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沈这番话,让猛哥帖木儿心中扑通扑通地乱跳。
在猛哥帖木儿看来,这是叶沈邀请猛哥帖木儿一起劫掠高丽。这是女真人最喜欢的事情。其实女真人劫掠高丽的事情,在历史的夹缝之中早就标注了不少。历史上朝-鲜成立之后,将女真人全部赶走了。猛哥帖木儿等好些女真领袖都死在朝-鲜人手中。
不是没有原因的。
在猛哥帖木儿看来,叶沈用兵如神,仿佛天人。跟着他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更不要说,大明在后面撑腰,真有什么事情。将来投奔大明,大明难道不接纳。还能给自己人很多好处。
何乐而不为?
猛哥帖木儿说道;“谨遵大人之令。”
叶沈说道:“好。你放心,听我的,这一次不敢说让所有人都活着回来。最少,不会折损太多。”
骑兵是离合之兵,本来就不是用来守城的。夫骑者,能离能合,能散能集,百里为期,千里而赴,出入无间,这才是骑兵的用法,他本来也没有想与高丽人堂堂正正之战。
想与他们打,先追得上再说。所以说这些女真人最大的好处,不是他们的战斗力,而是他们的战马。
叶沈当机立断,他在何夕身边待过,自然知道何夕的性子,何夕说过:“靠请示打仗,吃屎都吃不到热乎的。”于是留几个人安抚义州城百姓,留一下女真人镇守,带着三千骑兵,呼啸而东。
而他的奏报,还在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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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沈的奏报到了何夕手上,何夕看了之后,重重地摔在桌子上,说道:“叶老将军,这是你的好儿子。”
叶旺小心翼翼地拿起看了之后,立即下跪道:“末将教子不严,请大人责罚。”
叶沈到底年轻,在军事上是很有天分的。叶旺也没有拔苗助长。压着他在最基层转任了十几年,又在何夕面前待过一段时间,何夕虽然打仗不行,纸上谈兵,却是把好手。有时间的时候,比如在船上,漂洋过海,无聊死了,就给身边的讲一些东西,兵法就是其中一个。
叶沈所得最多。无他,叶沈在最基层待得时间最长,对大明军队了解很深,再加上将门子弟,有父亲言传身教。本身基础就好,再加上何夕高屋建瓴的点拨。最有长进。
也是何夕最喜欢的将领之一,他很有灵性。也有胆魄与决心。
但是叶沈的毛病,在这一战之中显露无遗。
是的,高丽是往前线增兵了,可以说高丽这边已经决定伐辽了。但是,他们还没有与大明交战。也没有使臣来宣战。也就是说明,高丽与大明之间,还没有撕破脸。
与高丽开打,是需要南京的命令的。
这不是几百人小摩擦。
好吧,毕竟高丽是朱元璋指明要灭的。何夕此来,就有这个任务。故而,这一件事情好解决,毕竟朱元璋不为难,是很容易过关的。但是,何夕之所以不给他增兵,是大明没有兵吗?
不是,是辽东没有兵。
这是两个概念。
十几万大军刚刚从辽东过境回北平了。这些大军之中,很多军队,这一次纯粹行军了,一仗都没有捞到,不知道怎么郁闷的。如果何夕开口,由冯胜做主调用几支,不就是有兵力了。
何夕为什么不这么做?
是因为何夕已经认识到了他与冯胜的分歧,何夕想先打高丽,女真这边。但是冯胜,他可不想,他心思谁揣测不到?“元廷”这两个字,不知道写在多少老将的脑门上了。
何夕怕自己一开口,冯胜介入高丽战局,到时候,高丽战事冯胜就有话语权了。何夕很多谋划,都成了一纸空文了。毕竟,在军事方面,何夕是远远不能与冯胜相比的。
除非何夕请动朱元璋亲自下场。否则,几乎无法翻盘。
所以,何夕想咬咬牙撑过这一段时间。
但绝对不是这个办法,叶沈就没有想想别办法,比如说派遣使臣,虚张声势,让高丽人自己犹豫。毕竟而今纳哈出已经不在了,高丽人再出兵,已经迟了,他内部必然有犹豫。
只是叶沈用了这个办法,让大明在道义上被动,让何夕在政治上被动,更增加了风险性。
在打仗上,何夕也不多信任叶沈的。
叶沈到底年轻,之前也没有辉煌的战绩,更不是历史上的名将。叶沈计划是好,用几千人迟滞几十万大军。做得好,自然没有什么可说。但是做不好怎么办?
不要说鸭绿江两岸,就是沈阳以东,都没有多少人马了。
他自己战败事小,让辽东局面一下子变得不堪了。
何夕深呼吸几下,说道;“叶老将军起来吧,这一件事情与你无关。叶沈我也是信得过的。我相信,这一件事情,必然有他的理由。这里的事情,你就不用管了。做好你的本职工作。而今河道修到了最艰难的地方。一旦修好。这里就不用那么多兵马,就可以支持叶沈了。好好做吧。不要辜负了叶沈的一番用心。”
当人老大,哪里有那么容易?
很多时候,就是给手下人收拾烂摊子的。
特别是叶沈这个人,让何夕又爱又恨,爱他的敢战能战。虽然说大明名将如云,英勇善战的小将,也是车载斗量。叶沈这个人不过是其中之一,但问题是,其他的将领都各有派系,比如而今在何夕帐下听用的平安,武艺了得,能力毙奔马。但是他是冯胜留个何夕的。这平安的后台是谁?不言而明。
这个时代,是明代勋贵最强盛的时代,军中的好苗子,都是有主的。
也叶沈是自己家田里长出来的。
何夕怎么能不偏爱。
如果叶沈这一战大败,那就不用说了,那是他自己不争气,如果叶沈这一战胜利了。就凭借这战绩,何夕就愿意给叶沈加更重担子。毕竟自己人培养起来也放心。
何夕生气归生气,这烂摊子该收拾,也要收拾。
首先,他不能将所有希望放在叶沈一人身上,他先下令给旅顺口,让那里的水师,去鸭绿江中巡视,等海运水师来,也截留下来,补到鸭绿江中。
作为第一道防线。
其次,就是将定辽卫从军中撤下来,让他们回家,也就是定辽卫所,后世辽东凤凰城。作为第二道防线,也是沈阳东第二道防线。
最后,也是何夕最不愿意做的事情,写信给北平,请求冯胜调兵。
不过,何夕做了最后的挣扎,特别叮嘱信使,到了北平城中,先拜见蓝玉。然后听蓝玉的命令。
至于蓝玉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
何夕也揣测不出来,最少有一点,他是知道。蓝玉看似跋扈,但是在有些事情上,还是很有分寸的。不用担心他什么出格的事情。
剩下的就没有剩下了。
能做的都已经做了。他只能将精力放在眼前了。
也就是这条二百多里宽的,一丈多深,三丈多宽的。辽松运河。此刻辽松运河进展顺利,甚至可以说是神速。已经到了工程最难的地方,也就是分水岭。
一道山丘,甚至不能说是山丘,而今是一道缓坡。
这是两座丘陵之间的洼地。也是分水岭上最低的地方,但也有十米以上的高度差。如果要挖开,并不是不行。只是工程量浩大。而做船闸,技术问题也很多。其中最重要的是引水的问题。船闸,也不能凭空翻山。也必须有水才行。
就要在这里修一个小水库,也很麻烦。
何夕决定采用新技术,就是爆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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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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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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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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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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