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明柱>第二百五十四章 书院
  社会地位,就是一个人在社会中所处的位置,这个位置,通常是根据某一范围内的所有人的财富、声望、权力等情况的多寡、高低、大小作出的综合排序。

  生产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在阶级社会中,由生产关系所决定的一个人的阶级地位,是一个人的基本社会地位,而每一个人都会在社会中拥有多种社会关系,都可能获得多种社会地位,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把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序列,如阶级地位、政治地位、经济地位、职业地位、权力声望地位等,这些社会地位之间互相交错,但在很大程度上是一致的,大体上可以归纳为先赋地位与自获地位两类,前者指先天固定的地位,好比说世袭,后者指靠后天努力获取的地位。

  李缙没有一个好的家世,世袭、继承不到任何的社会地位,想要获得一定的社会地位,只能靠他自己努力,也就是后天努力,他想通过后天努力,来获得一定的社会地位。

  因为有了社会地位,才能被人瞧得起,包括亲人、老婆和孩子,例如说穿衣,你要是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够牛x,就是穿的破破烂烂,别人也照样能瞧得起你,反之,你要是啥也不是,那就算穿的再好,别人也不会拿你当回事儿。

  倾倾直言不讳地说:“其实,我已经看出来了。”

  李缙说他是后者,也就是一个不注重穿衣之人,倾倾接话,说她看出来了,是因为李缙穿的不是什么时兴的布料做成的衣服,换句话说,就是他穿的是旧衣服。

  李缙穿的是什么衣服呢?内里的衣服就不说了,单说外衣,他穿的外衣,是一件以素布为之(灰色)、大襟交领、下长过膝、没有加摆、腰间要系扎腰带(络穗或丝绦)的长袍,名字叫直裰,明朝士人,即读书人,一般都是穿这种长袍。

  李缙穿的这件灰色长袍,半新不旧,是李老夫人和茉莉由龙游带到安陆,再由安陆带到京城的一件家当,也就是说,有年头了,起码是两年前的衣服了,但这衣服当时做的比较大,他现在还能穿。

  李缙笑了笑:“哈,是吗,小姐真是好眼力,呃,那小姐你就快去当衣服吧,咱们有缘再见吧。”

  李缙跟这个倾倾真的是没什么可聊的,所以想赶紧走人。

  可是倾倾却不让路:“已经当完了,你没看到那些小厮的手中都已然是两手空空了吗?”

  倾倾说的小厮,就是他们一伙人中的那些公子们的下人。

  李缙扭头扫了那些下人,外加公子小姐一眼:“哦,可是他们都在等你,所以你还是…”

  倾倾不等李缙把话说完,突如其来的问了一句:“你是李缙吧?”

  “……”

  “难道你不是李缙?”

  “你问的是哪个李缙啊?”

  “写歌的那个李缙,听说他来了京城,并且还做了官。”

  “你不会是也在群芳院出的歌曲集里见过我的画像吧?”

  这画像就是画像,就算画的再像,与真人总会有些出入,看了画像,不敢认真人,这也不奇怪,是以李缙才能无忧无虑地想去哪就去哪,不然要是谁看了书中的画像,都能将他认出来,那他出行就没有这么方便了,就像后世的那些明星一样,肯定会变成人们围观骚扰的对象。

  倾倾听李缙这么问,惊叫说:“你的画像?这么说你的真是李缙啦!”

  李缙爽快地承认说:“没错,我就是写歌的那个李缙。”

  倾倾听完,忽然转过脸去,看向了她的同伴,也就是站在斜对面,街另外一边的那些公子小姐,“佳华姐姐,你那天没有认错人,他真的是李缙,你快过来啊!”

  晕!还没完了是吧,你喊别人过来干毛线啊!你经过我同意了吗,为了表示尊重,你好歹也问一下我嘛,怎么能不顾别人的意愿肆意而为呢!你没看出来我想走吗,换句说话,就是不想搭理你们这些人,因为咱们真的不是一路人,实在是交集不到一起去啊!

  李缙皱了皱眉,他希望那位叫佳华的小姐不要过来,这样他就不必再跟人浪费唇舌了,他现在嗓子很干,赖得说话,尤其是跟不必要的人说话。

  可是事与愿违,那位叫佳华的小姐还是露头走了过来,并且其余人等都跟着她一块走了过来。

  “……”李缙对此感到很无语,但他又不能走,人家都过来了,他要是忽然走了,那算怎么回事儿啊,岂不是太无厘头了。

  “李缙,我给你引荐一下。”转瞬间,那位叫佳华的小姐便来到了近前,倾倾指着她,充当起了介绍人,“我的这个姐姐姓卓,芳名叫佳华,她是京中有名的才女,她们家是开书院的,京中赫赫有名的铭鼎书院,就是她们家开的。”

  才女?开书院的?铭鼎书院?这个铭鼎书院在哪嘎达啊?

  李缙知道书院,但却没听说过这个什么赫赫有名的铭鼎书院。

  书院,是中国古代民间实施藏书、教学与研究三结合的高等教育机构,最早出现在唐朝,一开始是地方教育组织,发展于宋代,正式的教育制度是由朱熹创立的,原由富室、学者自行筹款,于山林僻静之处建学舍,或置学田收租,以充经费,教学以自学为主,采取自学、共同讲习和教师指导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理念是为了教育、培养人的学问和德性,而不是为了应试获取功名,后由朝廷赐敕额、书籍,并委派教官、调拨田亩和经费等,逐步变为了多为习举业而设的半民半官性质的地方教育组织。

  元朝时,书院制度极为兴盛,书院遍及各路、州、府,专讲程朱之学,并供祀两宋理学家,这是元代统治者从蒙古南下入主中原后,出于缓和阶级矛盾、进行文化控制的需要,元代统治者十分重视文化教育,其表现之一便是大力提倡理学,奖励书院,因而书院在元代得到了很大发展,但另一方面,官府对书院控制严密,自由讲学风气不浓,书院充满了官学气。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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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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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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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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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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