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火灾现场不远的一块空地上,躺着六七个受伤的村民,有老有少。
这些人全是一代雕王成吉思汗冒着生命危险从火场中救出来的,现在沈妈妈和两个妇女在这负责照顾伤员。沈妈妈的表情很焦急,时不时地往火势最凶猛的那栋吊脚楼望过去,宁无药宁老爷子,至今都还没救出来。
旁边的妇女安慰沈妈妈:“别紧张,大个子那么勇猛,一定能把老爷子救出来的。”
“但愿吧。”沈妈妈点着头。
另一妇女又一脸庆幸地对沈妈妈说:“这次幸好有小李和他的两个朋友在,早早地现了火灾,要不然我们全村都会被烧光,都不知道会死多少人。”
“你家初一真是找了个好老公。”
“可不是嘛,我刚才听他们说,小柳已经抓住了放火的人。”
“真的呀?那可真是了不起!”
“真的。初一那孩子的眼光就是好,出去溜一圈就找了个白马王子回来,怪不得宁老爷子那么喜欢她。不像我们家小蛮,让猪油蒙了心,居然嫁了个不中用的东西,说起来就满肚子的火。”
“你家那个还算不错了,我家那个二愣子更差劲。”
……
两个妇女坦承地交流着找女婿的心德与体会,最终一拍即合,红溪沟最佳女婿奖非小李莫属,以他为标杆,以后再找女婿就得找这样的。旁边的沈妈妈只是微笑着不搭话,她依旧时不时地朝宁老爷子那边望过去,期盼着会有奇迹生。
这个时候,李由已经找到了搬运胖子的帮手。
他最初的计划是找成吉思汗和小白帮忙,来到现场看到他们俩太忙才放弃这个计划,现在找的是临时小舅子沈十五,就他一个人。但考虑到两个人抬的话,可能会累坏了自己,李由又让沈十五去找了一辆板车。
大概十几分钟之后,昏迷中的大胖子被板车运到了红溪沟的祖堂。
祖堂是个比较神圣的地方。
红溪沟的村民们不信道也不信佛,更不信天主与基督等外来教宗,他们的信仰是固有的图腾与自己的祖先,并相信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祖堂就是他们祭祀的地方,过去有什么重大事大件与活动,也是在这个地方举行。
沈十五把大胖子绑在祖堂的撑梁柱上,回头又问李由:“姐夫,那个被烧死的要不要运回来?”
“死人又不会说话,弄他回来恶心你姐呀?”
“……!!!”
不知道“风趣”是种什么玩意儿的沈十五被李由一语封喉,除了挠着后脑勺懵之外,都不知道该干嘛。相比之下,旁边的沈初一则要成熟得多,她就像春天里的花朵一般,脸上满满的全是幸福的笑容。
沈初一说:“去打盆水来,泼醒他。”
“那也要先把村长他们叫过来吧?”沈十五直言道:“以前这些事都是村长来主持的,我们泼他有什么用?又不能审他。”
李由回道:“先别叫村长了,我要私审一下。”
一听这话,沈十五又有点懵:“这……”他习惯性地挠着后脑勺,一脸纠结地问:“姐夫,这样会坏了村里的规矩,村长要是怪下来怎么办?”
“咋这么多废话!这次我说了算,听你姐夫的,赶紧打水去!”
沈初一把佯装怒的姿势一摆出来,吓得沈十五赶紧去干活。
不得不说,沈十五虽然读书不咋滴,干起活来还是挺给力的,出去不到五分钟,他提了满满的一桶水回来,左手还拿着个充满乡土气息的葫芦瓢。
李由舀了满满的一瓢水走到胖子面前,这大冷天的,泼下去也不知道会不会把胖子冻成冰棍。李由也顾不上这么多了,为了赶到村长他们扑火完之前完成私审环节,果断把大胖子的猪头泼个了水花四溅。
胖子一个激灵,立马就醒了过来,冻得整个人直哆嗦,连嘴唇都开始紫。
但他的脑子还是蛮清醒的,当看到李由那张脸的时候,立马就认了出来,恍然大悟地说:“原来是你,我见过你的相片。”
“记得我就好。”李由点了根烟,慢条斯理地问:“说吧,6三钱为什么要派人在半路劫持我?他想干嘛?”
“你先让我回忆一下。”大胖子仰着头寻思好一阵。在李由等得焦躁难耐,舀起一瓢冰水准备帮他醍醐灌顶的时候,他突然一脸憨实地回道:“我们老板没交待这个不能说,所以,应该是可以说的。”
“那你还不赶紧说!”李由端着一瓢水威胁。
“那天我正好在现场,我记得老板是这样跟师爷讨论的,他说先让人绑架你,让你感受一下死亡的威胁,然后他再亲自扮好人出来捞你一把,这样你就会跟他合作,不仅会帮他偷东西,还会跟他分享有关于召唤古代大伽的秘密。”
“……!!!”
李由几乎不敢相信这就是真相。
哦,不对,是说不敢相信胖子居然会这么坦白,而且坦白得这么彻底!话说,李由都已经做好了辨别真话和假话的打算,并随时准备大刑伺候,现在看来是没那个机会了。
大胖子这副诚实的表情不像是装的,天底下就没有见过像他这么认真的人,仿佛坦白交待是他应尽的义务。回想起这家伙之前明知同伴已经死了,还背着他的尸体屁颠屁颠地一起逃命,李由也是服了,这他妈就一人间奇葩!
李由把水瓢扔回桶里,又问:“这么说,你们这次的任务并不是放火,而是为了偷书,对吧?”
“……!!!”
这次有点出乎李由的意料之外,大胖子突然闭紧了嘴巴,居然摇头不语。
沈初一不知从哪掏出来一个用竹筒制作的小罐子,里面装着一条令李由毛骨悚然的大虫——红头蜈蚣!蜈蚣在竹筒里蜷缩着身子,伸长了估计有十多厘米那么长,看起来不像是个好惹的主。
这妞用竹筷把蜈蚣夹出来,放大胖子的嘴巴前威胁:“不说我就塞你嘴里去!”
“……!!!”大胖子惊得眼珠子都快爆出来,但他依旧定着一口气,很认真地回道:“这个事我答应过老板,必需守口如瓶,所以我是绝对不会说的,就算你喂我吃蜈蚣也不能说,做人要讲诚信。”
“行,我看你能嘴硬到什么时候。”
什么叫做蛇蝎美人?李由算是大开眼界了,虽然他也觉得把这个带有贬义成份的形容词用在他的临时老婆身上有点过份,但除了这个词之外,实在想不出还有什么更贴切的形容。
雷厉风行的沈初一没有跟大胖子继续啰嗦下去,捏着他的嘴,真的把那条龙精虎猛的大蜈蚣塞进了他嘴里。
一开始还能看到蜈蚣的尾巴在嘴巴外面翘来翘去。
等到沈初一把手松开时,大蜈蚣不见了踪影,也不知道爬进了胖子的肚子里还是别的什么地方,就只看到胖子要死不活的,脖子上的青筋都胀得鼓了起来,好像痛苦到了极限的样子,就差没把身上的大麻绳给挣断。
沈初一轻笑道:“现在说是不说?只要你坦白,我就把蜈蚣引出来。”
“做人……必需讲诚信……”可能大蜈蚣爬进了大胖子的肚子里,他突然肚囊紧缩,就跟快要拉肚子了一样,整个人憋得面红耳赤。然而,即便是这样,他依旧坚守着自己的诚信原则,憋嗤地回道:“落在你们手里,这是我的命,能说的我肯定说,不能说就是不能说。”
“……!!!”
对于大胖子的执着,李由只想说两个字——牛逼!
就这个性,耍得真他妈漂亮,令人不得不服啊!一个在江湖里浪荡流离的小毛贼,居然能把诚信的境界修练到这种地步,也算是功德无量。
李由对沈初一说:“算了,把蜈蚣弄出来吧。”
闻言,沈初一有点愕然。
李由又道:“这事不管他承认还是不承认,结果已经一目了然,没必要再纠结。”其实,比这更重要的是,李由真的很好奇,蜈蚣都已经爬进了胖子的肚子里,沈初一怎么把蜈蚣引出来?
难道跟钓鱼一样,钩子上挂一饵耳,放喉咙口直接钓出来?
事后证明,李由对这个红溪沟的了解还是太少了,又或者说,对苗族人的一些神奇秘术了解得太少了,人家根本就没他想象中的那么低能,而是上演了神奇的一幕。
沈初一顺从了李由的意思。
她从腰间拿出一根袖珍版的青色小笛子,大概只有小指那么粗,十四五公分长的样子。吹了一段不知名的曲子,笛声很悠扬,也很清灵,给人感觉就是春天来了,整个大地都已经复苏,仿佛可以听到春风摇曳着竹林的声音。
这些都是听觉上的小惊喜。
真正的大惊喜来自于直观的视觉,确切地说,应该把惊喜两个字改为惊悚才对。红头蜈蚣像是听到了召唤,突然从大胖子右侧的耳朵里爬了出来,看到这一幕的时候,李由整个人都惊呆了,特么的,又见玄幻!
这就手段,跟他的冒牌催眠术都有得一拼。
李由弱弱地问一直保持着围观姿势的沈十五:“你会不会这招?”
沈十五摇着头,有些失落地回道:“我们男的不让学这个,女的才能学,不过全村也只有我姐一个人会,其她人都没资格学。”
“为什么?”李由好奇地问。
“这个……”沈十五看了看正在收蜈蚣的沈初一,担惊受怕地说:“你还是问她自己吧,我们村里禁止谈论这些神奇的巫术。如果你不是我姐夫刚才那点信息我都不能跟你透露。”
李由没有再追问下去,严格来讲,他已经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
巫术!
这是沈十五刚才提到的一个关键词,同时,这两个字也是李由顿悟的关键。
尽管李由没什么文化,对中国少数民族的一些特殊文化更是一窍不通,但是大名鼎鼎的巫师还是知道的。
搁封建迷信的古代,巫师,无疑是是神一般的神秘存在,而搁在现代社会,在大多数人眼里,巫师不过是骗子界的代言人。
不过李由敢肯定一点,沈初一绝对不是个不是骗子。
就她刚才耍的这一招,已经足以令李由神经紧绷,深信巫师并不仅仅是一种传说。说到这巫师,李由很快又联想到了巫蛊之术,还有那天喝的那杯虫茶,小心肝说嘎嘣脆就嘎嘣脆,他愕然意识到,自己可能被宁无药下了蛊!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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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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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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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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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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