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之前,何夕已经充分考虑了开拓的困难,甚至也考虑了台湾经验。
但是来到这里,才恍然大悟,台湾到底不是热带。两者之间的经验,是不能完全画上等号的。
在这里最大的困难,是热。
真热。
何夕之前不理解,为什么金兵到了江南,就会水土不服,难以忍受酷暑,打不了仗了。只觉得是夸张。但是而今,何夕真正经历过了。南京虽然号称火炉,但也就夏天那几天。但是这里却是一年四季都是如此。
即便选的大多是南方的将士,但是在太阳的暴晒之下,也有很多承受不住的。
要知道,这还是在海边。有大海这个天然的降温器,这里的温度其实已经低了不少。
还有一些毒虫,毒蛇,这些东西都不是中原人没有见过的,而且毒性强烈。一不小心就要命了。再加上一些热带传染病。更是来势汹汹。
如果不是何夕来之前,将戴神医几个得意弟子带上来。而今就不是才非战斗减员一百多人了。
而这样的情况之下,还需要搞建设。不管是修建城池,还是开垦荒地,都是力气活。士卒们是有怨言的。他们才不理解朝廷什么长远策略,也不愿意去理解。
他们只是觉得,上官们将他们从家乡带到这好似烈火地狱的地方。
这也是为什么,陆仲亨要与士卒同吃同住,共同劳作的原因之一。
何夕希望将士们适应了南洋的气候,新州城修建好了,大明在南洋有一个稳定的基地。这一系列事情都做完之后,再与爪哇开战。只是而今爪哇虽然没有直接来攻,但苏门答腊一旦为爪哇所有。
这里就危险了。
何夕设想了所有方案。想来想去,也只有打一仗,打一场大胜仗最为有用。
陆仲亨大笑说道;“早就想打仗了。你那么多算计,我是不大明白的。但是打仗我是最清楚的。将方关叫过来,我们看这一仗怎么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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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州,海边一个小木屋里。
这里是何夕临时住处,看上去很简陋的,但已经是现在能提供最好的住处了。
何夕将一张简陋的南洋地图,钉在桌子上,说道:“而今爪哇西王,就在旧港,据说他带了数万士卒,其中水师战船过千艘,而今都在这一带。”何夕手指在地图上一划,将旧港与旧港外海的岛屿画了进去。
陆仲亨说道:“方关,你觉得你们打败爪哇水师吗?”
方关脸沉如水,唯有眸子深处,深不见底的恨意,依然存在。说道;“我在满刺加发现一种水战利器,已经拜托忠显郡王采购,用以抵武器的货款。有此物在,还有大炮。我不觉得我会败给爪哇,爪哇的船,不要说千艘了,就是万艘,又算得了什么。”
方关对爪哇的船很熟悉,爪哇的船在造船上很原始,几乎就是一个大木盆,不过有龙骨而已。甚至有些船只,连甲板都没有,更不要说水密舱了。当初如果真有战斗力。也不会让方关带着一些伤员,夺船而出。
要知道,爪哇人不是追不上。而是打不过。
当时的船,主要作用并不是作战,而是远航。而今的十三艘炮船,几乎牺牲了装载能力,牺牲了远航能力,唯独加强的就是结构强度,与大炮。这样的情况,要比当初强太多了。
陆仲亨说道:“那这一战,就交给你了。我等你的好消息。”
何夕大吃一惊,说道:“侯爷,这样行吗?”
陆仲亨说道:“如何不行,海战我虽然仔细研究了,但是一时半会儿是搞不明白的。这样的情况,方关是你认可的最擅长打海战的将领。自然要他主持。”
何夕在内心之中,也觉得应该让方关负责海战。但是他不放心。
他万万没有想不到,陆仲亨如此干脆利落。将指挥权给了方关。
陆仲亨转过头看向方关,说道:“你要什么,现在说,能给的都给,不能给的,也没有办法了。但是这战,胜了,什么都不用说,我现在这把交椅,迟早是你的。但是败了,记住你说的话,有些事情,即便是人死了,债也不消。”
方关内心激动之极。
他知道,他如果败了,他的三族,估计要跟着他陪葬了。
不过,他不在乎。
他前四十多年,风光过,沉沦过。特别知道机会的可贵。这天下人真的没有人精通海战吗?未必,而是他们没有机会站在这里。他马上五十岁了,看上去很老的。但是很多名将都是五十岁之后,才开始发威的。
陆仲亨的交椅是什么?是南洋总督的宝座。
他如果能登上这个位置,他自己功名前程,自然不用说了。方家的门楣,最少没有在他手中衰落下去。
而且这一战,他是有把握的。
方关说道:“侯爷放心。此战必胜。”
何夕眉头紧皱。心中还是忐忑。因为这一战太重要了。胜了,原来的计划继续下去,败了,这残局很难收拾,要么向中原求援,要么打铺盖走人。何夕虽然推荐方关,但是方关之前,的确没有打过什么海战。
只是方关是他最好的选择而已。
或许经历过战场的人,都有一颗大心脏。陆仲亨丝毫不觉得自己的决定有什么问题。他只需要夜不收的情报,而不需要知道夜不收在执行任务的时候,遇见了什么。而今也是如此,既然方关是最合适的人。那就让他来做,他只要结果。并不在意,方关在其中遇见了什么。
陆仲亨说道:“何老弟,如果放心不下,你可以去观战。不过战场指挥之权,还是方关手中。”
何夕咬咬牙说道:“好。方关在你的座船上,给我留一个位置。”
何夕也知道,战场上什么都可能发生。特别是海战,海上作战,是以船为单位的。阵型很可能走散。即便是方关的座船,也有可能一下子变成最前方了。
作战就会有危险。
何夕很有可能,倒霉到误中流矢,一命呜呼,但是何夕实在放心不下,想要第一时间看到结果。
方关对于何夕到来,其实并不是太欢迎的。这并不是代表方关对何夕抵触,而是在大战在即,任何一个主将,对有可能指手画脚的上级,都不希望他在自己身边。
但是没有办法,他可以拒绝任何人。但不能拒绝何夕。
因为方关脑门上,几乎是用铁刻下何夕的名字了。他是何夕的班底。何夕是他的靠山,不仅仅他自己这样认为,官场上几乎所有人都这样认为的。
任何人都能拒绝何夕。但是方关是没有资格的。
方关满肚子苦水,说道:“大人,你一定要多带侍卫,而且不要在甲板之上-------。”方关絮絮叨叨,似乎有说不完的话,这个不许,那个不能的。但是方关内心之中依然下定决心,这一战之中,他就座船就不往前冲了,离爪哇的船只,越远越好。
而之前方关的想法,是一定要报仇雪恨。只要敌人的血与惨叫,才能让自己洗去耻辱。
只是他可以不将自己的性命当回事,但不能不将何夕的性命当回事,所以,他只能改变自己的计划了。
何夕却不知道方关的想法,说道;“你放心,我会遵守你所有的纪律的,而且我身边的卫队也都是好手,随时可以作战。不会战事上拖后腿的。”
只是何夕不知道,他的存在,本身就是在拖后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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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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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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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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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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