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牧点了点头,给乔纳斯提了一个主意:“也就是说,一挺重机枪开枪射击一分钟,抵得上三百把燧发枪同时开枪,对不对?”

  “对。”

  “一个士兵是做不到同时控制三百把燧发枪的,是不是?”

  “没错。”

  “但如果我们把这个要求降低一点,一个士兵在一分钟的时间里,连续换枪射击的话,你认为能够达到多少?”

  乔纳斯皱着眉头,思索片刻道:“光是装弹就用去一分多钟了啊。”

  “不考虑装弹的情况下呢?”秦牧循循善诱。

  “怎么也开得出十枪吧。两百米的情况下,敌人大批量进攻过来,瞄准也不是很重要。”乔纳斯运用自己的经验和所学,尽可能的在脑海中模拟着秦牧所说的战场情形。

  秦牧点了点头:“没错。敌人人数众多的情况下,射击精确度并不如速度重要。为了射击速度,牺牲一部分准确度,是可以考虑的。”

  重机枪的射速很快,但后坐力极其强大,需要操纵的士兵臂力足够强大,才能控制得住其不会飘枪。但即便如此,单位时间内的重机枪射击准确度,都是让人十分头疼的。

  可即便如此,依然改变不了,它成为这个时代最顶尖杀器的地位。

  乔纳斯对秦牧的话也十分认同:“没错。射击速度优先于射击精度。前者容易提升,而后者完全靠每一个士兵的自身天赋。提升起来,难度太大了。”

  秦牧打了个响指,终于说出了自己考虑了很久的想法:“既然如此,那如果一场战争之前,我们的步兵战士未雨绸缪,在敌人到来之前,提前给枪里装好子弹,你觉得怎么样?”

  乔纳斯听到这里,彻底明白了秦牧的想法。

  他瞪圆了眼睛,难以置信地望着秦牧:“你的意思是说……我们先装弹,等敌人杀过来的时候,直接换枪而不换弹?”

  秦牧点了点头:“对。换枪而不换弹。以前战斗,你们都是开一枪之后开始重新装填子弹,但是装子弹的时间,已经足够人家骑兵冲锋一分多钟了。就算有三段式射击战术,依然是在牺牲子弹数量的情况下达到的射速提高。这样做也是有利有弊。在敌人人数众多的情况下,三段式射击也不是什么好战术。”

  “但如果采用换枪不换弹的方法,一个士兵身边准备三把到五把枪,事先都装好子弹,敌人进攻的时候,开一枪换一枪……最起码在第一分钟时间里,爆发力是可以达到一分钟五枪到十枪的。”

  其实,在秦牧提出这个说法的时候,乔纳斯就已经明白了他的主意,这时候听他讲述完毕,整个人已经豁然开朗了起来,激动不已的猛点着头:“是的!太对了!秦,你说的一点都没错。换枪不换弹,只要我们的枪支数量足够多,第一分钟的爆发力,绝对是非常强大的!”

  “骑兵冲锋的时候,速度很快,往往燧发枪只能开出一到两枪,敌人的骑兵就冲到身前了。很多时候,我们的战士甚至都开不出第二枪,所以后来才采用了三段式射击发,用来压制骑兵冲锋。但那样的情形,依然涉及到人数多寡的问题。只有在步兵人数远远多于骑兵的情况下,才有这种优势。一旦敌我双方数量相当,或者步兵少于骑兵的时候,不管是三段式还是什么,都改变不了战场的局面!”

  乔纳斯作为将军,对燧发枪的战斗方式十分熟悉,此时说起来,也是有条有理,十分的细致。

  也正是因为他对步兵的熟悉,所以,对秦牧的这个方法,他就越发的认同:

  “既然战斗时候都是只能开一枪到两枪,那么第一枪的爆发力如何,就至关重要了。不管是骑兵还是步兵,交战的时候,都知道这一点。骑兵会想方设法的扛过第一轮的射击,而步兵则同样要慎重对待第一枪。可如果第一枪是连续不断的五枪到十枪……战斗力何止提升三成啊,翻两倍都没有问题!”

  乔纳斯兴奋的看着秦牧,心悦诚服的对他说道:“亲爱的秦,我现在终于确信,你们大明,不是靠着单纯的武器强大,才变的强大的。大明有你这样绝顶聪明的人,才是他们强大的根本原因!”

  “我们这些人,打了一辈子的仗,却从来没有往这方面想过!真是太惭愧了!”

  “和你相比起来,我觉得我这半生都活到狗身上去了。”

  秦牧呵呵一笑:“话不能这么说,我这种方法有利有弊。起码对燧发枪的数量要求是挺高的,其次,提前装弹就意味着要么我们选择好了战场,以逸待劳的等敌人来进攻,适用于防守作战的时候,进攻别人的时候,这个方法固然也可以用,但效果会大大降低……并且很烧钱。最后一点,一次性带着那么多装好了子弹的燧发枪,擦枪走火的概率将会变的非常大,这个也是一个需要考虑的点。”

  “综合来说,这种战术还是有它自己的局限性的,应用的场景其实并不多。”

  乔纳斯听的连连点头,却不以为意的大手一挥,说道:“这些都不是问题,秦!只要有这个方法在,提高战斗力那是不争的事实!想不到啊想不到,燧发枪竟然还可以这样用!秦,你真是太聪明了!你的这个提议,甚至改变了以后整个战场上的战斗模式!”

  乔纳斯毫不犹豫的对秦牧表示赞赏,因为秦牧的这个提议,确实意义重大。

  一旦步兵们都学会了这种操作方式,在对战骑兵的时候,他们将会拥有莫大的威慑力。

  至少,那些骑兵再也不能肆无忌惮的仗着速度快,就敢对严阵以待的步兵方阵发起冲锋了。虽然他们本来就很慎重,但之后只会更加慎重。

  终于进攻方面……没办法同时携带五把枪,还没办法携带两把吗?有的时候为了一场战斗的胜利,丢几支枪算什么损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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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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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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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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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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