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的,一种叫做大国自信心的东西,也就开始在百姓心中出现了。大家每每想到曾经受到的那些屈辱,就对这些外族人咬牙切齿,所以这时候,皮蛋子见到草原人,是一点都不怕,反而异常的兴奋!
要是这草原人被查出是什么间谍,那根据经京城守备军那边的规定,他们可是有银子拿的!
结果,还不等于大狗那些人上来,皮蛋子就被那草原人一脚踹倒在了地上:
“我是鄂齐尔图汗!是你们大明国的朋友!你胆敢对我无礼?”
皮蛋子勃然大怒:“这草原人汉话说的还挺溜!肯定是个奸细,弟兄们快过来啊!”
于大狗那些人闻讯急忙冲了过来,却看到那边的门口,已经占了好几个草原人了。
人人按刀在腰,目光不善。
几个闲汉立刻就怕了。
但于大狗还算镇定,悄悄对一人耳语一句,要对方迅速去报官。
这些草原人来者不善,说不定还真是什么草原奸细!
不过,那边的草原人却已经开口了:“别打什么主意了。我们是外宾,是得到你们大明司令允许,在这里世代居住的。”
说着,鄂齐尔图汗还让手下的人掏出了一份由守备军那边颁发的居住证:“看到了吗,这是我们的居住证。我们不是奸细!”
居住证这东西,于大狗他们当然是认识的。于是立刻放松了下来。
只是还是对这些草原人,有些警惕。
“这是你们居住的地方?”他看看这偏僻的院子,狐疑的问。
鄂齐尔图汗点了点头:“当然,这是你们的官老爷给我们分配的。”
鄂齐尔图汗,曾经的和硕特部继承人。
因为僧格的追杀,而逃到了大明求援。
自那之后,就一直生活在了大明京城。说软禁也算不上,因为是他自己不愿意离开。
他不觉得草原人的生活有多好,更觉得京城这边,汉人的生活才叫舒服。
如果可能,他希望自己将来回草原的时候,也能让自己的族人过上这样的生活。
至于当初那些跟着他一同来的手下,有一部分人,如今还在阴山脚下的军队里当职,成为了国防军的一员。也有一部分人,心甘情愿的跟着鄂齐尔图汗,在京城里养老。
每个月,大明外交部那边,都会有专人给他们提供一切生活的必需品:食物,衣物,以及其他的东西。
就算是生病了,也有专门的大夫看病。
可以说吃穿不愁。
但除此之外,这些人就再没有别的收入来源了。
也就是说,他们没有收入。
过的是保底的生活。
这样的日子一开始还好,但时间长了,就会让人生锈。
没钱的日子,他们想干点别的也干不了。
喝酒,要钱,不行。
买春,要钱,不行。
游山玩水,还要钱,于是也不行。
草原人觉得自己都快被憋疯了。
偏偏他们想要和别人交流,十分的困难。除了鄂齐尔图汗之外,其他人掌握的汉话并不全面,也不精通。外出的时候,很是有障碍。
有人想要去工厂做工,被告知暂时不收外族人。毕竟大明的炼钢厂啥的也都是“高科技”。
有人想要去修铁路,也不行。那玩意儿虽然高科技到别的国家造不出来,但搞起破坏来却很容易,一不小心就会酿成大祸。
到了最后,这帮草原人只能跟着鄂齐尔图汗,每天在家里躺尸。
无聊的时候,唱唱歌,耍耍刀。
不无聊的时候,还真没有。
眼看着一个个小塔一样的汉子,就要被这平淡如水的生活给磨成死人了,鄂齐尔图汗也是愁的不行。
他必须想个办法,给自己这些人创造点收入来。
总吃低保,那是没前途的。
而院子外飞来的蹴鞠,就让鄂齐尔图汗看到了希望。
于是他主动现身,见到了于大狗这些人。
“你们喜欢玩这个,敢不敢和我们来一场?”抛着手中的球,鄂齐尔图汗挑衅地问。
于大狗几个人闻言一愣,看看那球,再看看鄂齐尔图汗,随后哈哈大笑起来:“蹴鞠?这家伙竟然要和我们蹴鞠?”
“哈哈哈,草原人,你们那边有这东西吗?”
于大狗笑着问。
鄂齐尔图汗也笑了:“我们那个叫马球,是骑在马上玩的。和你们这个一样吧。”
“哈!马球?那东西也是我们汉人发明的!论踢球,我们可是祖宗!”于大狗指着自己的鼻子,得意洋洋的说道。
鄂齐尔图汗立刻笑了起来:“那好啊。你们和我们踢一场,只要你们赢了,这球就还给你们!可你们要是输了,想要球就要掏钱买了。”
一个球能值几个钱,就算是于大狗这帮闲汉,那也是拿得出来的。更何况,这事情涉及到民族自尊心的问题,在这种个时候,说什么也不能怂。
于是乎,于大狗等人立刻一梗脖子:“好啊!比就比,你爷爷我还怕你不成?”
几个草原人不明所以地看着鄂齐尔图汗,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但鄂齐尔图汗只是对几人神秘一笑,拍了拍他们的肩膀:“来吧,我们能不能在大明活的更好,可就看这个了!”
两方人马当即就来到了那空地上,于大狗几人熟门熟路的讲述了一番规则之后,就下令开始了。
于是,双方各派五人上场,一人守门,一人殿后,三人在场地中央和对手抢球。
于大狗这些人是蹴鞠老手,规则懂的多,技术也很好,一开始就占据了上风。
而反观草原人,行动笨拙,不懂规矩,一上场就缚手缚脚的。
三局两胜的比赛,第一局很快就结束了。
草原人被于大狗他们踢了个七比零。
这可把于大狗他们高兴坏了。
随后,第二局开始,于大狗他们同样毫无悬念的获胜了。
之后,是第三局……这一局,草原人成功的进了一颗球。而于大狗他们,则进了十一颗!
三局下来,草原人全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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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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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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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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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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