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悟性满级:我在洪荒苟到无敌>第三百七十九章 那个混账在哪儿!
  “没想到,那小孔雀,居然还不敢来,真的是叫人好等。”

  林龙施展追因溯果神通,不遮不掩的,自然早有用意,为的就是能让孔宣发现,也好让他送上门来。

  可不成想,这孔宣根本不上路。

  “主人,你在等那人过来?”

  “不然呢?难道说,还用的着你家主人我亲自上门去请不成?”

  那孔宣纵然是圣人之下第一人又如何?在林龙眼中,不过也就是蝼蚁罢了,之所以愿意见孔宣,也是为了弄明白其中的事情。

  “主人说的是,管他是谁呢,只要主人不想,谁的面子都不给,哼哼。”

  看着胡媚娘皱起的俏眉,故意挤着胸脯抱着自己手臂的架势,林龙没好气的拧了拧她的小鼻子,“你真的以为,那头孔雀是白给的不成。你家主人我确实不在乎那小孔雀,可他还不配吾亲自去见他。否则,一旦吾的脾气上来,闹出惊天动静的动静,也不知道会招来多少耳目。”

  “你家主人我行走世间,要的就是一个自由自在,寻的就是一个随心所欲,这要是被人盯上了,虽不说惧怕,但是,烦!就一个字。”

  “所以啊,还是等他自己过来,好好耳提命面一番才是,不过如今看来,那小孔雀却是不敢露头,看样子,得把他的长辈找来亲自去教训一番这小孔雀了。”

  要说林龙怕孔宣,那真的是天大的笑话。

  不过是他懒得多理会,费力气不说,还平白的为西岐去个大敌。

  “那只孔雀,真的那么厉害,竟惹得主人如此看重?”

  “你以为,那孔雀是什么人。”

  林龙轻笑了一声,又道:“那孔雀名唤孔宣,说起来也是生自上古时期,只不过出世的时候晚了一些。说起来,他也是个有心性的,能够经得住岁月的洗礼,等到有了大成就,才肯出山见世,这倒是省去了不少因果,也正是如此,凭借一身出众的先天跟脚,又有着本命神通五色神光,最终一路平顺的成就了准圣。”

  “准圣?!”

  一听这两个字眼,胡媚娘的美眸都瞪得滚圆。

  别看胡喜媚连个太乙金仙都不是,可对于准圣混元,还是有过一些了解的,知道这是大罗之上的境界,知道这是可以超脱世间有无,甚至是横绝混沌的绝世大能。

  这等存在,改天换地都是等闲。

  可在林龙的口中……

  “主人你好厉害呢,奴婢好喜欢!”

  有了孔宣这个参照物,胡喜媚几乎可以想象得到,林龙是何等的存在了。

  甚至,更对林龙口中,所谓孔宣的长辈,更感兴趣了。

  “你家主人我,可不仅仅是晚上厉害,白天也厉害呢。”

  林龙见一句话,说的这胡媚娘白皙的粉靥都荡起了两朵红云,不由的“咯咯”一笑。

  随后,林忽的左手一伸、一颤、一分!

  瞬息之间,无尽的神光在林龙手间炸开。

  可还不等那些爆裂的神光荡平左右天地虚空,便好似通过什么神妙的联系,直接没入了一方伟岸无旁的天地之中,然后发出了一声极其神妙的道吟之音。

  下一息,一道丈许方圆的虚空门户,居然凭空出现在两人身前。

  甚至还不等那虚空门户化实,便见得一道近乎看不出真容的光影,从那光门中迈步而出。

  “见过尊上!”

  这光影口中说着,身体也在瞬间化为实质,然后遥遥拜下。

  由此可见,这光影对林龙,是何等的敬尊。

  “不必虚礼,元凤,吾此时唤你出来,是有事让你去做。”

  “还请尊上吩咐。”

  被林龙此时唤来的不是旁人,正是那凤族之主——元凤!

  自林龙将龙凤麒麟三族的老族长带回龙神界后,这位凤族之主若是无事,甚少履足洪荒大地。

  到底是上古凤族,此时的元凤再临洪荒,当下便又有天地异象升腾而起。

  满目的凤光彩霞,几乎瞬息间便要扶摇而起,将整个岐山左右数千里,化为七彩祥瑞之色,只是还不等异象显化,便被元凤拂手间给彻底遮掩、消磨。

  如今的元凤,也知道低调了。

  “也不是旁的事情,就是你的一位晚辈,如今有些调皮,不仅将这岐山上的一株上好的后天灵根给祸祸了,甚至还想入劫。”

  要说祸祸什么灵根,元凤还真的不在乎。

  以着龙神界之中凤族的底蕴,便是极品先天灵根也有不少,更何况后天灵根?

  她元凤都不将后天灵根看在眼里,所以元凤丝毫不认为,眼前这位会将什么灵根看在眼里。

  重要的是,凤族后辈要入劫!

  这可不行,断然的不行!

  经历过洪荒大劫,元凤还能不清楚,入劫的后果是什么?

  绝对惨淡,绝对是一个能牵连一族,一个能送走一片,这样的结果,凤族可不想承受,也承受不起。

  “敢问顿时,我那混账后辈他在何处!”

  说这话的时候,一旁的胡媚娘都能听见这位咬牙切齿的“咯咯”声响。

  看得出,这位凤族之主,不是一般的恼火。

  很有将自己这位后辈,给彻底打杀的念头。

  “应该不远,要是我没算错的话,他此刻就在三山关里,于此向东万千里,就能见到你那后辈的身影。不如,我与你,一起去见见你那嫡亲后辈,认认亲可好。”

  “我可没这样的嫡亲!”

  什么认亲。

  她元凤什么时候有那样的后辈了?即便是真的有,也是没有。

  想入量劫,想祸祸整个凤族上下的真凤,元凤心里早就将其给开除凤籍了。

  “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

  有些东西,可不是你不认,他就不存在的。

  孔宣是元凤的血脉,这可是半点都骗不得人的,对于这一点,林龙很是确认。

  只是令林龙没想过的是,元凤并没有如洪荒原著中的那样陨落,那孔雀又是哪里来的?

  难不成,是元凤半路生的?

  “尊上,我这就去!”

  眼见林龙不像是说假,元凤不由的回想起自家的嫡系血亲来,可思来想去,也想不出她凤族还有什么嫡系血亲在这洪荒大地上。

  索性,也不去想太多,先去见见那凤凰血脉再说其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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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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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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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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