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萨菲波斯的国王,阿巴斯二世不是一个蠢货。他早就看出了天竺国的内部矛盾之所在:“只要挑起了高种姓人和低种姓人的矛盾,他们也早就不攻自破了!归根结底,那大明国的军事实力固然强大不假,但天竺国自己问题重重,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再加上穆罕默德那家伙本身就是个蠢货,输给大明也没什么好说的。”

  “可是,苏莱曼是什么人?”阿巴斯二世目光深邃地望着宰相,声音冷冽无比的说道:“奥斯曼帝国代代明君,到了苏莱曼的手上更是强大的可怕。连我父亲都承认这家伙的难缠。认为对方将会是奥斯曼的中兴之主!我继位的这些年,励精图治不敢丝毫懈怠,却始终被对方压着出不了扎格罗斯山,这就是很好的证明。这样一个君主领导下的奥斯曼帝国,难道是好对付的?而且你别忘了,奥斯曼帝国也是四面作战的!而且是从建国开始就一直打到现在,足足打了几百年的!这和那个养尊处优后背敌人入侵的大明,不一样!”

  “奥斯曼帝国在和我们作战的同时,还要和哈布斯堡公国战斗,还要和金塔国附近的那些反抗军和黑人国家战斗,北地还要和北毛以及波国立陶宛战斗……这些国家加起来,比起玉兹十国的阵容,也不遑多让!人家打了几百年,还不是屁事没有?反而把领土越打越大了?大明国和对方比起来,孰优孰劣,你自己没点数吗?”

  宰相急了:“陛下,时代变了啊。那大明国如今拥有火炮长枪,战场之上杀敌无算,可不比以前啊。你知道天竺国之战,他们才打了多久吗?前后才不到两个月!但是杀了多少人?杀了起码三十万人啊陛下!而且听说,那大明国防军全程就没吃过败仗,直接一路平推到了新德里城!这打仗都是互有胜负的,哪有一场战斗都不输的!这只能说明,大明国的整体实力,远在天竺国之上啊!我国与天竺国交战也不少时间了,一直都是互有胜负。从这一点来看,大明国也要远胜我国啊。”

  阿巴斯二世闻言更是冷笑不止:“那照你的说法,我们干脆以后就别打仗了。直接按照你的逻辑推断就行了?谁打得过天竺国,谁就打得过我国,我萨菲波斯直接去给人家下跪就行!是也不是?”

  “这……”

  看到老人无话可说,阿巴斯二世心中略有得意,一摆手冷声说道:“宰相大人,你不用操心了。我是萨菲波斯的国王,和奥斯曼帝国的联盟,我认为势在必行!你们再怎么劝我,都是没用的!那天竺国虽然发兵攻打我们,但它刚刚经历过一场战乱,又能有多少可战之军?我们只要好好的守住边境防线,不让他们顺利攻入我国就行了。等拖到苏伊士城的战争结束,打败了大明军队,我再回来和他算总账!”

  年迈的宰相见苦劝无果,只能长叹一声,缓缓的退了出去。

  虽然,阿巴斯对于天竺国国力的判断十分的准确,但是老人总是本能的觉得,萨菲波斯加入这场战争,是一件非常不明智的选择。

  不管这位老人如何忧心忡忡,总之,萨菲波斯出兵援助奥斯曼,而天竺国顺势入侵萨菲波斯的事情,终究还是化作一道飓风,瞬间席卷了整个欧亚大陆。

  得到消息的国家,全都下意识的将目光望向了中东这片区域,望向了苏伊士城,望向了哈布斯堡公国和奥斯曼帝国的交界线,密切的关注着这一场战争的局势。

  当然,除此之外,有些国家也开始蠢蠢欲动,按耐不住好战的热血,开始了自己的小动作。

  北毛。

  莫斯科的冬天总是来的很早。而这个冬天,对于北毛人来说,则显得特别的不平常。

  原本非常健康的国王陛下,突然病倒了。

  这让原本十分平和的北毛政局,忽然紧张了起来。

  因为国王没有子嗣,只有一个弟弟和一个远嫁瑞狮的妹妹。

  理论上来说,如果国王病重且没能挺过来,作为亲王的福斯塔夫,就会是新的北毛国王。但可惜的是,福斯塔夫亲王在北毛国内的风评并不好。

  他是一个真正的花花公子,没有任何政治智慧,而且粗鲁残暴,野蛮无理。曾经在国会上,公然殴打一名贵族,原因竟是因为对方在国会上,向国王举报他与其妻子通奸。

  事后,福斯塔夫被国王严厉训斥了一番,并且发派到更北边的北极圈一带去捕鱼。这一去就是三年。

  当三年后,满身异味胡子拉碴的福斯塔夫终于回过之后,他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冲到当初那个贵族的家里,砍下了对方的头颅,顺便名正言顺的将对方的妻子收入囊中。

  事已至此,愤怒的北毛国王除了大骂这个不成器的家伙一顿之外,也只能将他赶到了瑞狮的妹妹那里。

  而北毛国王发病的时候,福斯塔夫亲王并不在北毛国内。

  通知他回国的信使,这时候还在星夜兼程赶往瑞狮的路上。等到这位亲王得到消息,再从瑞狮赶回来,恐怕已经是半年以后了。

  这半年的时间里,任何事情都有可能发生。

  因为出了福斯塔夫之外,还有一个人,拥有北毛国的继承权。

  那就是伊凡大公!

  毕竟,他的祖上,曾经和当今国王,是一个曾曾祖父。

  也就是那位“恐怖的伊凡”。

  风穿过克里姆林宫悠长的走廊,一名年轻的贵族行走其中。他神情紧张,步履匆匆,两旁侍立的侍从,见到此人纷纷行礼,但青年根本看也不看,直奔皇宫之内。

  他顺利的见到了卧病在床的北毛国王。

  “臣,弗朗基米尔·弗朗吉米洛维奇,参见陛下。”

  床榻上,脸色苍白没有血色的北毛国王,闻言挣扎着睁开了眼睛,挥了挥手说道:“弗朗基米尔,你愿意为我而死吗?”

  “臣愿意!”

  “那好,我有一件事情,要交给你去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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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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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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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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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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