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为了让前后两本书能够无缝衔接,忙着开第二本《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就很无奈地给耽搁了。
前两天,突然接到责编的消息,说2月7日00:00,打算在平台上对这本《重生射雕之剑归何处》进行完本推,又有一些一路陪伴着走来的书友,也曾私信要求再写点儿什么。
于是,就有了这么一篇东西的产生。
至于叫什么呢?
直到打开文档,开始敲击键盘的时候,徒己依然没有想好。
索性就沿用了三十多年前,上中学时候的习惯,直接命之为“无题”。
虽然题目没有,内容上还是打算说几件事情的。
一、《重生射雕之剑归何处》这本书产生的起因和最初的挣扎
首先,想写一本小说一直是徒己的一个梦想和愿望。
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时候,徒己就曾经着手写过一部纯粹的武侠,你个年代没有电脑,就是用最老式的红色横条的“稿纸”在手写。
100页一本的稿纸,整整写了一本半,最终故事也没写完,一准备中考给耽搁了,就再也没捡起来。
其次,徒己是一个非常喜欢看书的人。
跟那个年代的大多数人一样,徒己也是从典型的“苏红”文学入手的。
可惜,床头和书架上,摆放更多的却是武侠小说。
金庸、古龙、梁羽生、温瑞安、卧龙生、李凉、萧逸、上官鼎、黄鹰、陈青云、柳残阳、独孤红、诸葛青云、云中岳、上官飞……
一长串的名字,徒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看过了多少本纸质的武侠书。
只知道高中校门口,那两家一毛钱能借一本书的书店,一家叫做“子曰”,一家叫做“天天”。
高中还没毕业,他们两家书店里,已经找不到没看过的武侠书了。
上大学的时候,倒是容易统计一些,因为每借一本书,自己的借书卡里都是有纪录的。
可惜,那时候大学的图书馆有规定,像这些“文学类”的书籍,一个人一次只能借一本。
于是乎,经常借用同寝室兄弟的借书卡,就为了一次能够把一套书三本或四本都借齐了,省得看完一册总找不到下一册在哪里。
这样一来,就又记不得准确的数字了。
大学毕业前后,才开始看电子书的吧?
不过,那时候的手机流量实在是太不顶用了,再回想直板诺基亚那么小的黑白屏幕看书,都不知道当年是怎么熬过来的?
穿越、重生、修仙、体育、架空、历史、军事……
能看的电子书太多,徒己也就没什么偏爱了,反倒是武侠类的看得有些少了。
后来,智能手机的普及,徒己看书的速度倒是提了上来。
周末的时候,恨不得能够连续二十多個小时不眠不休,就为了一口气干完一部两三百万字的书。
再次,徒己也算是一个“有情怀”的人。
开始写这本书的时候,恰逢疫情被风控在家,原来做的一个项目也搁浅了,难得有了一个相对空闲的时间。
坦白来讲,最开始写的时候,只是想着怀念一下两位老先生。
一位是金庸先生,一位是单田芳先生,他们两位算是从徒己六七岁开始,就“陪伴”着一路成长的人,一位用声音、一位用文字。
这本书,刚开始并不是在起点平台发布的,一直都知道起点的要求相对严格一些,而且竞争也相对惨烈一些。
可惜,徒己选择的却偏偏是金庸先生的同人题材,连换了两家平台,他们都没有发布这个板块小说的资质和权限。
最终,才投到了起点中文网,也许,兜兜转转都是缘分吧。
二、说说这本书吧。
关于穿越或重生到金庸武侠中的网络小说,十几年来,徒己看过的至少也不会低于三百部吧?大多集中在天龙、双雕、倚天和笑傲。
这本书的主角,一开始就想着不采用书中原有的人物,而是选择跟原有的主角伴生的关系。
因此,在第一卷“大漠风情”里,算是向金庸老先生致敬,也是向心目中的郭大侠致敬,自己设定的主角反而戏份少了一些。
却也因此受到很多书友的指责或抨击,从一开始就让很多书友失去了看下去的兴趣。
这是徒己第一本书,前一个月的内容,的确显得稚嫩了一些,这个是毋庸置疑的。
真正完全独立剧情发展,是从第三卷“携侣江湖”开始的。
这个时候,其实已经不纯粹是“射雕”的元素在主宰这个剧情。
很多人写金庸武侠的穿越,喜欢在诸多个平行世界里穿梭,而徒己的思路初衷,就是完全立足于“射雕”,其他或前或后的元素,可以有机地结合进这本书里来。
在这本书的写作中,徒己认为出现过一个巨大的分歧和转折,使得后半部书被很多书友不接受,从而弃书而走。
那就是主角身份的设定,徒己将他设定成了宋宁宗赵扩的亲子,从而加重了朝堂、军旅的戏份和色彩。
实话来讲,的确因此损失了很多的数据和书友,但是,如果让徒己再重新选择一次的话,徒己依然会做这样的设定。
江湖,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那么,什么人可以算是江湖中人呢?
贩夫走卒?和尚道士?白发垂髫?将军书生?还是皇帝乞丐?
再问,什么事可以算是江湖中事呢?
争风吃醋?打打杀杀?口诛笔伐?快意恩仇?还是家国私欲?
单老师常说,“人上一百,形形色色(shaishai)”。
每个人笔下有不同的定义,每个人眼中有不同的江湖。
无论写成什么样的,都会留有遗憾,也都会有它存在的道理。
徒己愿意用自己的思路,跟众书友分享一个,在脑海中萦绕了很久的江湖故事。
这个江湖故事写完了,也许就再也不写武侠了。
三、曾经勾勒过,却不曾在书中写出来的人物发展或去向。
第一个,入汴梁灭金时,屠戮完颜氏皇族。
如果主角单单的就是赵宋的子孙,有此想法或行为都是完全能够理解的。
毕竟当年的“靖康耻”,可不仅仅是三个字这么简单,那也是一副残忍的杀戮图,也一段不堪回首的血泪史。
可惜,主角郭默只能站在更高的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
以杀止杀?终非正道。
宋金之争,始终是华夏的内部之争。
大金灭时,敌人尽去;大金灭后,都是宋民。
第二个,小龙女的归宿。
这个其实才是徒己最纠结的一个地方。
主角先是改变了李莫愁的命运,又出于私心,让杨过跟郭襄走在了一起,这也算是满足了很多金庸迷的夙愿。
可是,小龙女呢?
李莫愁早早的就离开了古墓,而且是带着小龙女一起离开的。
有了主角的存在,小龙女的功夫自然会高于另一个时空里的同期。
最关键的是,她没有那么多年古墓的生活经历,不修炼“玉女心经”,没有古墓派条条框框的束缚,她还能回到古墓中去吗?
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其实,小龙女在这本书中的成长历程看来,最应该跟她在一起的,反倒应该是主角自己。
可是那样一来,徒己又找不出一个必须让他们两个在一起的理由。
曾经一度,徒己也想“残忍”的把小龙女设计成,原来时空里郭襄那样的结局。
爱而向往,天涯寻觅;
寻觅不得,暗自神伤;
忽有一日,红尘看破;
戒刀利利,委身峨眉。
没有了郭二小姐开创峨眉,多一个小龙女峨眉立派,众书友的感官又会怎样呢?
可惜,徒己最终还是没有狠下那份心。
就这样,原本是另一个时空中的时代主角之一,在这本书里,就这样被华丽丽地给忽略成路人甲了。
第三个,关于慕容氏。
说不清楚为什么,对于这个姓氏,徒己总是不愿给予他们正面的位置和肯定,却也狠不下心来将之斩草除根。
如果这本书的时间线,再往后走十年二十年,或许会有这个姓氏的人出来再次兴风作浪。
那样一来,是不是才更符合这个家族和江湖本身的规律?
老而弥坚的“西毒”欧阳锋,离奇遁去的慕容秋荻,被欧阳锋苦心孤诣培养的孙子欧阳绝。
当然,还有主角郭默的第三位妻子,人称“飒慕容”的慕容嫣,以及郭默最小的儿子,也就是他和慕容嫣所生的“郭适”。
郭适可是一个生下来就被发现脑后长了“反骨”的人物啊,大家都是皇子的,背后又有一个破而不死、残喘多年、野心勃勃的慕容世家。
一旦主角在江湖上销声匿迹,甚至直接摆脱这方世界的桎梏,谁又能保证不发生一些激烈而精彩的故事呢?
第四个,关于忽必烈。
这个家伙,可不是一个只会发明“涮羊肉”的人。
徒己没有对他进行浓墨重彩地描写,甚至有些不敢去触动,这方没有成长起来的大佬。
可是,为什么在徒己的心中,总觉得他应该折腾点动静出来呢?
四、推一推刚签约的新书吧。
徒己的第二本书《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已经顺利完成签约,并已经上传了三万多字的书稿。
很奇怪,写完《重生射雕之剑归何处》,就不想再写武侠,而刚刚开始写这本《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就幻想着下一本书去霍霍“水浒传”?
《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会从大唐入手,主角本以为只是一个高武的世界,突然有一天,发生了一些事情,才让主角意识到,眼前的大唐根本就不是他所熟悉的大唐,却是一个让他更加兴奋的大唐!
大唐只是起点,梦开始的地方,猥琐却踏实地发展着自己的实力,他的目标不是大唐,还有一个叫做三界的存在。
更有甚者,还有那高高在上,看不见却主宰万物的圣人!
这是一部架构华夏神话的小说,在漫天神佛面前,要挺起那根有力的脊梁骨,做一个堂堂正正、顶天立地的人。
已经完本的“剑归何处”?
也许就是到“问鼎沧溟”里去了。
希望新老书友能够继续支持徒己,作为一个一撇一捺的人,一同跟漫天神佛斗上一斗。
当斗转星移之时,再看那沧溟之处,何人拔剑?何人喝酒?
例行公事地,厚颜求新书《修仙大唐之问鼎沧溟》的收藏、评论、推荐,为感谢对新书的支持,最后再放一个彩蛋吧!
结尾彩蛋:
华山,西峰顶。
“二位前辈,此处只有我等三人,二位可以跟在下说实话了吧?为何如此处心积虑地将在下邀来此处?”
郭默看着对面的一僧一道,虽然此二人具是传说中的人物,且在武林或民间的风评一向良好,郭默却不敢掉以轻心。
“霸皇,可知道你跟贫僧之间的渊源?”
那邋遢僧人又拿回了他的酒葫芦,深深地灌了一口,还吧嗒吧嗒嘴,似乎在回味着其中的滋味。
“哦,我与前辈就在洛阳见过一面,襄儿也曾盛情款待了你,难道这也能引起前辈的不满吗?”
像邋遢僧人这样的形象,如果郭默在别的地方见过,绝对会留下记忆的。
难道他只是单纯的看自己不顺眼?
“那么,咱们之间呢?霸皇也会用一面之缘来搪塞贫道吗?”
那道人也拿回了酒葫芦,还冲着那邋遢道人虚晃了一下,二人竟然当着郭默的面,遥干了一杯?
“哈哈,霸皇也想喝一口吗?这个是你酿的‘英雄醉’啊,名字是好名字,酒却差了点儿意思。”
看到郭默不自觉舔了一下自己的下嘴唇,邋遢僧人取笑道。
三人在此已经对峙了三天。
虽然,到了他们这个境界,几天几夜不吃不喝都没什么大碍。
但是,看到对面那两人在那里大口喝酒,貌似还一个劲儿地在“挑逗”自己,郭默这就有些来气了。
“哼,难道前辈还喝过比这更好的酒吗?”
郭默冷冷地问道。
别看对方境界和功力在郭默之上,他才不相信这个世界上,会有人能酿出比这“英雄醉”更好的酒。
“哈哈哈,霸皇啊,你还真别嚣张,比这‘英雄醉’更好的酒,我等还真的喝过不少。”
邋遢僧人没有答话,反倒是那道人接过话题说道。
“想当初,你请我们两个到你家中喝的那酒,就不比这‘英雄醉’差吧?——”
邋遢僧人冲着郭默诡异的一笑,那一笑里似乎饱含着太多的辛酸和苦楚,让郭默没来由的一个激灵。
“我……我请你们两个喝酒?”
郭默一脸的迷茫。
“对啊,郭默你不会连这个都想赖账吧?”
那道人有些恼怒。
“是你自己打电话说,你终于找到工作了,你们家楼下超市搞活动,买了一箱白酒,让我们到伱家庆贺一下的。谁知道,喝着喝着就穿越到这里来了——”
“啊,你们是阳子?小缘?——”
(全剧终)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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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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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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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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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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