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房俊李漱大唐第一驸马爷>第115章 未来大唐第一个诗圣
  贞观七年。

  长乐公主下嫁长孙无忌之子,宗正少卿长孙冲。

  那一年,长安城进行了一场隆重盛大的婚礼,其影响之深远,直到玄宗时仍被唐人记起,以至于都上了史书,《魏郑公谏录•谏优长乐公主礼数》记载:

  长乐公主将出降,太宗谓房玄龄等曰:“长乐公主,皇后所生,朕及皇后并所钟爱。今将出降,礼数欲有所加。”

  房玄龄等咸曰:“陛下所爱,欲少加之,何为不得请倍永嘉公主。”

  公曰:“天子姊妹为长公主,天子之女为公主,既加长字,即是礼有尊崇,或可情有浅深,无容礼相逾越。”

  意思是,李丽质即将出嫁。

  李世民女儿控犯了,想要把嫁妆加倍,大臣们都很反对,并拿永嘉公主进行对比。

  长乐是皇帝你的女儿。

  可永嘉公主身份也不差,人家是高祖的女儿,从辈分上算,还是长乐公主的亲姑姑。

  同样是嫡长女,凭什么你女儿的规格高于她姑姑呢?你这是愉悦了礼制,乱了长幼顺序……

  李世民无奈,只能妥协作罢。

  即便如此。

  这场婚礼也办的极为风光。

  后来,张鷟在《公主出降礼钱判》中提到:

  “玲珑玉佩,振霞锦於仙衣。熠燿花冠,点星珠於宝胜。飞鸾镜匣,向满月以开轮。仙凤楼台,映浮云而写盖。弄珠分态,江姊为之含嚬。”

  在世人看来,长乐公主夫妻,必然是琴瑟韵合,生活甜美,堪称大唐模范婚姻。

  长孙家是皇后的母族,又是功臣之家,富贵之极,声名显赫,长孙冲又是长安有名的才子……

  虽然这是一场精心安排的政治联姻。

  可李世民也照顾到了女儿的感受,如此良婿,如此家世,放眼整个大唐,能与之比肩的也没几个。

  问题是。

  这个逻辑是个误区!

  婚礼是不是盛大,与婚后是否幸福并无关系。

  家世是否优越,与男人本身的素质,也压根就不是一码事,有权有钱就是好男人吗?

  一想到那难以启齿的原因……

  连永嘉公主都替李丽质感到不值。

  “唉!质儿,真是苦了你了。”

  永嘉公主心疼的牵起侄女的玉手,劝解道:“看开些,有些事情,咱们做女人的确实有心无力。”

  “好了,不说他了。”

  李丽质上下打量着永嘉公主,低声问道:“姑姑如此水润光滑,可是与姑父和好了?”

  “这个……”

  永嘉公主一时语塞,脸蛋浮起两片红云。

  这几个月,房俊时不时便去秘宅与她约会,嘴巴甜甜的,手指硬硬的,霸道与温柔共存,虽然没有深入浅出,但也化身探索大师,研究过她身上的每一寸肌肤……

  活儿好的小奶狗,哪个少妇不喜欢呢?

  “不会吧?”

  长乐公主李丽质好奇心被勾了起来:“姑父…窦奉节他那样粗暴无礼之人,姑姑竟能忍受?”

  “不是他……”

  永嘉公主红着脸说道:“质儿莫要再问了,行酒令快转到这边了,还不酝酿些词句,免得到时候被罚酒。”

  “嗯。”

  李丽质扭过头,果真不再继续这个话题。

  她本就是清清冷冷的性子,永嘉公主不想说,她自然不会像寻常妇人一样,继续问东问西。

  “提起诗句,我倒是想到一人。”

  李丽质望着场上的酒令,轻启朱唇说道:“几个月前,房家二郎房遗爱,倒是做了几首绝世之作。”

  “可惜,房二郎似是得罪了侯大将军,便低调的像是消失一般,未在以后的诗会上出现……”

  说着。

  李丽质的脸上露出一丝惋惜。

  他没有消失,而是一直在和我花前月下……永嘉公主心里甜蜜蜜,美眸亮晶晶的问道:“质儿也觉得那房二郎是大才?”

  她这么问是有原因的。

  长乐公主李丽质,尤为雅擅丹青,诗词书画样样精通,并且造诣颇高,放眼整个长安,也是才女一枚。

  再加上性子清冷,从不谄媚与人。

  所以,她的评价,往往最为中肯大气,象征着长安城文艺圈的风向标。

  “房二郎,岂止是大才。”

  李丽质娇美清冷的脸上,罕见的露出复杂的神色,叹道:“若房遗爱不曾神隐,很可能会成为,我大唐第一个诗圣!”

  话音刚落。

  旁边便传来一声嗤笑。

  “咯咯咯!”

  “都说长乐公主殿下是大才女,原来徒有其表,竟将那房二傻视作诗圣,真是令人笑掉大牙!”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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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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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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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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