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凑上去看白骨造型,这家伙就靠着墙死。
“咱们好好埋葬它!”
对这些已死尸骨不下葬者,遇之,必为其善葬。
几人表示赞同,众人将白骨弄到屋外,并在峰顶挖出1米多深的坑穴,将白骨掩埋。
我们好几个还跪着。
突然我觉得背后似乎有好几双眼睛正凝视着我们。
我飞快地扭头一看,发现有几只狼,就站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
刹那间,我惊得直往地上一摔,这个位置竟然还能看见一只狼。
“东子你这是咋回事?
沈鸠跑来把我扶起来。
“有狼!”
我用手指向碉堡,众人将视线投向它。
我数数,估计是5只狼吧,领头的狼王脑门正中似乎也受了伤。
这时天色,在逐渐暗下来,狼群无意进攻。
“大家都防着吧!这几只狼都吃掉了人类。”
沈鸠在腰里摸到了匕首,别人都严防等待。
突然间,那几只狼,竟都伏在碉堡上,意即那就是自己的位置。
“咱们是向后山走呢?”
我抹了把脑袋上的汗。
“没办法,他们只能等待了。狼是一种很有智慧的生物,它正在等待,等到天黑了再来袭击我们。它知道天黑了不利于我们。”
白文秀剖析得非常尖锐。
我还看了些有关狼的小说,它们在群体中战斗,成功率很高。
而基本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无把握之战确实是等到天黑了。
到那个时候我们已经成为他们囊中之物。
“这...这下咱们岂不是全部死光了?不然,咱们先把他们整理好!”
花绪绪哆嗦着说。
“没办法,我们该如何整理他们呢?对于这一点,他们可比我们还熟呢!”
张珂首先提出异议。
我在心里认真地琢磨,然后就有了主意。
“着火了,那是野兽害怕着火,他们只是再忍耐,不能冲进着火里去了。”
我的建议马上就被人们接受。
大山里,有一些柴火,大家就地找到快要空地坐好,然后就开始点燃。
天蒙蒙亮的时候狼群有些抑制不住。
只见他们越走越近,可就是不敢走近火堆,只在火堆的两三米处。
黑夜里狼群幽绿的目光使我们难免有些害怕。
“我觉得那些畜生不知所为,一定袭击了我们。”
沈鸠的话一点儿也不错误,狼群必然会袭击我们。
除非我们没有脱离有火焰的圈,否则否则他们肯定是冲过来了。
我们从外围搞来几个小火堆,正中央有一个较大的火堆。我们从小火堆里、从大火堆外。
狼群何时进攻我们都不得而知。
“我他妈受不了,文秀!快拿出弩来吧!我不会为他们点化的,他们不知天高地厚!”
沈鸠总算按捺不住,我有些控制不了自己。
总是伏在我们身边不远的地方瞪大眼睛,我们像待宰的羔羊一样,那滋味很不好受。
也许是别人也忍受不了这精神上的蹂躏,人们并无异议。
白文秀掏出身后的弓弩给沈鸠看。
沈鸠手持工具对准其中一位狼王就准备下水。
果然狼王和别的狼一起奋起反抗。
“嗖”,沈鸠手中弩,随即射出。
令我们始料不及的是狼王竟凌空跃起躲过一劫。
“我走了。这个畜生有那么大的能耐?”
这下,可以说是把沈鸠彻底惹恼了,丢下弓弩手持长火把就向狼群这边走去。
我们几人也坐不住了,还纷纷手持火把向狼群进军。
狼王在向我们龇牙咧嘴的同时还展开进攻的气势。
“我走了您大爷家了。”
沈鸠高声斥责,手中火把挥起。
狼群没敢走近火把,倒退几步却没打算走。
正在此时,一只野猪不知从什么地方窜出,垂头丧气地跑向狼群。
也许狼群压根就没想过会发生这种事故,一只狼,直接被野猪撞倒。
野猪力大无穷,撞死狼也会飞跑。
狼群已顾不得我们,扭头便动手把野猪撕了。
现在是我们这个时机,白文秀接过弩一弩就射。
总之,无论是射野猪还是狼群,这就是化解我们现在危机的办法。
虽然狼群人数众多,但一时半会儿要打败野猪却并不简单。
幸好是狼群的智谋与野猪不同。
我们几人退避三舍,我想一定是这个狼群不知如何招惹野猪的,否则这个野猪是如何上来袭击他们的吧!
“咱们等一等野猪肉!”
张珂说完这句话,又坐在原来的位置上。
大家也坐在一起往回走。
还真是让它说中话,慢慢悠悠,野猪敌不过狼群,想跑也跑不掉。
但狼群还被野猪咬成了重伤。
等野猪完全躺倒在地的时候,才有我们几人走过。
狼群显然袭击我们的愿望少得多,而且它们消耗大量体力。如果想和我们打架,败下阵来的将是自己。
沈鸠手持长棒就跑过来。
狼群看了看,扭过头去,向我们远方奔去,站在那儿看我们。
我们去找野猪,野猪已经垂死了,但还没死。
沈鸠掏出匕首刺去两刀。
最后,野猪咽了咽口水,我们一行几人,拉着野猪来到我们的旁边,动手架上火烤制。
一头野猪大家都吃不完,张珂就将其余野猪,丢给附近狼群。
“干嘛要交给他们!”
沈鸠有些不满意。
“狼很聪明,我们给它吃的东西,它自然也不会袭击我们,但是如果我们根本不给它吃的话,也许它会在这守上一宿,我们会很痛苦的。”
张珂的经历还算丰富,确实如此。
狼群见扔掉野猪肉就大口吃。
我们还吃烤野猪肉并不时看着狼群。
大约一个小时后,狼群吃饱了,果然走了,大家都松了一口气。
人们又来到碉堡里面去了。住这儿比出去搭个帐篷更稳妥。
我们也上到二楼去看看,底下还有掉下的弹壳呢,别的就再也没啥。
每个人都席地而坐,为避免狼群再来一次,他们也以石块堵住了门。
一觉到天亮,人们伸个懒腰,漫不经心地吃着什么,就下山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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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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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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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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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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