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臂缓缓抬起,手掌直至眉梢之上。
一个标准的军礼,呈现在众人眼前。
伟岸堂堂,威风自显。
在这烈士陵园之中,呈现出一道特殊的景色。
如今虽说,已经临近傍晚,周遭游客,逐渐稀疏。
剩下的游客,也再悼念完这些英灵之后。
准备离开。
只是就在这一刻,不禁皆是回头朝正站中央,顶立苍穹的林辰看去。
方才恍然大悟,原来,这一位,再次如同雕塑一般站立的年轻人,也是一位可敬的军人啊!
夕阳西下,夜幕降临。
虽说林辰如今吸引了不少人的关注,但终究天色暗下,剩余的游客也只是多打量他一眼。
便继续自己的脚步,逐渐从陵园中离开了。
“那一战,我说过要带你们回家,是我食言了!”林辰全然不顾周遭游客的眼神。
更不会理会他们的离去,此时只是喃喃一句。
这话说声音不小,但就算是周围人听到这句话,恐怕也没有人知道,林辰这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这英灵碑上,不止有浴血奋战,为保家河,壮烈牺牲的先辈。
在碑之上那黑底金字,相比其他要新上几分刻字。
那是近代的烈士。
是几年前新铭刻上去的。
世人享受世间祥和,在国家的庇护下,茁壮成长。
但并不代表,整个世界都是如此。
华夏大地,之所以能有国泰民安,平安祥和的景象。
便是的那些驻守在边疆的将士用自己身躯构建的钢铁城池。
抵挡敌寇入侵,抵挡灾祸于华夏大地之外。
对凡俗子民来说,战争似乎是上个世纪的事情。
在如今这个繁荣昌盛的华夏大地上,不曾再出现。
在他们的眼中,战争离他们很远,只有在电视和书本上所能得知。
但对戍边将士来说,对一个军人来说。
战争从未消失,战争离他们很近。
近到能亲眼所见,亲手所触。
这么多年,华夏强大,大规模的国战,确实不曾发生。
但潜伏在华夏周边的众敌寇,一直蠢蠢欲动。
时刻都在找机会对华夏进攻。
林辰参军至今已经将近四年时间。
这几载军旅生涯之中。
面对敌寇攻袭,不计其数。
而也正是他们在边疆付出生命和敌寇战斗,方才能保住当今华夏的安定。
华夏大地,每一日安定,对凡俗来说,普通甚至有些无聊的一天。
都是数以万计的将士用生命换取而来。
而这些人,死在战场,长眠于战场之上,留下的只有一个名字。
被永久铭刻在这英灵碑上。
值得尊敬。
还有的便是林辰无尽的怀念。
龙尊军,所向睥睨,战无不胜。
但即使如此,也并非无敌于世。
想当年,林辰接管军队,命名龙尊。
所到之处,战无不胜攻无不克!
直至,那一最惨烈的一战。
王午山上,三方敌寇联合偷袭。
那一战,作战优良,战无不胜的无敌之师,龙尊军。
在面对三倍之多的敌人面前,奋力抗战。
在人数和装备差于对方的情况下,战的惨烈。
甚至用惨烈都无以形容。
整王午山上,遍地尸野,血水成泉。
敌寇和龙尊军的成员布满的整个山间大地。
在山峰顶峰之上,唯一只有被鲜血染的通红,似乎腾空而飞的火龙大旗。
而在大旗的一旁,也是这场战争唯一存活下来的林辰。
浑身血水包裹,如同地狱血池之中走出来的杀神阿修罗一般。
这一战,龙尊军整四十万。
对三方敌寇联军,足足一百五十万。
在王午山上的保卫战。
没有输!
华夏大地,寸土不让。
龙尊军用四十万的生命硬生生守了下来。
杀的敌军闻风丧胆。
那是林辰参军来在,遭遇的第一场如此惨烈的战争。
在血水模糊的脸庞上,就算是林辰这般坚毅的人。
两行滚烫的热泪还是控制不住的流了出来。
这是从第一次上战场后,第二次流泪。
只因为这满山的龙尊军,自己兄弟们的尸体。
他说过,这一战打完,他会带他们回家看看。
带他们回去看看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
但他没有做到,龙尊军只剩自己一人活下。
这是林辰这一辈子最大的遗憾。
那一夜之后,这场壮烈的战役,让林辰载入史册。
同样也让周遭敌寇吓破了胆,将林辰称作魔鬼撒旦。
也是在那一夜之后,林辰独自一人,将所有龙尊军留下的遗书,以及转交的物品。
亲手,一户户找到地址,将他们对自己父母最后的话语传达到。
当然还有他需要带去的一句话。
您的儿子是个英雄,他的最后一战,胜了!
没有给你们给华夏丢脸!
……
林辰盯看着英灵碑上那铭刻的金字,感叹万分。
身立如铁,沉默无语。
但那道感染力极强的军礼,依旧吸引了不少还离开的游客。
虽这其中的辛酸和艰难,凡俗子民并不清楚。
但他们知道,华夏有今天,正是这样的军人挡在前面。
用他们的生命带给我们安定的日子
不禁朝着他投来敬佩的目光。
更是对着身边的孩子小声解释道,叔叔是保家卫国的军人的,是我们国家的英雄!
得知这些的小孩,不禁也正经几分,更是有模有样的学着林辰的动作,敬出一个稚嫩的军礼。
轰隆隆——
随着一声惊雷响起,还未离开的游客此时不禁被抬头看去。
看来是春雨将至。
如今天气回暖,不是似冬日那般干燥,雨水自然多了几分。
得知气候变化,本就所剩无几的游客,更是匆匆准备离去。
蒙自忠将点燃的香火递给林辰,没有言语。
林辰接过,在这即将雨水降临的夜中,不为所动。
此时手掌将香火握住,面对百米之高的英灵碑。
一鞠躬,二鞠躬,再鞠躬,每一次皆是九十度之大礼。
林辰这一生,能让他甘愿鞠躬的,只有这些英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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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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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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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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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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