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睡醒,已经是第二天的傍晚。
好在是周末,学校也没课。
我回去拿了点东西,没看见方思琪,想起来问叶漓漓。
她说方思琪请了一个星期的假,也没说去哪,电话打了没人接。
看状态似乎不大好,有点担心她。
我没把那天在走廊上看到的一幕告诉叶漓漓,所以她还不知道方思琪身上发生了什么。
不过,方思琪既然请了一个星期的假,那说明她肯定还会回学校的。
估计是想一个人清净清净,换换心情。
希望她冷静下来之后,能看清楚那渣男的真面目。
我按照苏清渊告诉我的地址,去了江城市边缘的一个小镇。
这是从妖市舜华手里得到的情报,之前已经让玄鹤过来验证过了,信息无误。
同心珠确实在这个小镇上。
我们到了小镇之后,就去跟玄鹤会合。
我也因此知道了这同心珠的来历。
传说,同心珠是比翼鸟羽化后留下的宝物,后来落到了人界,被一种名叫咕咕的鸟衔走了,从此下落不明。
舜华虽然给了我们同心珠出现的位置,但咕咕鸟行踪不定,以至于玄鹤来了两天,还没找到它的下落。
他和苏清渊都是妖族,不方便出面去问,只能让我出马。
我找了几个当地人,打听了一下,可是人人都摇头,说是没听说过咕咕鸟。
说实话,我也没听说过什么咕咕鸟,想着可能是某种鸟类的别称,于是在网上找了一些鸟类的图片让玄鹤辨认一下。
可玄鹤看了半天,一个都没认出来。
再看时间,已经晚上八点多,回市里的公交车都没了。
我只好在镇上找个地方住一晚。
镇上没有酒店,只有一家民宿。
我问了一下价格不算贵,就住下了。
民宿老板是对中年夫妻,人很好也很热情,还邀请我跟他们一起吃晚饭。
饭席间,我才发现他们还有一个女儿。
看着应该成年了,只不过智力好像还停留在三五岁的小孩阶段。
吃饭吃得满嘴满脸都是不说,还动不动就发脾气,最后摔了碗筷自己跑到院子里玩去了。
夫妻两人一脸的无助和辛酸。
看得出,他们对这个女儿倾注了不少心血。
吃完饭,夫妻两人收拾碗筷去了厨房。
我正要上楼,突然听到院子里传来女孩惨烈的哭泣声。
那女孩毕竟智力有问题,我怕她遇到什么危险,赶紧出去看一眼。
到了院子才发现,她跌坐在花坛的泥地上,白色的连衣裙沾满了泥巴,额头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砸破了,正在流血。
“你没事吧?”我上去想把她扶起来,帮她查看一下伤势。
可那女孩似乎是看我陌生,对我很排斥,抓起地上的泥巴就往我身上撒过来。
还好我反应快,及时躲过。
就在这时,头顶传来一声“呱呱”的鸟叫声。
伴随着鸟叫声掉下来的还有一块小石头。
女孩听到鸟叫,恐惧不已,惊恐失措的爬起来,就往我怀里钻。
我抬头看向飞在半空的那只鸟。
体型不大,灰不溜秋的,像乌鸦又不是乌鸦,我也没见过这种鸟。
那鸟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扔下一块石头之后飞走了,隔了不到十秒钟,又从附近的地上叼了一块石头过来,往民宿的院子里扔。
看来,刚才女孩额头上的伤就是它造成的。
我长这么大,只听说过有些鸟记仇,会在人的头上拉屎,但还没见过捡石头砸人的。
这可真新鲜。
女孩吓得吱哇乱叫,我赶紧护着她先进了屋。
好在她的伤势并不严重,只是擦破了一点皮。
民宿老板娘走过来看见后心疼不已。
我把刚才所见跟她说了一下,老板娘叹了口气,面色显得有些复杂。
趁着老板娘给女孩处理伤口,我忍不住多嘴问了一句:“外面那只是什么鸟啊?”
“它为什么会捡石头砸你们家?”
老板娘摇摇头道:“我也不知道,这是鸟已经在我家民宿附近逗留十几年了。”
“不管是冬天夏天,下雪下雨,它都雷打不动的徘徊在我家附近。”
“有时候还会捡石头砸我们家的玻璃,屋顶,花草,偶尔也会出现砸到人的情况。”
“所以我们家民宿的生意一直不大好。”
“还有这种事?”我惊奇不已,忙又问,“那你们以前是不是得罪过这只鸟啊?”
“我以前听村里的老一辈人说起过,有些鸟很记仇的。”
“如果你在不经间冒犯过它,它会一直记着,想方设法报复你。”
老板娘摇头道:“没有,我们家人从来不伤鸟,也不知道这只鸟哪来的。”
“就算我们无心打扰了它,也不至于被记恨这么多年吧?”
“我记得,我家英儿三岁的时候,这只鸟就出现了。”
“现在英儿都二十岁了。”
我点点头,若有所思。
老板娘说得没错,鸟的记性再强,也不可能记这么多年。
而且,这么小的鸟类,一般寿命都不超过十年。
这只鸟也不知道是什么品种,竟然活了十七年。
看它精力这么充沛的样子,估计还能活得更久。
我问老板娘:“那这只鸟已经严重影响到了你们民宿的生意,你就没有想过要把它赶走吗?”
老板娘叹着气道:“想了,怎么没想?”
“可是这边赶走了,明天它又来,我们总不能一直跟一只鸟较劲。”
“本来我都打算带英儿去别的地方生活,可我家英儿恋旧,就喜欢这里。”
“到了别的地方没两天就水土不服,不吃不喝。”
“我跟我先生最后没办法,干脆开了这家民宿。”
“钱挣多挣少无所谓,只要能陪着我女儿就好。”
老板娘话里话外充满了无奈。
但让我感到意外的是,她竟然没有埋怨那只鸟的意思。
要是换做其他人,被一只鸟折腾成这样,肯定想方设法都要搞死它。
我斟酌着问老板娘:“只不过是一只鸟而已,你如果真的想解决这个麻烦,应该有的是办法吧?”
老板娘听出我的话外音,苦笑道:“是啊,一只鸟而已,一包老鼠药,一个弹弓就能让它彻底消停。”
“可我家老爷子临终之前,再三叮嘱,千万不能伤了这只鸟。”
“还说,这只鸟要是有个什么三长两短,我家英儿也会跟着遭殃。”
“一开始我也不信这个邪,气急了拿石头砸过这只鸟。”
“可第二天,英儿就高烧不退,浑身起疹子,吓得我再也不敢拿它怎么样了。”
老板娘说得挺玄乎的,我越发好奇这只鸟跟老板娘一家到底有什么渊源。
而且,我已经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
这只奇怪的鸟,大概就是我们要找的咕咕鸟。
为了验证我的猜测,我把苏清渊喊出来,让他叫上玄鹤,打算今晚在阳台上蹲守一下。
看看这只鸟还会不会再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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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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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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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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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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