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一个人走在前面,身后有人盯着他看的时候,他必然会感到这束目光。
这是一种极为玄妙的感觉。
就比如现在。
花魁娘子的妙目在人群中流转了一圈,可房俊却隐隐感到,对方在自己身上顿了那么一下。
虽然时间极短,但确实是有的。
可一眨眼的工夫,对方的目光又移开了,好像根本不曾在房俊身上逗留一样。
“怎么回事?难道是错觉?”
房俊晃了晃脑袋,扭头问旁边的同伴:“喂!你们有没有感觉到,诗诗姑娘在看咱们这边?”
“对!没错,是看了!”
吴王李格扶了下头冠,一脸傲然的说道:“诗诗姑娘必然是被本王的气度折服,多看了两眼,这有何稀奇……”
“不不不,某不这样认为!”
程处弼直勾勾的盯着前方,头也不回的道:“花魁娘子肯定是看俺威武雄壮,欣赏的是俺……”
他这么一说。
李格不愿意了,扭脸问道:“程三郎,你不是来说来找春桃姑娘?为何还在此逗留?”
“哎呀!差点忘记了!”
程处弼一拍大腿,抱拳低声道:“吴王殿下,俊哥儿,俺先去找春桃了,等走的时候,别忘了叫俺。”
说完,直接闪身离开。
看着程处弼熟门熟路的样子。
房俊的暗暗握紧了拳头……可恶!连程处弼都是熟客,我竟还是宅男的第一次……
此时大堂内琴声悠悠。
诗诗姑娘一边弹琴,一边吟唱,声音婉转轻柔,宛如女子在对着情郎倾诉哀肠。
宾客们听得如痴如醉。
房俊却没有多大反应。
花魁娘子弹唱确实不错,可房俊经过前世各种音乐风暴洗礼,再听这种小调,心境很难再起涟漪。
“二郎,你为何心不在焉?”
李格看房俊左顾右盼,凑过来低声道:“难道你觉得诗诗姑娘唱的不好听?”
“呃,还行吧。”房俊敷衍道。
“还……还行?”李格瞪着眼睛,问道:“难道你没有听出来?”
房俊迟疑的问道:“我需要……听出什么?”
“你……唉!”
李格怒其不争的看着房俊,低声道:“难道你没听出来,这诗诗姑娘的嗓音,能叫的一声好床调吗?”
房俊惊讶的张大了嘴巴:“吴王殿下,这你都能听的出来?”
“当然可以!”
吴王李格斩钉截铁的说道:“本王阅女无数,此女是何等类型,床底之上将是何等表现,本王一看便知。”
呸!渣男!不要脸……
房俊心中鄙视对方,深吸一口气,诚恳的请教:“这诗诗姑娘将有何等床榻风情,还请吴王教我!”
“呵呵!你算是问对人了……”
李格眯着眼睛,好似在解算一道数学题:“此女书卷气十足,与之天人交合,就好似在近亵玩一朵莲花,此中花枝乱颤的滋味,可让人有种亵渎神圣之感……”
看着指点江山的李格。
房俊目瞪口呆,愣了半晌,才问道:“吴王殿下,没想到你喜欢这样类型的。”
“错!”李格摇头道:“世间女子,千人千面,各有风情,本王最中意的,还是那烈马型的女子,征服起来才有成就感。”
说到这里。
他长叹一声:“这让本王想起了,之前的一匹爱驹,那可是产自西域的汗血宝马,四蹄如飞,日行千里。”
“可惜不幸扎了马蹄,再也无法骑乘……”
可以看出。
眼前这位吴王殿下,果然是渣男中的极品,竟然自行顿悟骑乘奥义,将女子和马联系在了一起……
房俊嘴角抽搐,顺嘴说了一句:“马蹄扎了怕什么?给马蹄穿上鞋子不就行了。”
“嗯?给马蹄穿鞋?”
李格愣了下,随即感到一阵可笑。
他暗自摇了摇头,不再说话,眯起眼睛,手指打着节奏,欣赏起花魁娘子的幽幽歌声。
房俊闲来无事,随手拿起桌上的纸笔,脑中想着前世马蹄铁的样子,在的白纸上随意勾勒起来……
不知不觉,一曲终了。
“今日,奴家便先到这里了。”
“望诸位公子不吝赐教,挥毫泼墨,若有佳作临世,奴家在闺中焚香煮茗,扫榻相迎。”
花魁娘子很会调动气氛。
那羞答答的表情,那欲拒还休的暧昧,勾引的大堂内宾客们呼吸急促,眼珠子都快掉出来了。
待佳人款款离去。
嗡——
大堂内顿时炸开了锅。
“呜呼!竟是真的!”
“诗诗姑娘竟真的要梳拢出阁?”
“哈哈哈!还好,本公子的消息灵通,今日梦春楼没有诗词高手,诗诗姑娘归我了!”
“我呸!诗诗是本公子的!”
……
听着旁边宾客们的争吵。
房俊的眉头微微皱起,扭头问道:“吴王殿下,你曾说过,诗诗姑娘托你向我求诗?”
“嗯,确有此事!”李格点了点头。
房俊心中一跳,抬头望着二楼的闺房,眯起了眼睛:“午后,她又立刻宣布了梳拢出阁的消息……”
“你不觉得,这位诗诗姑娘……有些心急了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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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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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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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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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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