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天。
李缙早上睁开眼,看到苏葵已然醒了,但没有起身,而是侧躺在他身旁,枕着双手,正在痴瞧他,他微笑着搂过苏葵,抱着苏葵亲吻了一会儿,跟着让苏葵好好休息,他下床穿好衣服,去饭厅吃了点东西,然后离开苏宅,去了大明国家歌舞团的驻地,也就是灯市街那处商住两用的门面。
昨天刘京香、王美莎和夏溪,及她们各自的丫鬟,还有负责喂马赶车的下人等,都已搬到了灯市街,李缙到歌舞团驻地以后,先去瞧了瞧刘、王、夏三女,然后带着她们到院中,给她们介绍了一下电机和那简单到可怜的几样音响设备,其实刘京香她们早就现并查看过院中用布盖着的电机和音响设备了,只是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李缙一边介绍,一边将音响设备连起来,接好插座,插好插头,完事儿研究着启动了电机,他原以为这电机的噪音一定会很大,可是没想到却极小,想来是内部有消声装置。
这电机一启动,有了电,打开设备,话筒便可以使用了,赵希爱一共为李缙提供了六支话筒,均是无线话筒,即无线麦克风,这无线麦克风使用起来也方便,只要功放机带无线功能,将麦克风的接收器与之连接,打开接收器和麦克风的电源便能使用了。
李缙购置音响设备,主要是用于扩音,因此麦克风的音质就至关重要了,他第一时间试了试麦克风,哼哈了半天过后,感觉音质还不错,这证明赵希爱没说假话,为他提供的东西,还真都是好东西。
刘京香、王美莎和夏溪她们三个人,在李缙试麦克风的时候,被震撼到了,她们不是单纯地被麦克风震撼到了,而是被眼前这一整套扩音设备震撼到了,即电机、音箱、功放机和话筒等物,她们没想到将这些东西用线连起来,最后拿着那个所谓的话筒说话,就能将声音放大数倍不止,这简直太神奇了!
李缙试完麦克风,教了教刘京香、王美莎和夏溪她们怎么使用麦克风,让她们也试着使用了一下,之后为了节省燃油,他关掉了电机,将所有东西又用布盖了起来,除了一样东西,那就是电脑,他拿着他花了十万两银子买的那台里面装有一百金曲的笔记本电脑,去了一间空房间,备好纸墨笔砚,利用空余时间,誊抄起了歌词。
李缙也算是个文艺青年,听过的歌不可谓不多,可赵希爱卖给他,存放在电脑桌面文件夹里的那一百歌,他绝大多数都没听过,甚至连印象都没有,还有打开播放器,看歌词的时候,最先冒出来的那些词曲作者和演唱歌手的名字,他认识的也没几个,这说明这些人大多数都不是他原来所在的那个时空里的人,即是另外一个时空,也就是赵希爱原来所在的那个时空里的人,或是在他原来所在的那个时空也存在,但人生轨迹与赵希爱原来所在的那个时空里的另外一个自己完全不同,在他原来所在的那个时空,这些人不是词曲作者和歌手,而在赵希爱所在的那个时空,这些人却是词曲作者和歌手,即从事了不同的职业,既然人不同,那想来创作出的歌曲也会不同,这一百歌里面,除了少部分歌曲,其余的应该都不是他原来所在的那个时空里的东西。
李缙粗略地查看一下那些歌曲,跟着又查看了一下电脑,包括系统版本、配置信息和软件等,现其系统,与他原来所在的那个时空大多数电脑装的系统一样,也是瘟都死系统,至于配置,也就是零部件信息,还有软件,少数也一样,这说明他原来所在的那个时空,与赵希爱原来所在的那个时空,存在的有些东西是相同的,换句话说,就是有联系,说是平行空间也不为过。
但这些都不重要,这一百歌是不是他原来所在的那个时空里的东西,根本无关紧要,只要好听就行。
只是各人的审美观会有所不同,个体不同,感受就不一样,所以赵希爱认为好听,认为是金曲的歌曲,李缙不一定会同样认为好听,认为是金曲,不过普遍共同的审美观还是存在的,不然美丑就无法分辨了,简单来说,就是赵希爱认为好听的歌曲,有些李缙也认为好听,但绝不是全部,即有一定的偏差值。
查看完电脑,大概琢磨明白了一些事情以后,李缙用了一天时间,将那一百歌通通听了一遍,顺便用他那可以‘录像’的大脑,将歌词都录了下来。
晚上的时候,他则住在了歌舞团,分上半夜和下半夜,花样百出,狠狠地‘收拾’了王美莎和刘京香一番,这女人要不你就别让她尝到肉味,她不知肉味,就不会想肉吃,若是你让她尝到了肉味,就要不断地给她肉吃,要是老也不给她肉吃,就算她不管别人要肉吃,也会心生埋怨,即要负责满足其需求。
跟着隔天,他没有再去动那台已经被他搞没电了的电脑,你还别说,赵希爱卖给他的那台笔记本的电池还挺扛用的,用了一天才没电,不愧是其他时空科技更高一筹的产品,他也没有去启动电机,为电脑充电,因为没那个必要,他无需用电脑了,他用自己的大脑就可以了,他的身体自从被觉古道人灌以真气改造以后,大脑就生了异变,记忆力在维度上高了一个层次。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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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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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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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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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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