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科幻小说>无限进化>第两百二十九章 渐深(下)
  佣兵,在许多位面,都不是什么高贵的代名词。他们是一群挣扎在死亡线上的鬣狗,有时为了争抢一块骨头,都可以不惜一切代价。

  这不是贬义,因为在那样的世界,很多人连做狗都不够资格,甚至没有资格去做一只摇尾乞怜的狗,只能一辈子当一头任劳任怨的黄牛,或者拉磨拉到死的蠢驴,甚或是田埂边的渡鸦,瘦得皮包骨,随时可能死掉。

  鬣狗,和这些比起来,已经算是不错。

  当然,这更不是褒义。佣兵能称王称霸的世界,在所有位面里,都是凤毛麟角的。

  通常而言,许多强大佣兵团团长一生的目标,也不过是被某个大贵族看重,带着整团人投靠,而后被授予一块封地,成为低级贵族。

  普通佣兵,则希望团长发达以后,自己晚年,以及后人的日子,能好过一点。

  如果实在没办法,那么趁着年轻,多赚点钱,以后回到故乡开个店,也会是很好的选择。

  这就是佣兵的世界,佣兵的希望,在这个世界,罕有例外。

  佣兵绝对不是什么特权阶层,但也肯定比农民强些,因为他们至少拥有在大陆上自由行走的权利,甚至经常都能喝酒吃肉。

  想做佣兵,除了一身行头,还有一点,那就是自由民的身份!

  这在一些大型城市中,并不是问题,市民天生就是自由民。

  但在小镇上,乡下村庄,贵族的领民就没有这个特权了!

  农民,和农奴唯一的区别,就是他们还有一个能被称为家的地方,还算是民,而非奴!

  眼前的青年,应该是本地人,显然不太会是自由民。

  领民是领主的财富,特别是对于低级贵族来说,更是如此。

  在一般的低级贵族领地上,除了工匠和手艺人,很少有其他自由民存在。

  一个领民卫兵,若是一辈子都为领主兢兢业业服务,子孙后代还有一些战斗天赋,能子承父业,或许几十年后,某个后代,会被破格授予自由民身份,也说不准。

  但是现在,凌歧所扮演角色的社会地位,恐怕真的只比农奴稍微高那么一点。

  凌歧不知道这幕场景的世界背景,也没有得到替代之人过往的记忆。

  但这不妨碍他从这人以及周围人的表情中,分析出一些东西。

  只是,就算他此时地位再低,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几步之间,这大厅之内,地位如果有用,还要他们这些侍卫做什么?

  权利的威慑,往往来自多个层面,最大的一点,就是以面压面,而非以面压点!

  再是权威,能把人碾死,这世上,总有不怕死的人。

  可是再是不怕死的人,莫非就是孤家寡人,没有社会人际关系?

  一人犯错,影响到的,不是一人,古代有连坐,株连,后来没有了,但关系网同样会受到牵连、打压,这一点永远不会改变,因为这是组织对付个体最重要的控制手段。

  除此以外,教育洗脑,舆论压力,这些都是手段,但都没有以上来的有效。

  所以,千万不要认为,组织的力量,就是无数人打一个人,那只是一种比喻,当真就太可笑了。

  谁能把无数人捆绑在一起,摆在一个人面前,或者真把每个人的口水混在一起,去淹死某某某。

  一个人若真不顾一切,肯定打不过无数人,几个人就未必打得赢,但莫非真的拉不上几个垫背?

  这样一算,怎么都不会亏!

  但是能那么做吗?能那么做吗?能那么做吗?

  这世上最可怕的,就是孤家寡人,特别是没有底线的孤家寡人。

  这不是因为他一个人能打过所有人,而是因为他敢去打,他肆无忌惮!

  失败了,也不亏,杀一个,就够本,那真的挺容易。

  凌歧淡淡扫了青年一眼,根本懒得多说。

  他这幅不以为然的态度,几乎就是赤裸裸的挑衅。

  假如他是一位正式的贵族,或者是贵族的家人,乃至是稍大些贵族家的仆从,这青年都不会如何,最多在心里记恨,肯定不会直接爆发出来。

  但是现在,一个男爵家的普通侍卫,都敢这样无理。

  莫非真当他这个勋爵家的三子,就如此好欺负!

  当人习惯了一些事情,总会下意识忽略另一些事情,这就是惯性思维的可怕。

  “混蛋!你这是什么眼神!什么态度!”

  青年怒骂,神色间竟然带着几分狰狞。

  这话出口,他立刻感到不妥,倒不是意识到了凌歧的不凡,或者想到了那种早该想到的可能性,而是意识到自己此时的举动,究竟有多么不合适。

  这里毕竟是一场正式的盛大的宴会,主角甚至不是周围两百里内最大的那位贵族——范恩男爵,而是男爵大人招待的,来自邻郡的一位子爵!

  假如说,男爵还只是乡下贵族,还有着土气,而勋爵绅士,更是乡绅的代名词,那么子爵,就已经开始跻身贵族上游,即便是到了国王的宴会上,也会受到不小的关注!

  爵位五等,公侯伯子男,严格来说,更上层的大公,更下层的勋爵、骑士,都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贵族,而是预备役王族和地方土豪。

  五等爵位,男爵垫底,不用多说,公爵是大公的预备役,一般不会出现,一旦出现,除非是那种大帝国,不然就是王权旁落、国土分列的前兆。

  至于侯爵,虽然不似公爵那么敏感,但也很少见,尤其是实地侯爵。实地侯爵的话,大帝国肯定有,或许不止一位。大型王国,最多也就一两位,或者没有。像青年所在的中等王国,容不得一个实地侯爵。

  侯爵在这个国家,就是虚领,还要立下大功才有,不然连不世袭的侯爵爵位,也不是一般人能获得的殊荣。

  实地伯爵,才是一般王国内真正的顶级贵族,精英贵族。

  视国土大小,少则两三位,多则七八位。至于宫廷伯爵、封号伯爵,那是皇室的宠臣,或者一些功勋大臣,有名无实,不提也罢。

  一位实地子爵,放到整个国家,家族势力不敢说必能进入前十,但在青年所在的国家,排到前二十、乃至前十五,肯定还是有的,这还是因为这位实地子爵,算不上顶尖的实力子爵。

  在这样一位贵族面前失去仪态,假如本身也是实力贵族,也还罢了。贵族之间,毕竟没有直接的从属关系,国王也不能强制对一位男爵行使基本义务之外的权利。但对他这样的勋爵家的庶子,那真的和灭顶之灾一样,只要对方一句话,至少这位子爵的威名能覆盖的范围内,他就算想老老实实当个学者,也是难了!

  不提青年暗暗后悔,不懂自己为什么忽然要对着一个下贱的侍卫发火。就说这动静,确实引起了周围更多的关注。

  如果说之前凌歧的话,还是正常音量,除了少数几个听到的人,完全可以被掩盖在火热的气氛下,至少不会破坏了整个宴会的氛围。

  那么此时这青年,就是彻底在宴会大厅中点燃了炮竹,拿着喇叭大喊大叫。

  这青年也不知道有没有吟游诗人的底子,即便是呵斥,也带着抑扬顿挫,并且声音洪亮,若是到了军中,当个传令官,那是绰绰有余。

  距离两人大概二十几米外的侍卫头领,已经面色发白,如果他的眼神能杀人,那么凌歧早就死了无数次。

  他万分后悔方才没有制止凌歧,弄得现在出了这档子事情,只怕等一下,连他都要受到呵斥。

  甚至,假如事情真的是他的手下引起,而非那个年轻的乡绅故意找茬,那么他的责任,怕是就更大了。

  侍卫头目不敢再想下去,冷着脸就要过去进行调解,当然是先将那个愚蠢的侍卫镇压,尽快平息这波澜。

  只是比侍卫更快的,却是宴会的主人,范恩男爵!

  要说谁对这次宴会期待最大,不会是侍卫头目,也不会是那个想要卖身求富贵不得的青年,而是这位年过半百的男爵。

  范恩男爵这一生都没什么建树,生了个儿子还是个败家子,生了两个女儿一个比一个丑,可以说后继无人,也没什么和实力贵族联姻的资本。

  如果他本人能力极强,或者很能生养,也就罢了。问题是他能力一般,最多算是中规中矩,奋斗了几十年,也没能给儿子多留下什么,更不能成为女儿的强硬后盾,让她们嫁到同等层次的贵族家中,还能靠着娘家的名头风风光光,甚至鸠占鹊巢。继续生养的话,十几年来,他努力了无数次,全都以失败告终。

  站在范恩男爵的立场,随着自己日渐衰老,他的领地正面临着青黄不接的大危机。

  既然儿子靠不住,两个女儿也最多只能为他拉拢来两位勋爵拥趸,那么傍上更大的贵族,利用对方的力量,帮他稳固家族权势,就是当务之急。

  最少,他要为儿子找个好靠山,免得日后他死了,儿子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最后呜呼哀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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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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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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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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