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无限进化>第四百七十八章 黄昏(九)
  短短一个呼吸,凌歧就提取了孟杰的所有记忆,将之化为自己掌握的情报信息。

  果然,这个世界没有表面看起来那么简答,可似乎也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复杂。

  超凡者是存在的,但如果连一国之主都并不明确这一点,只是因为一些蛛丝马迹而有所怀疑,那么要么这个群体已经距离世俗太远,要么这个群体有不得不隐藏自己的理由。两者有一定的共通性,本质亦可能有天壤之别,而凌歧相信,这个世界的超凡群体,后者更有可能!

  这本来就是一个不怎么亲和超凡力量的世界,这才能对他加以有效限制,当然,这只是基础条件。

  有了孟杰的记忆,凌歧本来超然的眼光,终于填补了空中楼阁下面很大的一块空缺。世俗的权贵其价值,在凌歧而言并不是本身掌握的势力,而是他们超人一等的见识。这东西凌歧早就有,可因为换了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甚至是截然不同的体系,就需要一些基础层面的补充。一位国王的记忆,其实刚刚好。

  这并非没有代价,最大的代价不是来自国家机器的反噬,而是这个世界对他的排斥和厌恶,立刻变得更为清晰和严重。

  他自身身体逆转退化的情况,已经像是江河日下,滚滚难挡!它目前还在承受范围内,远远没有达到他的极限,可这也是一种不好的趋势,换个普通圣人来,就算有手段做到这种程度,也立刻要被打回原形。

  但凌歧觉得,这样做很值得,绝对得大于失。

  因为,他不是有特殊手段的普通圣人,他是凌歧,是巨无霸!

  他可以为自己弄一个合理的身份,来免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这不表示他就一定要伪装成一个普通人,一步步慢慢往上爬,用龟速去达成自己的目的,那样做太傻了!

  明明有实力,为什么不走捷径?

  就算有顾虑,就算有后患,莫非一百分的力气,连一分都不敢出?

  这不是藏拙,而是笨拙,是彻彻底底的傻帽。

  表面的伪装,终究只适用于表面,若以为一张面具,真的就能把自己变成另一个人,除非是在本身实力严重不足的情况下,不然那种行为,永远都是最愚蠢的,是自缚双手。

  富豪办了张公交卡,莫非就一定要天天装逼去挤公交?

  又不是玩电车*之狼,这有必要吗?

  凌歧离开了总统府,丝毫不顾长鸣的警报声。

  那是世俗的喧嚣,距离真正影响到他还差了好几个层次,即使是对此时的他。

  现在,他要去找到这个世界的超凡群体。

  凌歧脚下的国家,在世界上综合能排到前二十的程度,勉强也算一大国。

  一国之都,当然会有怀疑中存在的超凡者,而那就是他的目标。

  凌歧需要找到他们,总统的记忆给了他这个契机。

  那些超凡者的力量可能很弱小,但这就是一个机会,一个接触更多超凡者的机会,一个了解这个世界真实面目的机会。

  这有助于他破解世界本身,从而脱身而出,顺便还能汲取其精华,让自己有可能变得更强,这一点是暴力破局所不可能获得的福利。

  以凡人之身,行走世俗之间,不是不能明心见性,直接破开迷障,得见真实,坐享一切,可是那太慢太慢。

  力量是一个引子,没有这个引子,理论上也能够超脱,但是难度起码大了亿万倍。

  有这个引子,超脱才能按部就班,才会方便很多。

  凌歧现在不需要超脱,可他欲成之事,在道理和超脱是一样的。

  凭空去剖析一个世界,肯定比沿着缝隙去认知,需要更漫长的时间。

  时间对他来讲原本不该是问题,问题是他现在真的已经没有多少时间,他感觉到了,“它”即将到来...

  下水道,蛇鼠横行。

  这种地方,适合西幻世界的盗贼和黑巫师生存,但肯定不适合现代社会的超凡者。

  现代社会的超凡者,在一个以凡人为主题的世界,哪个不以人间之神自居,区别只是有的号称英雄,满口仁义道德,做着无谓之事,而有的被称为超级恶棍,行事卑鄙下流,做着让人不耻的事情。

  这两类人,除非有特殊目的或者癖好,否则根本不会让自己的生活太糟糕。

  偏偏凌歧的第一站,经过分析一国之主的记忆得出,这是最有可能存在超凡者的地方!

  这个国家的总统,掌握着相当的决策权,真正的建议权,以及对下层权力的分配,却掌握在国务卿的手中。

  这可能也是一种相互制衡的手段,国务卿大权在握,有实权,但如果得不到国会和总统的认可,那么他的任何提议,都不可能在议会上通过,进而推行全国,甚至变成一种法律,那么他在明面上其实什么都做不了。

  同样的,如果没有国务卿和国会的支持,总统就是一个高高挂起的印章,看起来手握大权,其实大部分权利都是被架空的!

  在这种情况下,凌歧其实更应该去掠夺国务卿的记忆,而不是总统的。

  第五十一区,听起来就像是传说中的秘密军事基地,某种专门用来研究地外生命、超时代技术的地方。

  其实,这里就是京城的红灯区,这个国家最大的销金窟。

  大概在十几年前,这里还是一片真正的“贫民区”。

  后来,有个外籍商人异想天开,想要在这片空白地上,建立起一座电影城。

  京城的地产,当然相对昂贵,不过那时候,这个国家的房地产还没有兴起,还处于一种供求平衡的原始阶段,所以对于一个真正的富豪,那并非不可承受的投资。

  但他最终还是失败了,理由很简单,这个国家,直到如今这个年代,紧盯着的还是金融和能源!

  文化产业?各种相关附属产业?就算有些金融价值,又有多少!

  也许再过上十年,等到自循环的经济体系,足以支撑起这个庞大国家僵硬的躯壳,政府也许会象征性的关照一下这方面吧。

  但是现在,特别是在当时,本土的电影业,确实低迷得很。

  所以,任何相关方面的投资,也是十去九赔,赔不起就上吊自杀,也不奇怪。

  有时候做投资就是那么简单,想要学那些被人当成“成功典范”的例子,大抵最终只能沦为石子。

  无数追逐奇迹的人中,成功的往往只有一个,其他都失败了。可笑的是,所有人都在盯着成功者的那个,有心人也在大肆宣传,旁听者就信以为真,以为成功可以如此简单,一本书就写完了。然后幻想着自己就是对方,却不看看更多被掩埋的白骨,曾经同样是英雄豪杰。

  远见这种东西,真的不是人人有的,它必须要有运气支撑,才有极少数本就具备杰出天赋的,忽然能表现出杰出的远见。

  他们中的一部分如果去经商,又没有出现大的意外和波折,也许就能想人不敢想,做人不敢做,成为另一个奇迹!

  这奇迹的光环,会笼罩很久,会埋葬一些人,也会福利另一群人。

  所以投资很简单,不是一剑寒光十九洲,不是一声风雷动天下,而是跟风!

  只要跟对风,跟着第一、第二、第三股东风,只要运气不是特别差,做生意,绝对稳赚不赔。

  成功的生意人,就是墙头草,哪边风向好,就往哪边倒。

  想引领潮流,想一枝独秀,想要吃最大块的蛋糕,就要冒掉头的风险。其中九成九都掉了头,所以多数人也只有在梦里,才有成为传奇的机会。

  随大流不傻,真正傻的是逆着大流的,以及跟在末流的。

  若非如此,世上怎么还有那么多人喜欢跟风,这不光是因为从众心理,更是因为明眼人都见到那样做的前辈们得了好处!

  不支持跟风,是理智,但如果盲目的“理智”,那和傻缺也没什么分别。

  掌握真理的少数人,他们逆风而行,但除非他们本来就能影响多数人,能改变风向,不然他们一定会被多数人先摧毁,然后到了很多很多年后,才会被另一群多数人证明,他们是对的。

  这不光是做生意,在其他方面,也能适用。

  风,不是不能逆,但逆风的,几人成行?

  千万不要被一些盲目的宣传洗了脑,迷了心,以为自己那几公升的热血,真能染红一片天,失去了自我的准确判断。

  清醒的头脑,才是成功的一半。

  电影城搞不起来,这不是投资商太蠢。他不仅不蠢,反而还很精明,不然也打拼不出那份家业。

  但他太精明了,也太自信了,他想引领一波新潮流,想吃最大的那块蛋糕。

  遗憾的是,他失败了,所以血本无归。

  后来经手的几位地产商,也证明这地方确实不好开发。

  这几位同样闻名世界,也算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各种办法都用了,就是没让这块宝地起死回生!

  直到七八年前,另一位巨擘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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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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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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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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