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氏见怪不怪,沈三福经常去送签子,回来会告诉她关于穆黑鸭的事。
但是李氏不知道,她嘀嘀咕咕的,“沈云兮这一天要赚多少啊!”
这时,有人对马氏说道,“沈老三家的,你今年养了三头猪,是不是被云兮定了两头啊!”
马氏笑着回复道,“是定了两头半,留一头我们吃不完!”
李氏听了,眼珠子一转,“吃不完分我们家啊!”
“振文在长身体,可馋肉了,弟妹你分半头给我家呗!”李氏舔着脸说道。
马氏听了也不恼,“行啊,按照市价给钱就行了!”
“怎么还要给钱呢?”李氏提高了嗓门。
“养个猪能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天天割点猪草吗?你作为婶婶的,给侄子搭把手不就行了?”
李氏的话让驴车上的人都安静了,马氏的脸色很不好,她没想到,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李氏脸皮这么厚。
她要是答应,得气吐血,要是拒绝,就是虐待侄子的坏婶婶。
这时沈振辉说道,“伯母作为振文堂弟的亲娘,有钱给自己买新衣裳,让振宇堂哥穿死去叔叔的衣裳,振文堂弟穿我的旧衣裳,伯母确实是一个很好的母亲!”
沈振辉的话说的李氏脸红脖子粗,她想反驳,可她今天出门没有带两个孩子,马氏却将孩子都带在身边,说什么大家都不会相信她的。
“不仅如此,伯父伯母很少给振文堂弟买肉吃,还是从二伯那里偷的肉,现在偷不到了,振文堂弟天天哭着要肉吃,伯父伯母都不管呢!”沈晴晴躲在沈振辉后面,用着童音说道。
车上的人听了都憋笑,难怪李氏脸这么大,一下子要马氏半头猪,原来是舍不得给自己孩子买肉吃。
“马氏的猪都是自己养的,舍不得花钱就自己养呗!”
“就是,年纪不大,夫妻俩天天在家里晒太阳养老,还总是惦记别人的东西,就这样的还想培养孩子?”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说的李氏脸上臊得慌,“弟妹,你不想给就算了,干嘛要让大家如此埋汰我?”
马氏笑而不语,她握着两个孩子的手,给他们取暖。
被留在家里的沈振文正在练字,沈振宇陪同着他。
腊月一到,村里的私塾就放假了,他坐在窗户边看着书,突然听到外面有声音。
他将窗户掀起一个小缝,意外的发现,沈老头竟然在院子里劈柴。
老头劈柴做什么?他要取暖?
沈文俊的房里多的是棉花被,根本就冻不着他。
沈老头劈完柴,又拿出一块肥瘦相间的五花肉,沈振宇不由自主的咽了咽口水。
家里难得吃顿肉,几乎都留给了沈振文,沈家没分家之前,他的手没有废掉之前,他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待遇。
沈振文馋肉,他就不馋吗?
不过眼下最奇怪的是,老头想要煮肉吃?他会做饭?
在沈振宇的记忆中,沈老头从来没有煮过一次饭,老太太中风后,更是吃的三家饭。
会不会是老头馋肉了,所以将娘和三婶他们都忽悠走了,自己偷偷吃肉?
幸好他娘将他和振文留了下来,等一会儿老头做好了,他就带着振文过去。
振文年纪小,又是最小的孙子,老头肯定愿意分他一点,他也能吃到两块。
沈振宇时不时的就抬头偷看,都不知道手里的书看到哪一段了。
大概过了小半个时辰,老头从厨房里端来一大碗的红烧肉。
隔着缝隙,沈振宇都闻到了那股香味。
他正准备呼唤沈振文的时候,却看沈老头左右张望,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包药粉。
他将药粉倒入肉碗里,搅拌了一下,然后将碗扔在了门口,就出去了!
沈振宇惊呆了!
老头这是要干吗?
他立即回过神,快速的在脑海里分析今天发生的事。
往年置办年货,每家都是拖家带口去的,他爹和三叔还没有回来,老头就迫不及待的让他娘和三婶带着孩子出去,其实是为了将他们都引走。
二叔因为天天喝的醉醺醺的,老头不担心他会突然醒来,所以没有让他们去置办年货。
因为刘氏被斩首,老头因此忽略了二叔也是在情理之中。
可从来没有做过饭的老头突然亲自下厨做了一大碗红烧肉后,又放了不明药物,然后就走了?
他去了哪里?
沈振宇稍微一想就明白了!
是他!沈振强!沈家天天在外面疯玩的孩子!
老头是为了让沈振强吃到这些肉!
二叔每天的饭菜都是穆家提供的,老头只能想出这个法子!
沈振宇看着那碗飘着热气的肉,思绪横飞,他不知道沈老头为何这么做,是为了给陈萍萍的王饱饱报仇?
是觉得沈振强这个杀人犯的儿子碍了沈家的面子?
又或是沈振强天天在外面疯,不知道学习,是个废物?
沈振宇猜不到沈老头的心思,他看着冒着热气的碗,捏紧了支撑着窗户的棍子。
他的右手还是使不上劲,再看看沈振文,脑袋歪在一旁练字,模样乖巧。
他转过头,不再看沈振文,一狠心,将棍子拿开。
一阵寒风吹了进来,将沈振文练字的纸吹翻,“哥,你干嘛呢?”沈振文嘟着小嘴不满的说道。
“你看,又写岔了,小心娘回来后我告诉她!”
“咦,什么味道这么香!”
沈振文顾不上纸了,他走到窗边一看,“哇,红烧肉,是红烧肉!我要吃!”
沈振宇关上窗户,严厉的对他说道,“不可以,这肉是爷爷做的,你要尊老!”
沈振文舔了舔舌头,咽了咽口水,回到了书桌前,心不在焉的继续练字。
沈振宇看了看他,然后他又抚摸着肚子,“哎呀,我想去个茅房,你好好练字!”
“不要想着爷爷的红烧肉!”
“咦,爷爷好像不在家,肉快要凉了!”
说完,沈振宇就走了。
沈振文才六岁,他哪有多少自制力,特别是听到沈振宇说爷爷不在家后,他蠢蠢欲动。
沈振宇前脚刚走,他后脚就打开门来到院子里,径直走到肉碗前,端起来闻了闻,“妈呀,太香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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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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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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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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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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