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琴翻了翻眼皮子,重新从明湛手里接过那个筐子:“这些可都是重要的货,守好喽。”
“话说回来,刚才回来的路上,我看到有人往后山里奔。现在又不是时节,又不是山货收获的日子,你猜,他们为什么要往山上跑?”
秦琴一想,说:“肯定是去山里寻木头?”
明湛说:“看来我们这些生财之道,是被人打听了个够啊。”
他话是这么说,却没怎么担心,毕竟那个天坑所在之处极为隐蔽,暂时不需要担心被人发现。
明湛都不担心,秦琴就更没有必要担心了,她的木头来自空间。她思忖着,微笑着说:“从来世间搞钱事,都是先有人发现风向,后有人一窝蜂地上。我们只需要占住了贵客们,就行了。”
“至于如何占住贵客,也不难。如今最早的鬼脸花梨木是从我们手里流出去的,就占了先机。此刻我们或者需要……定一个标准。”
边走边说,到了新房间里,这屋子比前面所住的独立屋子又要整齐宽敞多了,里外两层,再外面还有一层碧纱橱好堆放杂物的。另一边还有一个小门出去,可以不影响任何人的情况下抵达澡房。
秦琴穿越过来到现在,才算是捣鼓了个合心意的住处,果然有钱就是好啊。
小心翼翼地把放满了木原胚的筐子放在外头的书案上,秦琴戴上了鹿皮手套,把木头一块一块取出来,边让它们透气,边娓娓而道:“这之前,你我拉扯到的那些人……他们可以帮我们出力了。毕竟,谁也不希望自己花重金才得到手的木珠文玩,一夜之间烂大街呀……”
也是习惯了,浑然不觉得自己说了多么惊世骇俗的话,只是把心里的想法跟队友交流……过去的很多时候,秦琴都是这么跟自己的合作伙伴谈事情的。
结局自然也是——双赢的多。
坦诚布公之法果然好使,何况对象是闻一晓十的明湛。
虽然古代没有智商一说,更遑论测试,但秦琴估计过,明湛的智商绝不会低于200。能文能武,还能做各种难度极高的手工活儿,眼睛手法和脑瓜子,缺一不可。
果然,明湛没有让她失望,安顿好之后当即坐下修书数封,秦琴坐在他身边不远处看他低头写书信,突发奇想:“阿湛,你说我们要不要养一窝信鸽子?”
飞鸽传书什么的,很威武的样子。
明湛手里提着的毛笔微微一凝,说:“我们家有猛禽,怕不适合继续养信鸽子。”
“那……”秦琴指了指他写好放一旁晾晒墨迹的书信,“我们这边村子,送信多麻烦。难道还得等货郎上门来送?”
明湛仍旧是面不改色的模样,低着头,笔走龙蛇:“所以,明天还得再进城一趟。”
秦琴不由得大声叫起苦来:“哥哥,生产队的驴都没有这么使劲用的,不累嘛!”
明湛翻了翻眼睛,问:“什么叫生产队?”
秦琴:“……你听错了,我啥也没说过。”
明湛一心二用,手底下写着佶屈聱牙的信,很耐心地跟她解释:“那边的别院,也得去收拾收拾。也就是现在奔波一点,等一切收拾好了,我们十天半月过去一趟,料理木材生意,就行了。再一个,这边家里人多,木头放这儿还是不方便,不如趁早转运过去出手掉。”
秦琴其实也就白叫唤两句,她也不怕辛苦,劳碌命,早就习惯了。
她安静了一会儿,咂摸着明湛的话,说:“阿湛,难道你觉得,还是会有很多人跟风,以及来为难我们?”
明湛道:“跟风……是肯定有的。我们这是做起来了一个行业,要泥沙俱下,才能养得活大鱼,长吃长有。关键是好货在我们手里,而且什么才叫好货,由我们说了算,那就足够了。至于你说的另一个话题……你晚上睡得也太死了,前天晚上,还有七天前的晚上,外墙的响动难道半点没听见?”
脑子里电光石火般闪过两个画面,秦琴眉眼顿时地震:“哎哎哎?那不是你年纪大了肾不好,起夜起勤了嘛?”
其实她是故意,然后,然后恶趣味果然得到满足……
明湛平静的脸上出现一丝裂痕,黑眸子底下,仿若闪过一丝凶光?他:“……肾好不好的,你要不要试试?”
秦琴:“……谢了,不用!”
皱着眉头,呷着茶,眼皮子往上翻着,回忆道:“所以说,那是你趁着一家子呼呼大睡的时候,出去把那些刺探的人都给打跑了?”
“呵,”明湛轻笑道,“林间妖市里,买卖的可不光是毒虫毒草、暗器兵刃、私宰肉稀罕野味……还能买到牙行里买不着的……人。”
好家伙!
秦琴直呼好家伙!
她耿直道:“这么危险的所在,官府还不派人来一锅端?”
然后就得到了明湛一个“难道你是傻子吗”的关爱眼神……
秦琴秒懂。
“林间妖市这种地方,能持续多年,支棱起来,怕也是跟某些权贵分不开……”她喃喃道。
明湛终于写完最后一封信,看了看第一封墨迹干透了,就拿来了信封、烤漆。秦琴移过去,帮他点了蜡烛,那是烤火漆用的。看了她一眼,轻声道了谢,对她很客气。明湛才低声道:“反正我们只是平平无奇的客人,享用妖市的便利也就罢了。也是多亏了这妖市,我才想透了这一层……比起我来,傻丫,你还是聪明得多。”
“啥?”
“你到底真不懂还是假不懂啊?我是说做那个制定游戏规则的人!”
“噢噢,这个嘛……那我确实比你强点。”
有那么一瞬间,明湛手都举起来了,修长手指弯起,眼瞅着指关节就要落在秦琴额角上,给她叩一记重的。秦琴双手捂住额角,侧身就躲:“别打脸!”
看到她那耍无赖的样子,明湛本来就不是真的生气,这会儿更加下不去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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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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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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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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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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