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普通人一辈子没见过一个侠者,也许了解些气之境,势之境,芒之境的基础境界划分。
俗世对入流的武者称呼为大武师,大宗师,武神。分别对应侠者,大侠,从圣。
能进入大武师就已经是凤毛麟角的存在了,在普通人眼中大武师是神秘的,是无法触及的大人物。
而那不入流的气之境,势之境,芒之境武者,在他们眼中就是飞檐走壁的大侠了。
大武师就已经是传说中的存在了,更不用提之后的大宗师,武神。
易惜风如今是大侠境登堂,相当于俗世中的大宗师,是普通人一辈子无法接触的存在,处在老百姓无法了解的领域。
这没有丝毫内劲加持的一刀自然无法伤到易惜风分毫。
“大……大武师???”
小吏握住剩下半截刀的手变得颤颤巍巍,刚才眼中的杀意顷刻之间就已散去。
“饶命,饶命啊大侠,您是我爷,我错了,我知道错了,我一定改,小人有眼不识泰山,求您别跟小人一般计较,放过小人一马,小人一定痛改前非,绝不再做欺压百姓这种事了。”
易惜风目光平静地看着眼前这个下跪磕头、痛哭流涕的小吏,“刚才你要拿老丈钱财的时候,表情可是十分得意啊。”
“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再也不敢了。老丈,我跟你赔不是,大家,我给大家赔不是,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小吏朝着老丈和周围的众人不断认错,围观的不少人是商贩,都曾经受过小吏的欺负,如今看到小吏如此模样,都纷纷瞪大了眼睛,这一会的时间,他们得到的震惊已经够多了。
这时,刚才趴在小吏身上的那位妖艳女子,在察觉到易惜风境界高深时,眼睛不可察觉的闪过一丝惊诧,同时又快速的收了回去,将那一抹不可捉摸的眼神深藏起来。
“再敢欺压百姓,把你三条腿全打断,滚。”
易惜风轻吐一字,吓得小吏连忙又磕了几个响头。
“是,是,大人教训的是,小人这就滚,这就滚。”
小吏哆嗦着捡起地上的那片残刀,灰溜溜地跑出了人群。
此处本就是热闹的集市,又加上这么一出已经聚集了太多人,除了商贩走卒,还有不少衣着华贵之人。
“这位侠士,我们芦家要准备凛冬节的大典仪式,不知道兄台愿不愿意来我们芦家一坐,正好可以参加凛冬节。”一個衣着华贵,举止间有君子之风的男子,温和地笑着问易惜风三人。
“兄台的一句,勾栏从来扮高雅,自古公公好威名。当真是好诗啊。”
“芦家?”易惜风察觉到在这人说出芦家两个字,周围人已经一片沸腾,似乎芦家在这里是一个了不得名门望族。
初来乍到,本来也是到处游历,竟然有人愿意尽地主之谊请他吃饭,易惜风本想推辞,但是这位书生却是极力邀请,见拗不过,易惜风便索性答应了下来。
“那我们就不客气了。”
书生闻言高兴地道:“甚好甚好,对了,还不知兄台如何称呼?”
“在下李念。”既然是游历江湖,对易惜风来说还是用化名比较好。
与老丈告别后,易惜风三人便坐上了芦诗的马车,一同驶离了小镇,前往朝玄都而去。
这个芦家男子自称芦诗,平生最爱诗词,没有修为,不是武者。
“但是我们芦家不同,是一个武者大家,大家都在修炼,只有我显得格格不入,如今听到公子您的两句诗词,顿时感觉精神一振啊。”芦诗一路上喜笑颜开,是真的喜欢诗词,那也真的是在这个以武为尊的世界显得格格不入了。
易惜风和芦诗乘坐一辆马车,钟灵溪和李新添乘坐另一辆。
芦诗似乎是十分欣赏易惜风刚才读的那句诗,并且也能看出来芦诗确实是家底深厚,芦家家底深厚。
众人所乘坐的马车,都有着阵法的加持,速度远比普通的马车快不少。
很快就到了芦诗所说的芦家,一座深宅大院出现在易惜风的眼前,门上有一牌匾,写着大大的两个字,芦家!
一看到芦家的芦字,易惜风就想起了芦花花,那个短发飒爽但是也很有女人味的芦花花。
不知道她在冰雪圣地过得如何。
四人下了马车,芦家的门口立马有下人出来迎接,等到易惜风几人进入芦家,忽然都有些震惊地看着一人,“芦花花!?那是芦花花么?”李新添有些不确定地说。
同为隐仁演武十二主的芦花花,在隐仁镇覆灭之后,三人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但是从周迪那里听说,芦花花去了冰雪圣地,成为了宗门弟子。
芦花花曾经是一个外家武者,曾经是护卫铁衣中公认的女子第一战力。实力和天赋自然不必多说,在加入同为八大宗门的冰雪圣地之后,实力必然有了质的提升。
“是她,没错。”易惜风确定地回答。
芦花花标志性的干练短发,虽然过去很多年,但还是能认出来。
此刻芦花花正在十分激烈地和一个男人争吵,“凛冬节将至,在这关键的时刻,城内到处都有平民对官吏压迫举报,衙门那里已经累积了太多的案子,你不觉得奇怪么?”
“凛冬节是一个关键的时刻,此刻你还想整治官场?和外族的战局就已经够乱了!”
“难道你不觉得,这些官吏欺压百姓,与外族有关?”
“伱是说……”
两人语气一滞,同时陷入了沉默之中。
“姐,我带客人来了。”芦诗带着众人来到会客厅,此刻两人刚结束刚才的谈话正在沉默着。
“哦,我察觉到了,以后,我们讨论战事的时候,你不要随意带人来……等等,你们三个?怎么看起来有点眼熟啊?”
众人多年未见,易惜风、李新添更是在神域都府多过了五年,变化之大,竟令芦花花一时没有认出来。
“花花姐姐,隐仁一别,许久不见了。”李新添开心的说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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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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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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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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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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