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周围有草木森林的时候,这些细雨很容易形成飞溅的水雾。
雨势越来越大的情况下,水雾弥漫,能见度会被大幅度的缩减。
而吉桑,就是选择在这样的天气中,向维也纳发动进攻。
他见识过哈布斯堡军队拥有的那些重机枪的威力,知道那东西的可怕。
征西军没有那样的武器,在正面战场上,很难绕过那些杀器,轻松的迫近敌人。
但那指的是正常天气的情况下。
当下雨的时候,火器的威力会被极大限度的降低。不管是火炮,燧发枪,还是更加先进的重机枪。
这不是什么太难理解的事情,这只是人类漫长生涯中,在大脑中形成的常识性判断。
水能克火,所以对于靠火焰和爆炸来驱动的武器来说,下雨天就是最糟糕的天气。
所以,也是最适合冷兵器对抗热武器的时候。
在战斗开始之前,吉桑就对整个队伍做过动员。他不是一个擅长说话的人,更习惯的是一言一语的命令。所以他的战前讲话并无什么煽动性,有的只是一个统帅最直观的分析:
“雨天是我们唯一占据优势的时候,敌人的视野受到限制,武器受到限制,我们可以用更少的伤亡,来接近他们。所以,趁着这次下雨,让我们砍下乔纳斯的人头,为苏丹献礼!”
仿佛是挑衅一样,在他说完这句话的时候,从维也纳的城墙上,就打过来一发炮弹。炸死了差不多二十个人。
当时,正是乔纳斯接到辛格森堡求救信的时候。
但包括吉桑在内的所有人,都不为所动。
他甚至看都没看那边的城头一眼,就继续着自己的演讲:
“我来时候,向苏丹发过誓。这次如果砍不下乔纳斯的人头,我不会回去。所以,你们不用怀疑我的决心,哪怕我们在这次的战斗里,死了一万人十万人,我也不会改变计划,也不会皱一下眉头。”
“替尼拉姆昨晚试图杀我,但他死了。他的人头我挂在营阵中央,有同情他的,可以去参拜。想找我报仇的,随时可以过来。但是如果有谁,敢在打仗的时候,给我拖后腿使绊子,我会毫不犹豫的砍下他的脑袋。”
“现在,出发,给我拿下维也纳城。”
这一番演讲过后,征西军就冲出雨幕,向维也纳城发起了进攻。
作为统帅的吉桑,并没有如其他统帅那样躲在最后,而是身先士卒,第一个冲向维也纳城。
城墙上的乔纳斯立刻让人对这个家伙进行射击。
但所有的射击,都对吉桑没有用处。
因为他浑身上下,防备的非常严实。
他的身上,穿着一套很古怪的盔甲。
一套石头做成的盔甲。
它分成六个部分,头盔部只露出眼睛和鼻子,外面裸露的部位是嶙峋的石头疙瘩,刀枪劈砍丝毫不怕,子弹射击的话,也没有作用;头部之下的胸甲,同样是青灰色的石头做的,上面坑坑洼洼布满了坑洞和纹理,厚度达到惊人的五公分。
不用说,这样厚度的石头,子弹同样无法击穿。
再然后,是手脚四肢。同样是石头制作而成的,厚度虽然没有胸甲夸张,但也有三公分的厚度。
这使得吉桑整个人看上去,大了足足三圈。
本就将近两米的身高,在穿上这套石甲之后,就显得更高大了。
也只有这样强壮的巨人,才有力量背负起这么一套盔甲。
以为这一套盔甲的重量,已经超过了三百斤。
相当于一个吉桑的重量。
可即便如此,吉桑穿着石甲,依然健步如飞。冲在最前面,身形速度,却远远超过了其他人。
子弹打在他的身上,没有丝毫的作用。
就算是重机枪扫射而过,也仍然不能对他造成丝毫的损伤。
唯一让吉桑忌惮的,只有哈布斯堡城墙上的火炮。
但那东西笨重的很,瞄准也不方便。从瞄准到开炮,他有足够的时间躲避。
震天的喊杀声中,吉桑带领着征西军士兵,冒着炮火前进。
哒哒哒,哒哒哒。
城头的子弹不断的倾泻下来。但因为雨幕的关系,命中率很低。无奈之下,那些士兵只能向最前方的敌人进行设计。
铛铛铛。
子弹射在吉桑的身上,全都被厚重的石甲弹开。他手中握着长弓,腰间挎着两把刀,背后背着两壶箭。
奔跑途中,吉桑从背后箭壶中取出一支羽箭,弯弓,射箭一气呵成。
羽箭嗖地一声飞出,在雨幕中精准的命中一名重机枪兵,直接将对方射下了城头。
汹涌的扫射声顿时弱了不少。而跟在吉桑身后的战士们,则大吼起来,兴奋的往前冲。
相比起稳重同时胆小的替尼拉姆,勇猛善战,喜欢冲锋在前面的吉桑,更能刺激这些士兵的战意。
有这样身先士卒的将领,士兵们打从心底愿意跟随。
轰轰轰!
又是一连串的火炮发射,炮弹落点更近了一些,将士兵们炸的人仰马翻。但征西军还是密密麻麻的冲锋,丝毫不见停下的意思。
城头上,乔纳斯气急败坏的吼着:“开炮!开炮!机枪团呢,给我狠狠的打啊!扫射他们,扫射他们!”
“把所有的重机枪都给我带上来!不要留手!我要弄死他们!”乔纳斯愤怒的大吼着。
更多的士兵涌上城头,向下方的敌人展开攻击。更多的重机枪被抬了上来,尽情的向敌人宣泄着弹药。
枪火一刻不停的在城头上出现,有步枪的,也有重机枪的。而极强扫射的声音,更是震耳欲聋,让得城上的士兵,不得不脸色狰狞的怒吼起来。
下雨固然让他们的视野受到了限制,但是对于重机枪来说,却也有另一方面的好处。
那就是,滚烫的枪管降温更快,每分钟打出去的子弹更多,卡壳的情况比平常少了很多。
雨幕之中,子弹以比雨水更快的速度倾斜下去,从城上到城下,连成了一片,那些英勇前进冲锋的奥斯曼士兵,最前排的人顶着盾牌,试图为后方的战友提供掩护,但这一切都是徒劳无功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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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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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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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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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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