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窈窕带头朝着他走去,“沈大人。”
她现在是县主,自然无需下跪,不过这次来是正事,便不适合喊他名字了。
沈从之听到她的称呼还稍稍冷了一愣,倒也未曾说什么话。
一旁的李嗣还有余兰花,李村长几人下意识便想跪下,沈从之当即开口,“此刻不在堂上,无需多礼。”
“谢大人。”
几人连忙作揖说道,心知沈从之之所以对他们如此好脸色的原因。
毕竟换做以往,哪有当官的对他们如此客气的,这都是因为窈窕啊。
李家村出了窈窕这般,足够他们整个村子自豪几辈了。
随即沈从之走到前面坐了下来,“各位还是坐下说话吧。”
“县主,这边请。”
沈从之指了指自己旁边的主人位,眸光幽深,又隐隐含着笑意。
虽不明显,李窈窕却注意到了。
她下意识顿了顿,回头看向李嗣几人,却见他们已然将座位占满了,只能朝着他身侧的位子走去,缓缓坐了下来。
沈从之眸底的笑意更深了些。
全公公离开那日曾点醒了他,也然后他明白了自己对窈窕的心思。
他说,作为男子,总是要主动些,免得心爱的女子被他人抢走了,悔不当初。
沈从之自然不会允许自己做出让自己后悔终生之事!
“沈大人。”
见沈从之一直不说话,李村长忽然又站了起来。
“不知沈大人今日找我等来是想问些什么?”
沈从之回神,眼眸落在他身上,收敛了笑意,淡淡的恩了一声。
“今日我找众位来此,是想询问一下,你们觉得杜高同那何阿满是个什么样的人,平日里在村子里又是何种模样?”
李村长犹豫了一下,拱手道:“回大人的话,这杜高是入赘的李家,因其家中父母年迈,母亲又恰好病重,家中还有一个十二岁念书的弟弟,而且他自己曾经也读过好些年的书;只是为了他母亲能够有钱医治,他这才愿意入赘到李家来。”
“而且他为人谦逊有礼,平日里见到我们都会打招呼,李秀有时在村子里得罪了人也都是他上门为其道歉,只不过李秀却嫌他太过文弱,平日里对他动则打骂,却也没见他在外头同我们说过她一句坏话。”
说道此,李村长顿了顿后此又开口,“大人,说句实话,我实在是想不出他能杀人!”
这般好的男儿,又怎会做出这般事情来呢?
沈从之听后却并未说什么,而是看向李村长身旁的中年男女,“你们呢,也是同村长一个意见?”
两人颔首,身旁的婶子犹豫了一下后站起身。
“大人,其实这段时日以来这李家过的并不好,村子里的大家伙都不愿同他们来往了,不过看到杜高却还是愿意偶尔接济一下他的,可他总是将好东西带回去给那李秀吃。”
在她们看来,她怎么配啊!
“还有还有,我们之前好几次见到他脸上好几道指甲印,甚至他去河边浣洗衣物时,手臂上也有伤呢!你说若是他爹娘瞧见了,可不得心疼死。”
若换做她,谁敢这般对她的儿女,她定是要同他们拼了命去!
那婶子说起这话来,语气也带着心疼,恐怕村子里不少婶子都是这般想法。
能让这么多人为他说好话,他或许当真没做过也说不定;既如此,他又为何要来此自首?
沈从之若有所思。
“你的意思是,平日里在家中,都是他洗衣的?”
婶子:“不止哦,连饭菜也都是他做的,地里的活计大多也是他在干,那哪里是对待女婿啊,奴才都没他干的多!”
人家奴才都是分工的,可杜高一个人却是要干好几个人的活。
沈从之大概明白了,下意思看向余兰花和李嗣。
李嗣未曾反应,余兰花已是点点头,“有时爹娘家中的事情,大多也都是他在忙活,但因他是赘婿,不许他上桌吃饭。”
作为大嫂,可惜当时她自己也过的不如意,唯一比他好的一点,便是夫君愿意护着罢了,而如今,儿女也护着她,也算是苦尽甘来,可他却好似一直踩在深渊当中,如今甚至几乎被吞没了干净。
说实话,沈从之还是头一次听说一个男子能过的如此凄惨。
李窈窕也是,之前只觉得他也算是个好人,如今看来,也是生活所迫了,估计也是为了自己父母能好过些许才会如此委曲求全。
而且,他竟也读过书。
不过她并不会同情他,只因若换做是她的话,绝不会将自己逼到如此境地!
“那何阿满呢?”
听到这话,李嗣一怔,李村长几人也是微微一愣,下意思看向李嗣和余兰花,最终落在李窈窕的身上。
李窈窕:“村长无需在意我,照实说便是了。”
李村长原还有些担忧,那毕竟是她阿奶,血缘关系并不容易断;现下听她如此说才算是放下了心,只因李窈窕一直都是说一不二之人,她既如此说了,他便实话实说。
他这般想着,才又开口说道:“何阿满的性子比较泼辣,平日里谁的亏都不吃,也爱占人便宜,就好比挖的地,总要从人手里多划一些给自己,若对方不愿意,她便撒泼打滚的,还故意半夜起身去破坏别人菜地,直到对方妥协为止。”
村子里那段时日甚至闻何色变。
“不过她虽对其他人如此,但对自己唯一的女儿却是无比的疼爱,家里有什么都是紧着她吃的,只因怀她那会儿她运气好,捡到了一大块的银子,说是有好几两的样子,后来生下她之后的那一年又刚好遇到丰收,她便觉得那李秀是李家的福星,对她比对自己的几个儿子都好。”
这点事情,村子里的人都是知道的,虽然也有人说她太过盲目,因为那年村子里所有人都是丰年,她何阿满家也就比他们每人多了十来斤的稻子罢了。
可却她将劝说她的人给骂跑了,自那之后村子里的人自然便没再多说什么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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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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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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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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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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