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吓了一大跳,惊道:“这么说阎王爷……真的不想娶亲?我们这样做……会不会太过分了。”
“怕了啊?”他嘴角勾起了一丝玩味。
我见他不把这件事情当回事,气的想打他,“那可是得罪阎王爷的勾当,难道你不怕吗?”
“我怕,但那又有什么用,你不是知道这里和白村的距离么?”他突然把我的身子抱起,抱进了里屋。
此去白村有七八个小时的脚程,如果是走夜路就更久了。
即便现在出发,到了白村也都天亮了。
我被他放在了床上,见他的身子低沉下来,禁不住敲了一下他的胸口,“那……那就这样什么都不做么?起码……也要打个电话过去吧……”
“你是第一天来村子吗?村里没建信号塔。”他握住了我打他胸口的腕子,眼神透着威严和肃冷。
这倒是,从来刘家村的第一天。
我就从来没见过有人,在我面前用过手机的。
我叹了口气,认命了:“算了,今夜是刘寡妇最后一次机会。若真能阻止的话,反倒会害了她的性命吧。”
“沈明月,看着我。”他双手盯住我的脸颊,和我四目相对。
我看着他,“怎么了?”
“现在你的眼里、心里、脑里只能有我,别的事情都不许想。”他一字一顿十分霸道的说道。
我老脸一红,“老公,都这个时候了你还这样。”
“阎王爷不能得罪也得罪了,难道不应该享受当下吗?明月,我渴。”他的牙尖轻轻的摩擦着,我敏感的脖颈。
我眼睛一闭,轻咛道:“渴了,去喝开水。”
“把脖子抬起来,我要。”他磁性的声音,媚惑入骨。
仿佛能让所有听见的人,都为他赴汤蹈火。
我鬼使神差的,抬起了脖子。
尖牙插入肌理之中,却没有想象中的疼痛。
只有一种古怪的酥麻,蔓延到了身体的每一个部位。
我受不住了,推搡着他,“别……别这样……”
他的手却掌控住我的腰际,将我玩弄于鼓掌。
狂风骤雨之下,我浑身疲惫。
沉沉的睡了过去,就连第二日一早。
从白村归来的花轿,一路上跟着放的鞭炮声也没听见。
醒来的时候,都是下午了。
得知村里人正在砖窑那边,焚烧这次嫁女阎王的用具。
便和清琁一起,跟去看了。
最先拿去烧掉的是木匠做的,十分精致的白布包裹的花轿。
其次,是新娘服。
还有一些孝敬阎王老爷的纸人纸马纸船,以及那几日我和几个刘家村老太一起折出来的纸钱、莲花等舞。
最后要烧的,就是几个阎王爷新媳妇冥婚那晚抱的灯笼。
我偷偷上去看了一眼,上面果然装了小小的灯泡。
用的还是纽扣电池,这臭僵尸物理挺不错的嘛。
听村长说,昨晚上。
供奉阎王爷的义庄里,刮了好几次妖风。
都没把灯笼吹灭,要多亏了清琁给偷偷装上的灯泡儿。
我在旁边,嘴角抽的厉害。
阎王爷刮妖风,分明就是想把蜡烛吹息。
哪知道臭僵尸弄了灯泡,硬是被逼着娶了仨媳妇。
那白灯笼丢进窑子里烧的时候,一整片的火焰都变成绿色的。
附近温度本来很高,一下就凉下来。
还能听见里面传来,灯泡被烧爆了的爆破之声。
不过,有一点是值得惊喜的。
就是刘寡妇在白灯笼烧掉的同时,身上那些深深浅浅的尸斑全都消退下去了。
干干净净的样子,颇有几分成熟的风韵。
难怪了陈平,要去找她。
完事之后,全村人都去吃流水席。
这种流水席总共要吃三天,有三家人轮流摆酒。
吃完以后,都要跨火盆。
用泡了柚子叶的水泼在身上,去晦气。
排在我前面等着泼水的,就是光棍杨和李林玉夫妇。
以前和陈平一起的小混混,看到李林玉那副娇滴滴的样子眼睛都看直了。
忍不住的冲她吹口哨,在言语上调戏她,“杨大嫂子,这三伏天这么热,你咋个裹的这么严实。”
“就是,光棍杨。你让她穿那么多,是不是舍不得她的腿子给我们看啊。你看清琁的婆娘,穿的就很清凉噻……”
……
这话说着说着,就说到我头上了。
脑子里一下子就回忆起,那些跟陈平之间不愉快的回忆。
我不安的拉紧裙摆,想要遮住自己的小腿。
大热天的,大家都是这么穿。
只是村里的女人小腿大多有伤疤,肤色也不均匀。
很少能找到,我这样干净的腿。
清脱了自己的衬衣披在我身上,冰凉的眼神在他们身上轻轻的一扫,“你们这是在调戏我的婆娘嘛?嗯?”
几个嬉皮笑脸的小混混,笑容都僵在脸上了。
都是干咽一口唾沫,噤若寒蝉的看着他,“我们那里敢喏,清琁哥,你不要误会。”
“就是就是,你的婆娘就是借我们一个胆子我们也不敢多看一眼。”
……
小混混一遇到清琁,就彻底怂了。
“晓得哪个能看,哪儿不能看的人,命最长。”他一边帮我扣着衬衫的扣子,嘴角一边扬起邪异的笑。
小混混那种贼眉鼠眼,瞟来瞟去得目光就再也没有多看我一眼。
反倒是一个个,都摸着下巴贼兮兮的看着李林玉。
李林玉被看的难受了,紧张的看了一眼光棍杨,“杨哥,他们……他们怎么都盯着我看。”
“因为你好看啊,我的婆娘这么好看,他们那些好色之徒心里早就痒痒了。”光棍杨特别有成就感的笑了,竟然在众人面前要扒掉李林玉的外套。
李林玉慌了,大叫:“杨哥……你……你干嘛!”
“他们嗦的对,这么热的天,不用穿那么多。”他以一种亵渎的方式,把李林玉的衣服直接给撕扯破裂。
李林玉里面穿着碎花吊带裙,在晃眼的日头下。
大片大片的雪肤,暴露在空气中。
我刚好站在她身后,看到她背上有深深浅浅的瘢痕。
手臂的位置,还长了三五个肉芽。
我不仅倒退了一部步,捂住了自己的唇,“尸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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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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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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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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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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