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到处都是干涸的血液,盔甲残破不堪,手中的战刀却蹭亮无比。
不仅是他,所有所庇俄斯麾下的战士,都是几乎一样的状态。
他们的武器,都崭新蹭亮。
因为在出发前,他们曾经认真的打磨擦试过自己的武器,都扬言要用手中的刀,打败敌人,来解掉开罗城的困局。
每个人都相信,并且愿意去相信,他们必然能够用手中的刀,砍下敌人的脑袋。
即便自己不行,自己身后的同伴,也会替他们砍出去。
然而一路行来,没有人有机会砍出这一刀。
前面的人死了,后面的人也死了。
他们前后左右的战友,都死了。
蹭亮的武器,不曾沾染敌人的鲜血,就掩埋在了黄沙之中。
这是何等可悲的一件事情啊。
“都给我坚持住!坚持!我们一定要碰到他们,一定要碰到他们!”
所庇俄斯面目狰狞,一瘸一拐的前进,因为紧咬牙关的缘故,他的牙齿已经渗出了血丝,嘴里也已经满是鲜血。
他歇斯底里的喊着,督促着身边的人不断前进,一点一点的向敌人冲去。
他们是整个开罗城的骄傲,是保卫皇城的最强军队,是金塔国人们崇拜的目标。怎么能连敌人的一根汗毛都碰不到,就全军覆没呢。
不论如何,哪怕拼尽最后一丝力气,也要碰到敌人啊。否则的话,他愧对开罗城人民的期待,愧对陛下的厚爱,愧对自己背负的,这么多年的勇士之名!
短短两百米的距离,对于所庇俄斯来说,艰难的仿佛一整个世纪。
他看到敌人停下了射击,看到他们在休整等待,看到有人摆弄着武器,有人换着子弹。
他看到有人提着桶水,跑去向一个长官一样的人物请示。
然后,他看到那名士兵提着水桶,将水淋在滚烫发红的重机枪的枪膛上。
啊,那就是给他的三万战士带来死亡的可怕武器吗?就是那个东西,在刚才收割了他仅存的一万多名手下吗?
那么,那些更粗长一些,体积更大,周围人数更多的,就是他们的火炮吗?
黑色的金属制成的武器,看上去就很可怕。杀伤力也确实让人印象深刻啊。
如果,如果他们金塔国也有这样的武器,恐怕就不需要对奥斯曼俯首称臣吧。
他们也能够拥有苏伊士城,整条运河也是他们的,西奈岛,曾经也是他们的领土啊……
强大的大明,他们确实有资格拥有苏伊士运河。
一百米。
在士兵们冷却枪膛的时候,所庇俄斯和他的手下亲卫,前进了整整一百米的距离。
作为首领的他,也终于和赵宽三等人照面了。
所庇俄斯举起了刀,远远的指着赵宽三和刘峰,张开龟裂的嘴,大声的发出最后的呐喊:“金塔国的勇士们!给我冲啊!”
“冲啊!”
“冲啊!”
三十多名满身伤痕的金塔国士兵,举着崭新蹭亮的武器,向敌人发起了最后的冲锋。
刘峰缓缓的举起了手,然后猛然落下:“开火!”
笃笃笃笃笃笃。
战士毫不留情的扣动了扳机,将这支队伍最后的士兵,彻底葬送在了这片弥漫着黄沙的战场上。
咚地一声。
最后一个金塔国士兵,也倒在了地上。
战场再一次的安静了下来。只有子弹弹壳落地的声音,当当啷啷的。
随后,这个声音也被呼啸而来的风,吹散了。
从开罗城下,一直到二十多里外的这片战场,一路之上,南北两门的路上,到处都是尸体,到处都是炮弹炸开的坑洞,到处都是鲜血和死亡。
更远的地方,尼罗河的水缓缓的流淌着,整个河流在夕阳的照耀下,泛着血一样的红色水光。
同样的,类似的战斗,它已经看到过很多次了。
也许还将继续看下去。
……
“陛下,陛下!”
一个士兵惶恐的冲进地宫,带来了刚刚得到的最新消息:
“所庇俄斯将军率领的三万大军,失败了!”
啪嗒一声。
躺在软榻上,醉醺醺喝着酒的金塔国国王,彻底呆住了。
“所庇俄斯也输了?他,他也没能打败大明军队?”他张着嘴,失魂落魄的问。
“是的,陛下。所庇俄斯将军,输了!”士兵跪在地上,不敢抬头去看过往失态的样子。即是为了照顾国王的颜面,也是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
金塔国国王发了一会儿呆,之后回过神来,急忙问道:“那,杀伤多少敌人?应该有所建树的,对吧,对吧?”
他一连问了两个“对吧”,任谁也能看出,那声音里的颤抖和紧张。
而让他震怒的是,士兵十分沮丧的回答:“没有。没有杀敌。”
国王愤怒了:“没有杀敌?什么叫没有杀敌?”
士兵战战兢兢的回答:“没有杀敌就是没有死人。敌人……一人未死。”
“上战场的人,怎么可能没有杀敌?他所庇俄斯全军覆没,全军覆没啊!三万人,死光了,你告诉我一个敌人没死?可能吗?”金塔国王瞪着那名士兵,夸张的笑了一声。
然而,他越是如此,士兵越是害怕惶恐,但还是只能硬着头皮回答:“所庇俄斯将军率领三万步兵,从南北城门而出,分成两支一万五千人的部队,进攻大明的军队。但因为敌人有热气球做标识,所以,敌人的火炮很轻易的就能打中将军的大军……短短二十多里的路程,将军数次变阵,数次改道,但都逃不开敌人热气球的追踪。而那些大明军队,则趁此机会,利用火炮射程优势,精准攻击将军的部队。三万步兵行动缓慢,只能被动挨打,最终到达敌人阵前的时候,只剩一半不到。”
“那还有一万多人啊!五倍于敌人啊,随便一个冲锋,不就死了吗?”金塔国王皱着眉头,不敢想象当时的战场。
他的认知,也仍然停留在金塔国和其他非洲部落敌人战斗时候,那种冷兵器护拼的状态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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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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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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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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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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