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座山,或者说几座山丘之间,杂草荒芜,树木稀疏。
一道身影立在最高的山丘怪石之上,手上的菜刀在月光下,闪着寒光。
地面上密密麻麻的土堆,就像一个个的小鼓包,错落的铺在山坡上。
零星的几块残破墓碑,表明了这些小鼓包的身份。
半空中飞过的乌鸦和秃鹫,嗓音极为难听的干嚎上几声。
和躲在暗处的杂毛狐狸,以及一些鼠字辈小兽,一同觊觎着谷底,被黄土虚虚掩上的尸首。
这是一片乱葬岗。
山坡上的坟堆里,埋着的那些人,至少会有一块,至少曾经有一块墓碑。
而山谷里的这些,没人知道他们是谁,可能也没有人知道他们怎么来的这里。
反正,隔一段时间,这里就会莫名其妙的出现新坟,没有人举告,自然也没有去查问来处。
当然,更多的可能是被亲人埋葬在这里。
“队正,这里怎么会有这么多坟?”陈玄帆哪见过这样的阵仗,不由的头皮发麻。
他以前去过的墓地,别管条件好坏,那也是规规整整的,有山水有绿植。无论是庄严肃穆还是荒凉冷清,都没眼前的这地方这么阴森可怖。
冬天的山脉里还有雾气,影影绰绰之下,更吓人了。
“哎,我看呐,这将军山以前就是附近百姓入土为安的地方,而且山里埋的将军,恐怕不是自己选的墓地。”刘一勇皱着眉,四周围看了看说道。
看坟土被冲刷的模样,乱葬岗的山谷里,最早的一批坟包,不仅是最久远,数量也是最多的。一次死这么多人,还进行了掩埋的,最有可能的就是在战斗之后。
一般是朝廷平叛之后。
胜利的朝廷大军会将战败死去的叛军就地挖坑掩埋。
这么做是为了防止出现瘟疫。
很有可能,在很久之前,这里发生了一场平叛之战,有一位将军在此战死。
后来牵强附会之后就变成了,传说在这片山谷的某个山丘里,有一座古时候的将军坟墓。
“这些山坡上后来的一些坟包,应该就是百姓听了这个传说,才将亲人埋在于此。”刘一勇指着山上看起来比较新的坟包说道,“将亲人埋葬在贵人身边,期望风水宝地能给家里带来好运道,这种事儿在乡野之间常有。”
既然将军能将死后长眠之地选在此处,那此地的风水应该不坏。
能和将军作伴,沾沾光也是好的。
说不定下辈子能投个好人家。
没有钱财选择其他埋骨之处的穷苦百姓,也只能这么安慰自己。
山丘下面的确埋着一位将军。
然而事实却是,这位叛军的杂号将军,并不是选在此处埋骨,是平叛的朝廷军队,帮他选在了此处。
只不过年岁日久,真相被掩埋在了黄土之下。
数百年后,一队大军身首异处的煞地,竟然成了人们口中的“福地”。
自欺欺人的福地。
但凡粗通一些堪舆之术,都能看出端倪。
普通人都能感觉到阴森的地方,怎么可能是福地?
尤其是这山谷里头,坟包挨着坟包,坟包压着坟包,都叠了罗汉了。
陈玄帆握着大菜刀,嘴里嘀嘀咕咕道:“这住房条件也太差了,明明能独门独院,非得挤在一起住楼房,这上上下下连个楼板都没有,多憋屈呀。隔音效果也不行啊。”
晚上串门倒是方便。
不过死都死了,这邻里之间应该也不会吵到对方。
关键是没有装修问题,大家都清净。
这怎么都不可能是风水宝地,凶地还差不多。
虽然不懂风水,但陈玄帆对人心倒是略懂一二。
只凭这里百年来,从来没有富户的坟茔出现,也没有世家富户过来将地方占了,圈地为祖坟就知道,这里绝对不是什么立阴宅的好地方。
前世,陈玄帆的爷爷就说过,阳间人要想要阳宅风水好的,就跟着和尚走。
他们占的都是洞天福地。
道士不一定,因为道士没钱,说不定找个穷山沟就猫下了。
好阴宅得看有钱人,得是那种几辈子都有钱的,不容易被人骗。
好东西有的是人抢。
这就是一个普通老头的智慧。
大唐的百姓们可也一点都不傻,他们能不知道这个道理吗?只是实在没有办法罢了。
所以,平常这里才会人迹罕至,到了晚上,更是离着几里地就绕着走。
不仅是官府的命令,更是因为百姓们知道,这里不能来。
阳光,是这世间最易得也是最强大的天地正气。
所以天地清福正气也常被叫做阳气。
和阳气充沛的白天不同,太阳落山以后,被阳气所克制的阴气邪煞,就会自然变得活跃起来。
淇县的百姓们也习惯了,日落而息,关门闭户的生活。
不光是淇县的百姓,大唐其他地方的百姓也都是如此。
这也意味着到了晚上,妖魔邪祟会更加凶恶。
加上迷阵在白天阳光之下不起作用,刘一勇出于谨慎的考虑,才会让大家耐着性子等到天亮。
……可是在荒山野岭里搜寻了大半天,除了看坟头就没看到别的。
让人很是泄气。
“七十二,七十三,七十四……”有的军卒实在无聊,已经开始数自己脚下踩过多少坟头了。
还有两个家伙,趁着刘一勇没看见的是,故意去惊吓追逐见到人来,就躲藏起来的秃毛狐狸。
一边追一边嘲笑人家丑。
躲在谷底的野狐狸跑的远了,还从坟堆里冒出秃了半个的头,对着刚才他们站着的地方,“唧唧”的叫了数声。
从它高举的爪子和呲牙咧嘴中,不难看出,言辞颇为激烈。
堪称辱骂的程度。
能逼得一只还未诞生灵智的杂毛狐狸骂街,可见这些家伙做的有多过分。
史大俊顺便抓了两只兔子扔给陈玄帆,提议中午的时候吃兔肉。
“想吃就多抓点,这些够塞牙缝的吗?”陈玄帆把兔子装进袋子,不客气的说道。
因为刘一勇说一般的鬼物抓到活人不会立刻杀死,所以大家到时没显得过于急切。
只是陈玄帆有些疑惑,为什么鬼物抓到人,都不会马上就将其置于死地?
“其中有诸多因素,不过猎妖军中流传最广的一条,是说鬼物都爱听活人讲阳间之事。要活人将知道的事儿都说给他们听,直到实在讲不出新鲜的了,才会将活人杀死。”
被鬼物杀死的人,虽然也能变成鬼物,可多半都是残魂或者小鬼,没有神智可言,只能受大鬼的驱使。
所以只有让他们先活着,才能演戏给自己看。
“原来是这样。”陈玄帆听得连连点头。
鬼生寂寞,所以爱上刷剧,合理,很合理。
“那他们都爱看什么戏码?”陈玄帆若有所思的问道。
“戏码?”刘一勇没太明白,这两字是何意。
“……嗯,我是问,它们更喜欢听阳间的哪些事儿?”陈玄帆换了个问法。
刘一勇点点头,大概明白了陈玄帆所说戏码的意思,道:“这倒是不知道了,不过我倒是听人说,它们似乎对情情爱爱之事更为偏爱。”
话音刚落,身边有个突兀的声音说道:
“原来如此,在下知道毛三苟四为何被鬼物们抓走了。”
“……为何?”陈玄帆和刘一勇都是一脸,果然是你的表情看向说话的王两。
“当时我三人出来撒尿,他二人平时斗嘴惯了,毛三撞了苟四一下,苟四就学着小娘子的样子,掐着嗓子骂他是流氓。毛三就装起了流氓,调戏的拍了他的屁股。接着两人就闹了起来。”王两皱眉说道。
就是嫌弃他们闹腾的厉害,担心被殃及,他才会躲到一旁。
“要是这么说的话……我倒是有个办法。”陈玄帆听了,挠了下巴说道。
好家伙,原来是演戏演的太精彩,招惹来了不寻常的戏迷。
这下好了,被绑走催更去了。
而且更不出来会死哦。
不过王两的话,倒是让他抓住了,刚才一闪而过的灵感。
“什么办法呢?”刘一勇问道。
“引蛇出洞。”陈玄帆道,“做出好戏,请鬼来看。”
听到他们交谈的霍山,从旁边走了过来,道:“这倒是个办法,可是怎么演呢?咱们这么多人在山里来回找了半天,肯定已经惊扰到了鬼物。若是我们中的人来做戏,它们恐怕不会轻易相信。”
“它们相不相信,就得看你们做的真不真了。”陈玄帆却笑道,“再说了,试一试又没有坏处。”
霍山和刘一勇都点了点头。
的确如此。
一直找不到将军坟墓所在,拖得时间久了,毛三苟四说不定就死在里面出不来了。
倒不如死马当活马医。
至于做戏的人选,他们都看向了陈玄帆。
既然主意是你出的,那你应该也已经想好了该怎样去做。
陈玄帆嘿嘿一笑:“放心交给我,保证十分精彩。不过做戏这事儿,我一个人可来不了,得请霍山兄,把金少爷和史大俊叫来,咱们几个人一起才行。”
“好,我去叫他们。”霍山爽快的答应,转身离去。
陈玄帆又看向刘一勇,问道:“队正,可有什么能留下踪迹,不被鬼物发现,你们却能跟踪上去的办法?”
将军山可是鬼物们的主场,到了里面事态的走向,很可能不按照他这个导演的安排发展。
所以得做好准备。
万一他们也被鬼物抓了,至少得留下一天线索,能让刘一勇他们跟上去救人。
“有。”刘一勇说着从储物袋里,拿出来一张符纸递给陈玄帆,“猎妖军的追踪符,你贴在身上我便能用罗盘追踪到你的行踪。”
“还有这好东西?”陈玄帆把符纸接过来,看了看,就揣进了怀里道,“既然这样,我们就改一改计划。我们这几个演戏的做一回饵,你们在山外等着别进来。免得到时候再有军卒被鬼物抓走了,而且这样那些妖鬼也更容易相信我们。”
别忘了山中夜色之下可是有迷阵的。
甲字队的人都进去了,万一再少几个,乐子就大了。
倒不如他们几个做戏的直接被抓走,等天亮了,刘一勇再拿着罗盘从容不迫的直捣黄龙。
霍山回来,几个人碰面又商量了一下,都觉得可行。
于是事情就定了下来。
接下来到了具体的做戏内容上。
陈玄帆刚把大概剧情交代一下,金少爷就直接炸了。
剑眉倒立,面红耳赤的一甩袖子:“本少爷不愿!”
霍山也是一脸的凝重。只有史大俊的脸上带着坏笑,嘿嘿的笑出了声。
“嗯?不愿意可不行啊,我们刚才不都说好了吗?而且你都答应了。”陈玄帆一本正经的说道,“除了你,别人演都没有说服力,那些鬼物再蠢美丑还是能分辨的出的。”
“……哼,行,本少爷可以演,不过陈伙夫,你的身份得改一改。”
“怎么改?”陈玄帆眨了眨眼,好像,不太妙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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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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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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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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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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