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弘简直不敢相信,林冲居然会写信给他!穆弘下意识抬头,目光从亲兵身上扫过,后背登时冷汗淋漓。
秦王的信件,神不知鬼不觉传递到这里,说明宋江哥哥的军营当中,定然有人被秦王收买了。
即便不是收买,一定有梁山的细作。
他们到底是怎么做到的?
梁山真的是无孔不入的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宋江哥哥的失败,那就是必然的了。
有时候大势已成,那是怎么都无法抗拒的。
便如项羽攻灭秦国,以少胜多,所向披靡,无所不能,那个时候,那就是全天下的英雄!
然而,纵然是这样的英雄,一旦大势不在其身,一样节节败退,在大势的面前,一个人的实力再强,都没有任何作用。
穆弘打开信件,默默看完,然后手一阵发抖,下一刻,他默点燃一旁的蜡烛,将这封信烧成灰烬。
“我知道了!你下去吧。”穆弘说完这话的时候,好像浑身都没有了力气!
那个亲兵眼神转动,半晌才道:“内斗终究是一国之人,投靠异族,那是遗臭万年,不管有什么理由,都无法洗刷其中耻辱。”
穆弘不置可否,目送亲兵离开,他静静地站在营帐中,一只手按住剑柄!
事到如今,他还有选择吗?
“时来天地皆同力,运去英雄不自由!”穆弘自言自语道,“纵是那些豪杰都无法抵挡,我这样的小人物,又如何与他们相提并论呢?大是大非之前,人要有决断!”
两个时辰后,东京城北方二十里处,金国人与梁山军,渐渐开始对峙!
梁山两万多人,直面金国人十万人!
完颜宗翰居于中军,站在高高的将台上,眺望远方,露出疑惑的神色:“那个叫秦王的家伙,胆子为何这么大?我们十万大军,他只是依靠两万之军,我不知道他想依靠什么赢?”
一旁宋江道:“都统,万万不可小视!”
完颜宗翰不屑一顾道:“我原本以为林冲是一个军事天才,可是他选择了一个光靠的平地,这是最适合骑兵冲锋的地形。我们女真人的骑兵,乃是天下第一,便是火器再强悍,难道能轰死我们十万人?”
宋江一愣,也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关于北京城那场大战,能够采集到的信息实在太少了,完颜宗望到底怎么死的,他们到底怎么失败的?
事到如今,根本没有人知道。
听闻镇北将军的人马,已经杀入金国境内,大有掀起反攻浪潮的行为。
纵然如此,完颜宗翰总觉得像是一个笑话,软弱的宋国人,一群待宰的绵羊,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强悍呢?
.......
战场上,黄沙漫漫,林冲策马在检阅部队,一边走,一边大声喊道:“我在北京城,击毙完颜宗望,击败金国人,依靠镇北将军的人马,还有神威军,今日朱仝的人马精锐在这里,同样还有我神威军的力量。我希望,你们不要辱没梁山的威名!
今日,我们在这里汇聚,不是为了我林冲,也不是为了梁山,而是为了我汉家的江山,我们今日面对的是金国人!
他们从北面的寒冷之地,攻打我们的国家,占领我们的领土,抢夺我们的金银,欺辱我们的妻儿子女,我们身上的装备,还有每日吃的粮食,都是领地内,无数的农户种植,这里每一寸土地,都是我华夏列祖列宗用鲜血守护的土地,今天,如果我们失去了这里,我们便是魂归九泉,也无法向祖先交代!”
这番话,不断有传令官,将秦王的话传递下去,一道道的声音,慢慢地,将士们的情绪变得激动!
到了这个时候,林冲抽出宝剑,指向天空,大吼道:“万胜!”
朱仝、关胜、郝思远、呼延灼等将领,纷纷大声喊道:“秦王万岁!”
“梁山必胜!”
这开阔的空地上,不管是金国人,还是林冲这边,旗帜密布,在风中响动。
不断地有战马来回跑动,各自传达消息,金国这边,完颜宗翰露出疑惑之色:“我看他们两侧是重骑兵护卫,中间居然都是步军,居然排列出奇怪的阵型,每个军阵的人数并不多,这样的阵型,想要阻拦我们的重骑兵,梁山那个叫林冲的家伙,打算自杀吗?”
宋江眯着眼睛,看了半晌,无奈道:“都统,那林冲素来自信,只怕有其他的诡计,还请都统谨慎一二。”
“我们的人数,比他们的多,直接用半月形的军阵,慢慢地包裹住,到时候一旦合围,就能够吞吃掉他们!这个林冲的布阵手段,实在稀松平常。”完颜宗翰越看越是摇头,只觉得林冲的军阵,处处都是漏洞。
时间一分一秒而过,开阔的旷野地带,一下子汇聚十二万人马,战马嘶鸣,天空中有鸟儿在飞翔,黄沙滚滚,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混合的臭味。
女真人是天生的猎人,四处走动的游骑兵,竟直接跟梁山军产生冲突,然而让完颜宗翰惊讶的是,不断有金人的骑兵翻身落马,明明双方相距甚远,就会突然跌落马儿。
然而,想要回来弄清楚这些玩意,时间也不够了,完颜宗翰只有一个想法,面对错漏百出的秦王军,抓住这千载难逢的机会,才是关键中的关键。
战场的主将,应该是最优秀的猎人,一瞬间发现猎物的弱点,然后毫不犹豫地扑上去,趁着他还没有反应过来,狠狠地将他击杀!
不要给他调整的机会,更不能让他有逃跑的机会,这是一个优秀猎人的自觉!
“诸位,只要这一战赢了!宋国最后一支强大的军队,都将成为我们金国人的战利品与荣耀!”完颜宗翰大吼道,“活捉林冲,我们要杀入宋国人的帝都,押解他们的皇帝,掠夺宋国的女人!”
“战!战!战!”
“让那些绵羊跪在我们的脚下!”
终于,傲慢而自负的金国人,这一次不管是仆从军,还是金国人精锐,全部调动,向梁山军发起进攻!
完颜宗翰汲取了教训,没有试探进攻,而是全力一击,拿出所有的战力,打算一次性取胜!
不管是金国人,还是梁山军,此刻都很明白,这一战的印象里,将会是非常巨大的!
不管哪一方获胜,都将代表着巨大的变化!
如果金国输了,那这个国家将由胜而衰,而如果梁山军赢了,这个叫宋朝的国度,可能也会发生国政的剧变!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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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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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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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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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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