,有毒的东西对它们没用。
就算毒很厉害,一时半伙也死不了。
他无疑是幸运的。
毛三苟四这两个家伙就倒霉了。
他们不知道野猪的弱点,还在等背对着他们的野猪精把大屁股转过去。
而当野猪精转身之后,他们才发现自己之前的想法有多么的愚蠢。
狰狞的猪脸上,一根长鼻子两边,有两颗外露的獠牙有半米多长!
锋利如刀,泛着惨白的光。
看上去随意就能将一个成年人穿胸而过,挑起来甩飞。
“妈呀!快跑!”
在毛三的示意下,拎着渔网朝着野猪精跑过去的两个军卒,一看见猪妖的这副尊容,嗷唠一嗓子举着网撒腿就往回跑。
“三儿!苟爷!不行呀!干不过!快往回跑!”
“伙长!救命!”
“伙长!野猪肉来了!”
……
“嗯?”陈玄帆远远的听到动静,还在纳闷,谁这么厉害?他这边火还没烧起来,那边一头野猪就干掉了。
等听清楚喊话的人是谁,又看到他们身后滚滚烟尘,不由的骂道:“大爷的!”
哪是野猪肉来了,是野猪精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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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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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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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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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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