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王娘咦了一声道:“哪家的儿子?”
花铃儿看了一眼蜀王娘,脸色有些不自然道:“暂时,暂时无可奉告。”
韩青:“......”
这眼神!
难道喜欢辉王子?
想到遇刺前她骑在骏马上,和马车里的人有说有笑的样子。
十之八九了。
韩青暗暗感叹。
喜欢王宫里的男人?
还是个王子?
希望有个好结局吧!
蜀王娘似乎也意识到了。
不过,她没有说话。
花铃儿见状,也有些感慨。
可她很快转移了目标,看向韩青道:“韩青,我觉得你可以要一两个。”
花铃儿打趣道:“虽然你成为丞相的门客,前途不愁。但是,你这容貌,长得有些像男人,现在的男人可不喜欢这种。”
秦昭道:“不一定吧?虽然像男人,但是,他与众不同。”
“而且,有些时候,不能以貌取人。”
花铃儿:“......”
蜀王娘也有些意外地看向秦昭道:“姑娘贵姓?”
秦昭沉默了一会儿道:“免贵姓赵,赵芹。”
蜀王娘道:“赵芹姑娘眼光别具一格,有些超脱年轻人的成熟。”
“当一个人真正有所经历的时候,就不会太看重容貌。”
“不管是女人,还是男人。”
“寻找另一半,更需要看重心灵的交融。”
“你们自己想想,两个人在一起,白天能腻在一起的时间很少,绝大部分都是晚上。”
“晚上熄了灯,长得美和丑有区别?”
“相反,两个人如果能够彼此疼爱对方,各种姿势都能配合,那才是真正的幸福。”
看了一眼韩青,蜀王娘笑道:“就说韩青,勇猛非常,而且我觉得很有气度。”
“我只有两个儿子。”
“如今,除了辉王子还没有出嫁,其他都嫁人了。”
“辉王子的婚姻也不能由我掌控,否则的话,我倒是挺看好韩青的。”
秦昭忙点头道:“我也这么觉得!”
花铃儿一脸古怪地打量着韩青道:“我觉得,我和韩青一起出去走,绝大部分男人都会看我。”
“这个世界的男人的审美就是这样。”
“你们说的,只是你们作为女人的看法而已。”
“你们就没有站在男人的身份考虑过这种问题。”
韩青讪讪笑了笑。
可惜,我就是男人啊!
一行人就要到达驿站。
突然,城门方向,一支队伍缓缓而来。
这支队伍里,全都是女人。
为首一个穿着一身铁甲,披着红色披风,手持长戟,看起来威风凛凛。
蜀王娘忙示意韩青几人到边上,失声道:“楚国名将吴飞燕!她怎么会来这里?”
韩青看蜀王娘如此震惊模样,好奇地问道:“吴飞燕和田玲相比,如何?”
蜀王娘还没有答话,秦昭低声道:“各有千秋。”
“田玲本是齐国人,年纪轻轻就展示出超凡的本领,帮助齐国壮大。”
“吴飞燕原本却是魏国人,给人牧羊的。后来征兵,对抗赵国,小有战功。”
“但是,此人非常看重战功,而且秉性十分执着。”
“因此,常常得罪上级。”
“有一次她打了胜仗,回到魏国国都,置办大量田产。”
“她的上级就弹劾她,魏王非但没有因为她立了战功而奖赏她,反而因为弹劾而没收了她的田产,甚至让她禁足反省己过。”
“吴飞燕一气之下,就偷偷出走魏国,去了楚国。”
“在楚国,她备受重用,帮助楚国击败了数次蛮夷入侵,现在是楚国十大名将之一。”
韩青有些意外地看着秦昭。
她一直在赵国国都。
没想到,竟然知道这么多!
蜀王娘也有些惊奇道:“赵芹姑娘对这吴飞燕倒是知道得不少!”
秦昭道:“这吴飞燕实在是军事天才,所以我才一直留意的。”
“就看秦王有没有魄力了。”
“我秦国如今也缺少大将。”
“如果秦王能够力排众议,花费重金将吴飞燕留下,我秦国必定也会昌盛。”
蜀王娘摇了摇头道:“不容易的。吴飞燕在楚国混得这么好,怎么可能舍弃现在的局面,投靠我秦国?”
秦昭道:“我研究过吴飞燕这人。”
“这种人,只要军功、男人和名声。”
“至于所谓的忠诚,于他而言,并不算什么。”
“只要秦王舍得,就有可能将她招致麾下。”
“拿下她,委以重任,完全放权,她会给你一个好的结果的。”
“对这种人,只能给她甜头,不能威逼利诱。”
“我听说之前她逃离魏国的时候,魏王想要用她的夫君逼迫她回来,她甚至直接派杀手去刺杀了她的夫君。”
秦昭摇了摇头道:“她那夫君,据说还是魏国当时小有名声的大美人,和她关系还极好,她都能下得去手。”
蜀王娘特意看了一眼秦昭道:“你知道得还真多!”
秦昭回过神来,忙陪笑道:“我在家闲来无事,就喜欢到处打听这些传言。”
蜀王娘突然问道:“那你猜猜,她这次来我秦国所谓何事?”
秦昭犹豫了一会儿道:“我秦国大旱,民怨四起。这个时候,她有可能是利用联姻来逼迫我秦国割让土地给楚国。如果不同意,就可能制造惨剧,然后以此为借口,入侵我秦国。”
“如今我秦国势弱,又有天灾,不管是楚国还是赵国,都不会错过这个机会的。”
蜀王娘脸色骤变。
如果真的要联姻的话,现在秦王这些儿子当中,能够拿得出手的,就是自己的儿子辉王子了!
秦昭也看向蜀王娘。
她想说什么,终究什么也没有说。
一行人跟着蜀王娘去了驿站。
之后,韩青和秦昭才和花铃儿分开。
韩青和秦昭接下来几天都在丞相府邸哪里都没去。
秦昭每天都在看书。
而韩青则时而练剑,时而照看土豆。
丞相范博丽这几天都很忙,每天都早出晚归。
五天后的早晨,韩青正在检查土豆。
他的脸色有些狂喜。
有几块土豆,竟然生出了紫色的牙了!
虽然还很短。
但是这速度也太快了一些。
就当韩青要继续检查的时候,管家找到他道:“韩姑娘,家主让你现在赶往王宫,大王召见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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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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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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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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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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