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摸着自己的脸蛋,
“就最近这段日子,我就感觉我憔悴了许多,
兴许是因为自己不能下地走路的缘故吧,
双腿的残疾,让我感受到我已经一天比一天年老了,
不都说你们这些年轻的小男孩喜欢那些年轻貌美的小姐姐吗,
以前啊,我还觉得我挺好看的,
我是喜欢穿着皮衣皮裤看上去酷酷的,
别人都说我扎着高马尾的样子,看着又爽力又炫酷,
我猜测他们是在想夸我好看,
我也从未觉得我不够漂亮,
你知道吗?以前在遇见你之前,
就是那个已经死去的刘团长,我之前很喜欢他来着,
现在说这些你可不要生气哦……”
很明显雀鸟听了这话也并没有生气,
要非说原因是什么,无疑是因为刘先生将雀鸟生气的这个基因数据给切除了,
所以无论是怎么样的事情都不会惹怒雀鸟,
从头至尾他会一模一样,不会有任何的情绪波动,
或许他会表达自己的爱意,表达自己内心深处对于何清的那种在乎,
除此之外他不会表达其他的情绪了。
无论是激动的愤怒的,还是委屈的,又或者是各种情绪化的。
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
事实上爱一个人就应该是什么样的情绪都有的,
但刘先生早就已经忘记了,真正爱一个人的模样是什么了,
刘先生只记得以前对他女朋友的时候就是言听计从,所以他只希望给女朋友那份温暖,体贴和爱护,
不希望把任何的负面情绪传给女朋友,所以给雀鸟的数据也是一样的,
哪怕说了什么再难听的话,也依旧不会激怒雀鸟,
可是何清认识的雀鸟不是这样的。
如果真的提到刘冲,对方会毫无顾忌的不掩饰自己的愤怒,
甚至会因此而动手,破口大骂。
但这一次没有什么样的情绪,都没有表现的那样淡然,让人有些不太习惯。
不过何清心里明镜似的知晓,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所以也并没说什么。
只是自顾自的絮叨着……
“就以前那个刘团长啊,我之前好喜欢他来着,
不过当然了,这都是认识你之前的事儿了,所以你千万不要生气哦,
男子汉大丈夫就应该大度一些,你看你现在这个样子就很好,
这若是换做以前,我若是这么说你早就像杀了我似的了,
就算不生气,你也一定会不理我的,你现在真是可爱多了,
不过我还是喜欢你以前那个样子,至少是有情绪的,至少在我说这些话的时候,你是懂得治治我反驳我的,
不过现在这样也挺好,不管我说什么你都能听着,
有很多心里话,我也真正的敢和你说了,之前我就不敢跟你说来着,
因为一旦我要和你说了,你总是各种情绪看着你那么情绪化,我什么都不敢提了,
言归正传啊,之前我喜欢刘团长的时候呢,我就觉得我这么漂亮,他也一定喜欢我,
那时候我们两个朝夕相处,唉,干什么都在一块,无论是出去工作还是回到中原里头喝酒啊,吃饭啊,聊天啊,
几乎就没怎么分开过,我觉得这样的朝夕相处,互相喜欢上应该是没什么问题的吧,
可后来我才发现是我自作多情,我还在想,难道是因为我长得不够漂亮吗?难道是因为他不喜欢我这个类型吗?
我做过最愚蠢最愚蠢的事情,就是我甚至尝试着去为他改变过,
但是后来我才发现我真的好愚蠢啊,我的改变不仅没有引起人家的注意,反而让人家觉得我是个傻子,
不过也是,改变呢,是应该变成他喜欢的模样,而不是变成别人喜欢的模样,反正那个时候也确实是我做的不够好,
但是不管好与坏呢,当时的事情啊,永远都历历在目,现在想想时过境迁是好是坏,我自己都不知道,
后来我才发现哪里是什么,我漂不漂亮,性格好不好,类型好不好的原因啊,喜欢一个人就是喜欢,才不会管他怎么样呢,
就像我们后来互相喜欢上对方的时候,我明知道你的性格很奇怪,甚至到现在我明知道……”
不知怎么着,说着说着就停顿了下来,
下意识的抚摸着雀鸟放在他肩上的手。
脸上的笑意缓缓消失,更多的则是无可奈何。
“可我还是愿意喜欢你啊,因为你已经藏进我心里了,
你说你这个家伙可真是厉害啊,咱们才认识多久啊,
是你让我忘记了刘团长让我不再喜欢他,
他让我对你念念不忘,我明知道我们可能不能永远在一块儿,
但是现在好了,咱们能结婚了,你知道吗?结婚就相当于永远在一块儿的,
只要我们能结婚,只要我们能永远永远在一起,
我想其他的事情根本都不重要的,你不在乎我也不在乎,
我就想跟你在一块,跟你在一块我就感觉到幸福,感觉到快乐,其他的事情我现在只想抛掷脑后!”
雀鸟也轻声的安慰着。
“你若觉得这样是最好的,那么我会永远陪着你,
我不会离开你的,我就是为你而生,最后也将会为你而死!”
或许就是最深情的表白了吧,虽然听着总觉得怪怪的,但是也没有多想,
俩人在花园停留了一会儿,看了看花园里那些美丽的花朵,
花朵的花开花谢总是那么的迅速,或许过了一个春季一个夏季,到了秋季就该凋零。
有时候看着这些花朵在秋季凋零,在冬季枯萎的时候,就会觉得很可惜,
可什么样的花才能花开四季呢?没有那样的花吧,就算有也很少很少,也不够美丽,
都说昙花一现是最为惊艳,毕竟只有在那么一瞬间才能看到,又何尝不惊艳呢?
昙花一现,想必很少很少有人能见到,所以见到的人也足够吹嘘一声。
以往就想着,若是能有其他的花,能够与之并肩,能够与之两足鼎立,
想必见过的人也可吹嘘余生,可偏偏没有人能见过与昙花并肩而行的花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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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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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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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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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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