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刑警曹小安>第一百二十七章 血衣5
  “那这就奇了!”老顾疑惑的说道。

  “是的,这宗人命案,乍一很看简单,可深究起来确实是奇怪的很啊!据我的初步推断,柳玉庆和栾志玉相比,栾志玉的嫌疑要大些。不过,也不排除另外人作案的可能。还有一个重大疑点,就是月季花树底下那个新挖的小坑······我隐隐约约的觉得,毛病似乎就出自这里!”曹小安若很认真的分析着。

  几个人边说边走,不觉走到一片小松树林旁。松树右侧,是一排猪圈,一个六十来岁的老汉正在吃力地把一根足有百十来斤的青石条往猪圈墙上搬。

  曹小安和老顾抢上一步,一人拾起石条的一头,口里喊着号子:“一,二,三!”石条稳稳当当地安放在墙上头。

  “哎呀,谢谢你们啦!”老汉甩着两手泥,连声道谢。

  “老大爷,贵姓啊?”曹队长打量着老汉,问道。

  “咱姓黄,是芳芳的二叔。”老汉说着,转身朝半坡上树丛里闪露出的屋脊背一指,说道:“那就是俺的家,有空过去坐坐啊!哎?警察同志们,为这个案子你们可吃苦了!什么时候抓到坏蛋就好了,替俺芳芳媳妇报仇雪恨!”老汉说着,撩起衣襟擦了擦眼角。

  “黄克仁在你家过的宿吧?”曹小安随口问道。

  “嗯呢。哎!青年人觉多,还在屋里睡呢!自己家里出了这么大事,还能睡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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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小安等人听老汉口气,显然对他的侄子黄克仁表示不满。

  “老大爷,你喂的这猪挺肥呀!”老顾趴在墙头上,朝正在抢食吃的猪瞅了一眼,赞叹道。

  “咳!这不是最肥的呢,最肥的那头猪前几天跑啦!这不,俺怕再有猪跑,就在墙上加上石头条挡一挡······”

  “这么高的墙,猪自己能跑了吗?”曹小安突然觉得脑瓜里有个想法闪动一下,它是那么清晰,又是那么模糊,他眉宇间紧紧地攒成个“川”字。

  “嗯,俺也是这么寻思,猪又不是猴子,它笨得很呢!可跟值班的民兵一讲,人家说猪确实是自己拱倒墙跑了。还说,山上发现猪的蹄子印呢……”

  “哦?有这事?谁说的?”曹小安追问,话刚出口,一个人影儿在他脑海蹦出来。

  “那晚是柳玉庆值班,他说看见猪跑山上啦。”

  “哦,果然是他!”曹队长心里对自己说道。

  过了一会儿,曹小安又看似随意问道:“黄大爷,这猪圈是你承包村里的吧?”

  “是啊,早先是队上的,现在俺承包了。”

  “猪是哪一天跑的呢?”

  “嗨!这事儿还真记不准了。”黄老汉拍着脑门,过了半晌才大声说,“人老了哟,真不顶用了,连个时间也记不清了······噢!想起来了,想起来了!就是俺芳芳被害的头两天晚上······”

  “乔芳芳被害是九月五号,丢猪就是九月三号啦?”

  “对,对对!就是那天晚上,下半夜!哎呀,刮着风,天也阴,还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黄老汉说着,弯腰从盛满猪食的大缸里,舀起一铁勺猪食往猪食槽里倒去。

  曹小安绕着猪圈转了转,和老顾低声讲着话,重新转到黄老汉跟前,又问道:“黄大爷,咱饮马涧周围顶数哪个集市大啊?”

  黄老汉直起腰,答道:“要说这个,顶数小林寨集大,逢三挂八,人山人海!怎么?你们要去赶集买山货?

  “是啊,自打来这里光忙着破案了,还去集市转过呢,寻思抽空去集上转转。”

  “哎吆,那你们赶小林寨大集准没错。”

  “好来,谢谢黄大爷,我们走了,回见了您呢。”

  曹小安笑了笑,跟黄老汉道了别和老顾两人人顺来路折回去。走到青石板路上,曹队长停下步,前后扫了眼,说:“老顾,如果我没判断错的话,柳玉庆埋的血衣上面沾的是猪血!9月3日丢的猪,9月4日恰好又是小林寨大集。柳玉庆五大三粗,偷只猪大概不成问题,也可能是多人合伙干的。前天,我无意中听到有人给柳玉庆介绍了对象,最近要订婚,他很可能是缺钱,便偷杀了猪。吃了早饭,你马上给小林寨治保主任打电话,核实一下柳玉庆9月4日是什么时间到他姑姑家的?这件事怪我,前天电话上问得太笼统了。再给小林寨集市管理所打电话,核实一下9月4日在集上卖猪肉的人的特征。管理所收税,和每个卖主都打交道,如果存缴税存根,那就更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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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真有你的,老曹。好,我回去马上就办这事。”老顾兴奋地说。

  吃过早饭,姜海还没回来,曹小安和老顾又聊了一会儿,便一同走出房东家。老顾往村委会方向走去打电话,曹队长往柳明山家走去。一个往南,一个往北。

  曹队长爬上一座青石崖,听见头顶上传来招呼声:“警察同志,吃过饭了?”

  曹小安仰脸一望,原来是黄克仁的二叔黄大爷,老头儿正倚着棵老柳树在喊呢。山里的房屋、村落都是依山而建,既不是鳞次栉比,也不是整齐成行,而是星罗棋布。有时候,你走在羊肠小道上,一仰脸就会发现一座房屋,一回头就会看见青砖红瓦镶嵌在绿荫之中,倒是别有一番景致。此刻,黄大爷正是站在自家门口,从树枝空隙里可见清晨帮他抬石头的曹队长,这才呼喊着邀请他来家做客。

  曹队长答应着,急走几步,转上了崖头,站在了黄大爷面前。

  “你吃过饭了,黄大爷?”

  “吃过了,队长同志,到俺家坐坐吧!”黄大爷指指身旁的院门,热情地往里让客。山里人的脾性十分纯朴挚诚、好客。他们终年累月在山区生活,和外界接触不多,凡是上级机关来的人,他们都尊为领导,非常亲热。如果你给他们帮了点忙,办了点好事,甚至讲了几句符合他们意愿的公道话,他们就会刻骨铭心地记你一辈子。

  曹小安虽然不经常下乡,却也有和庄稼人打交道的经验,很能适应这种环境。他略一寻思,决定先到黄克仁的二叔家坐一坐。

  黄大爷把手里的铁锨随手朝院里扔去,叹着气,无限伤感地说:“哎!今天头晌午,芳芳就要下葬了······嗨,再也见不着啦!村里派了拖拉机到县医院,大伙帮着挖坟等拖拉机回来,俺就去填几锨土······唉!”

  “黄克仁也到县医院去了吗?”曹队长小声问道。

  “他?嗨······一大早就说头痛、心慌,连饭还没吃呢!”

  “哦?”曹小安的眉头皱了皱,随即说,“他精神受了刺激,就让他好好休息吧,我就不进屋打扰啦!”说着,曹队长朝大门走去。刚走到门口,只听见“哗!”的一声,一盆洗脸水泼在院子当中。

  曹小安一回头,见黄克仁端着个空脸盆眼神愣愣地发着呆。

  黄大爷大声道:“克仁哪,曹队长来啦,我说你头痛,他就又要走······”

  黄克仁忙扔下脸盆,用着两只没擦干的手跑过来,嗓子沙哑着叫道:“曹队长,进屋坐会吧。”

  曹小安微笑道:“小黄,头痛轻些了吗?“

  “嗨!”黄克仁眨眨红肿的眼晴,说道:“自从一接到电话,我就昏过去了,直到现在,头还像炸了似的一跳一跳的疼······”

  黄大爷撇了撇嘴巴,道:“夜里睡得又香又甜,还说梦话唱小曲呢。”

  黄克仁瞪他一眼:“你懂个啥,我那是神经受了刺激!”

  “俺不懂!俺是庄户人,你是技术员,学问人,你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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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队长,我这脑子这几天胡思乱想,我真怕是得神经病呢!”

  曹小安安慰道:“注意休息,别过分伤心啦。”

  黄大爷对黄克仁刚才对他的顶撞十分不满,他大声吼道:“快吃饭吧,等会拖拉机回来,就下葬了。”

  曹小安接上话茬说:“小黄同志,你抓紧时间收拾收拾吧。我还有事,就不坐了。”说完,走出大门。

  这时候,他所见黄大爷依然一肚子火气,训斥黄克仁道:“你可真是古怪,自己的老婆叫人害死了,出了这么大的灾锅,你倒磨磨蹭蹭不紧不慢!“

  柳明山正要出门,远远地看见曹小安来了,知道他是找自己有事,便站在门口等着。俩人进了屋,柳明山先把安葬乔芳芳的情况讲了讲,然后问道:“你一大早来,肯定是有事情吧?”

  昨晚上,小三跑去找曹队长讲“有情况”,后来看见自己在场就不讲了,他就觉查出问题了。

  “我想了解一件事情,咱饮马涧最近有没有发生丢失东西的事情?”

  “没有!“柳明山很认真地摇摇头说道:“这几年的治安情况比较好。”

  “你细想一下,比方说,谁家的猪啦,羊啦的被偷或者失踪?”曹队长旁敲侧击地往猪上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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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噢······牲畜跑了的事倒有一件,大概是一个星期以前吧,·黄克仁他二叔承包的猪圈里一头肥猪夜里拱开圈墙跑上山了。找了一晌午,也没找到,估计是叫狼给害了。”

  “你怎么知道是猪自己跑了的呢?”

  “值班的民兵看见山上有猪蹄子印,猪圈的墙也拱倒了一块石头。”

  “山上经常有放猪的,遍野是猪蹄子印,你怎么能断定是走丢的那头猪踩的?”

  “这个······这个······”柳明山哆嗦着嘴唇说不出话来。

  曹小安又问:“那晚值班的民兵是谁?”

  “柳玉庆。”

  曹小安直截了当地说:“我们在山上发现了一件沾满血的旧布褂子,经过查对,正是柳玉庆的!他为什么要埋血衣呢?请你想一想,这其中是不是有问题?”

  “啊?······”柳明山从炕沿一下跳到地上,惊骇地张大嘴巴,怔怔地似尊石像。

  曹小安继续说道:“会不会是柳玉庆因为要订婚,急等用钱而去偷猪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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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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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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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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