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急的。”
李由从树上跳了下来,翻出那张“导演”的照片给她看,道:“就这人,昨天派人在路上劫持我,我让人查查他什么来历。”
“这不是6三钱吗?”
“6三钱?!”李由大吃一惊,难以置信地问:“你确定这是6三钱?”
沈初一笃定地回道:“他化成灰我也认识。”
李由拿回手机,又盯着屏幕上的照片仔细地瞧了一阵,纳闷道:“6三钱不是宁老爷子的徒弟吗?都不是一个辈份的,但他这长相……怎么看着跟宁老爷子的年龄差不多?”
“差远了。”沈初一自豪地说:“你别看我宁爷爷的身子骨虎虎生威的,他今年已经满了一百零九岁,现在你该知道他在我们村的地位了吧。”
李由惊得瞠目结舌。
沈初一要不说,还真看不出宁老爷子已经是这种恐怖高龄。
李由问:“那6三钱也有七八十了吧?”
“不对,他才四十出头,是我宁爷爷收的最后一个徒弟。”见李由一脸茫然,沈初一心领神会地解释道:“他是因为背叛师门,偷错了我宁爷爷的炼……药书,吃错了药,所以得了报应,四十岁长成了八十岁的样子。”
“真的假的?”
“我骗你又没好处,他真的是吃错药才长成这样,一夜之间的事。”
“我怎么感觉在听神话一样。”
李由惊悚地挂出一头黑线,他一直以为自己的冒牌催眠术已经够玄幻、够不可思议,没想到在这个穷山沟里,居然隐藏着一位比他还玄幻的药界大伽。
这世上要真有这种神奇的炼药术。
恐怕一代神医华佗也只能隔着万里黄沙遥望项背,最少,李由除了知道佗佗会治病救人之外,目前为止,都还没现他会炼制什么逆天改命的神丹妙药,这太不可思议了,严重不符合新世纪的科学展观。
李由试探性地问:“上次,你说6三钱经常派人来袭击你们的村子,应该就是为了偷解药吧?”
“也可以这么说吧,解药的配方在正宗的炼药书上,他的目标是那本炼药书。”
“那他在半路劫持我干吗?”
“我哪知道。”沈初一转念一想,现好像有点不对劲。她又指着李由的鼻子,神经兮兮地追问:“你老实告诉我,你是不是他派来的内奸?”
“奸你妹!我长得像内奸么?”
“我没有妹妹。”
“……!!!”柳叶飞又巨汗了一把,这妞真是太会接岔了。李由望着她那副转忧为喜、花枝招展的小模样,推论道:“没有妹妹,那意思就是只有你,是这个意思吧?你这是在暗示我,今晚我可以做点伤风败俗的事情么?”
“你敢吗?”
沈初一嘻嘻一笑,笑得李由心潮澎湃。
结果很神奇。
李由惊奇地现自己的泡妞技术居然退步了好几个等级,简直不可理喻,憋了好一阵都没憋出个敢还是不敢。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多了一种理性。
变得不再是从前那个肆无忌惮、想怎么折腾就怎么折腾的极品神棍,人生中也不再只有无赖两个字。或许是现在拥有的筹码太多,害怕自己会挂得太早,来不及去功成名成,李由想应该是这样的。
也不知道这种过份的谨慎究竟是好事还是坏事。
围绕着6三钱的话题,李由跟沈初一整整讨论了一下午。
在沈初一眼里,6三钱就是一个欺师灭祖、忘恩负义、手段下作的卑鄙小人。
她就跟老牛抖虱子一样把6三钱这半辈子所干过的那些龌龊事全给抖了出来,就差没扎个小人用钢针往死里戳。
6三钱的坏蛋形象已经是铁板钉钉的事,就算是大罗神仙也没法替他翻案。
不过,李由最在乎的是那个坏蛋为什么要劫他?这素未谋面的,那家伙又怎么知道他会来红溪沟,并预先安排好“演员”在半路截道呢?
李由纳闷地问沈初一:“那家伙是不是会掐指,早算到我会成为红溪沟的冒牌女婿?”
“他要是掐指神算,我还是王母娘娘呢。”沈初一淘气了一把,用一根长长的鸟尾羽毛撩拨着你又的脸颊,笑眯眯地说:“你这么聪明能干,只要动动脑子,一定能破案的。”
“呃!……其实我也是个凡人。”
这件事令李由严重地意识到一个残酷问题——自己真不是块当侦探的料。
既然想不透,李由也懒得再去浪费脑细胞,反正兵来将挡,水来土淹,车到山前要是没有路,大不了掉转车头撞死那王八蛋。
晚上吃完饭,李由早早地钻进了被窝。
外面天寒地冻的,也没个暖气。
更令人难以消受的是,这个穷不啦叽的深山老沟不像霓虹闪烁的大城市,一到晚上就黑灯瞎火的,伸手不见五指。
一大家子除了围着火盆聊天打屁,也没别的娱乐项目,整个要多无聊有多无聊。
沈初一突然进来问:“要不要喝点干果酒再睡?喝了全身暖暖的,还有催眠效果。”李由都还没来得及回答,她很快又被沈妈妈叫了出去。也不知道什么事,俩人就跟谋划旷世霸业一样,神秘兮兮的,站门口都不能说。
不一会儿,沈十五又屁颠屁颠地跑了进来,缅甸地喊道:“姐夫,白老师他们在烧烤,让我来问你要不要鹿鞭。”
“……!!!”李由汗了一把,回道:“你去告诉那个臭不要脸的小白,就说我已经从良好几个小时。还有,叫他不要暴殄天物,鹿鞭是用来泡酒的,不是用来烧烤的,谁敢糟蹋它我跟谁急。”
“哦。”
沈十五是个刚刚步入青春期的少年,可能从来没有走出过这大山,知识面有限,不像城市少年的思维那么活跃,甚至有点缅甸害羞。
但这些都是可以改变的。
李由有种强烈的预感,如果在这住上十天半个月,这个“小舅子”绝对会被白居易调教成一颗“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风流种子,但将来长出来的是琼葩圣果还是劣枣歪瓜,恐怕只有天知道。
幸好,时间上不允许小白去改变这个少年的命运。
李由又钻回被窝里玩了一会手机,不知道是不是人品太好的缘故,玩着玩着,屏幕右上角突然闪出两格微弱的信号,紧接着,一次性收到好几条短信。
第一条是方董来的,方董说他已经知道了法拉利被人砸坏的事,让李由不用太在意,只要对方肯修就行,他那边都没问题的。
李由着实小小地感动了一把。
这萍水相逢的,也就一个医患关系,但方董对他的关照可真是好得没得挑,能认识这样一个大土豪也算是人生一大幸事。
李由麻溜地回了条短信:“我现在在一个穷得连找个手机信号都要拼人品的穷山沟里,过几天才能回去,到时给你带点有钱也买不到的土特产。”
第二条短信是保险广告。
第三条是天猫店铺的促销广告,估计佗佗已经学会了用支付宝在网上扫货,留的还是他的手机号码。
最后两条短信是吴梦的。
前一条是关于那杯虫茶的事,说她告诉佗佗之后,佗佗的表情不是很好看,但佗佗没说那是什么茶,说要再查阅一些典籍核实一下,具体的等回去再说。
(本章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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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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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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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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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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