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竹书谣>第166章 齐地巨贾(一)
  我在心里长叹一声,对张孟谈道:“消息可靠便好。无恤说得对,以后这些暗里的事,我还是不问的好。广饶那边若来了消息,你只要告诉我他是否安好就行了。”

  “诺!”张孟谈抬手一礼。

  “夜深了,先生早些安寝。明日我陪先生去一趟清乐坊,向清歌姑娘解释今晚之事。”

  “姑娘如何知道她是清乐坊的人?”张孟谈话一说完便摇头自嘲道,“让姑娘见笑了,孟谈明日一定带姑娘好好逛逛临淄城。”

  “谢先生。”我俯身一礼,张孟谈还了一礼,起身走出了房门。

  “阿拾,赵无恤真的抓了别人的老父妻儿?”四儿皱着眉头把我从蒲席上扶了起来。

  “他有他做事的方法,我也不好多过问。睡吧,攒足了精神,明日才能痛痛快快地逛市集。”

  “嗯。”四儿收拾了地上的水罐、陶碗,又给躺在角落里呼呼大睡的无邪盖了一条薄毯,最后,擦了擦脚,爬上床睡了。

  我吹熄了屋里的灯火,把窗户轻轻地推开一条小缝。月色中,张孟谈背对着我站在小院中央。太子府一次,雍城郊外一次,这是我第三次见到他。太子府上,他谦恭平凡;雍城郊外,他机灵狡黠;今天,他虚假。

  刚刚在屋里,他的恭敬,他的频频退让,他无奈而惶恐的语气都让我觉得这个男人和夜色中匆匆离去的美人一样,戴着一层让人看不穿的面纱。

  张孟谈,你究竟在掩饰什么?

  月色中的张孟谈好似听到了我的心声,他猛地转过身,向我所站的地方投来一束冷冷的目光。他站在那里一动不动,直到我抬着窗子的手僵得快要发抖时才转身进了西厢房。

  当门板关合的声音从对面传来时,我长长地松了一口气。

  哎,我这赏景寻乐的好日子看来已经到头了……

  临淄城,有民六万户,每户若算五人,这里便住了三十万人。张孟谈带我们进城之前特别叮嘱,待会儿到了人多的地方要拉紧手,否则容易被人群冲散。

  被人群冲散?张孟谈说的时候,我和四儿相视而笑。今天,既不是祭春又不是岁末,哪里会有这么多人?但很快,富饶的临淄城就让我们见识到了什么叫作——在汹涌澎湃的人潮里,随波起伏。

  我和四儿拉着无邪的手,被四面八方挤上来的行人撞得东倒西歪。那些挑着担子、推着车的小贩从我们身边如青鱼般穿梭而过,偶尔视线交合,他们好似都在笑着说:“瞧这几个外乡人,定是新来的,连走路都没学会。”张孟谈在临淄住久了,这样的场面许是见惯了,什么时候停,什么时候走,什么时候侧身,游刃有余。

  当我们最终走过那段最拥挤的道路,一个巨大的,一眼望不到边的市集出现在了我面前。张孟谈说,这里就是临淄城最有名的两个市集——康庄和唐园中,以天下百货闻名的康庄。而以酒乐艳色闻名天下的临淄三十六教坊,就坐落在离康庄不到半里地的雍门街上。

  教坊做的是夜里的营生,所以雍门街上的三十六座教坊,不管名头大小,一律要等到食时之后才会开门。于是,张孟谈就先带着我们在商贾云集的康庄市集逛了起来。

  齐人“三重”,天下皆知。齐桓公称霸诸侯之时,齐相管仲曾在齐地施行了一套完备的重农、重工、重商措施。其中,重商一条发展到今日,已经使齐国成为了天下商人的乐土。在郑国、卫国行路时,我们三天两头地迷路,有时在道上走了五十多里地也找不到一家可以投宿的驿站。但自从进了齐国,无邪偷到了一张商人的“券证”后,我们这一路走得无比轻松。在驿站里,好吃好喝不说,就连拉车的马都有小童帮忙喂养。

  为了吸引天下商人,齐国一共有十六条对外通商的官道,每条官道上每隔几里就会注明前方道路的险易和离临淄城的距离。官道上每三十里设一处驿站,备足饮食、宿处。在大城附近的驿站还会有常备的车马和车夫,随时准备为外国商人及随行人员运送行囊。

  这样贴心周全的安排,再加上雍门街上的满楼红袖,一时间,列国商人蜂拥而至。

  “自上次和先生在雍城一别已有两年,先生这两年一直待在临淄城?”我和张孟谈走在闹市之中,时不时会有商贩上前与张孟谈互礼,并称呼他为高东家。

  “孟谈只是在临淄做点小买卖,替家主攒些钱财而已。”张孟谈带着我熟悉的谦恭笑容一边帮我挡开路上拥挤的人流,一边状似不经意地问,“姑娘这两年可是风光无限,孟谈一直很好奇,伍将军怎么舍得让姑娘这样的人才离了秦国,做了我们晋国的巫士?”

  原来,他昨晚的古怪神情就是因为这个。

  我笑而不语,继续低头往前走。

  张孟谈几步跟了上来:“姑娘笑什么?”

  我笑着摇了摇头,并没有打算要接他的话。

  张孟谈嘴角一弯,没有继续追问,只抬手指着前面一家青瓦朱门的商铺说:“那就是虹织坊,姑娘可以进去看看,若有喜欢的,只管记在我账上。”

  “这钱可是要记在高东家账上?”我蹲下身子,拿起路边小摊上的一条文绣腰带,微笑着问道。

  “姑娘通齐语?”张孟谈的眼睛愈发深沉。

  “幼时学过两年,没想到现在竟还没忘。”

  “看来伍将军对姑娘真是寄予厚望啊!”张孟谈淡淡一笑,取过我握在手里的腰带塞入了袖中,又取了一枚刀币递给了卖家:“可够了?”

  “够了够了,谢谢高东家!”小贩哈着腰恭恭敬敬地收下了张孟谈的钱。

  “高东家帮无恤做的是大买卖吧?”我问。

  “呵,小买卖而已。”张孟谈引着我上了虹织坊的台阶。

  “东家,你可来了!昨天你让人送去清乐坊的礼,被退回来了!”虹织坊的大门里突然冲出来一个小厮模样的少年,冲着张孟谈大声喊道。

  虹织坊的主人是张孟谈?!我一下便愣住了。

  在秦国,穿得起齐纨的人少,穿得起齐国虹织坊出的衣服的人,少之又少。当年在雍城,我只听说百里府的主母冉嬴每年会从齐地的虹织坊定制两套礼服,一套为春日祭神,一套为岁末祭祖。这一回,伯嬴的嫁衣也是虹织坊所制,前前后后花了足有千金,而且听她的口气,似乎不知道这虹织坊与赵氏有什么关系。如果齐国虹织坊的生意都算是小买卖,那张孟谈心里的大买卖是什么,我就真猜不到了。

  “姑娘先在这儿看着挑着,高修随后就来。”张孟谈朝我一礼,转身带着小厮进了虹织坊的内堂。

  高修?这事情越发有意思了……

  “阿拾,这儿的东西可真贵啊?”四儿在虹织坊里逛了一圈,问了一圈,灰溜溜地回到了我身边。

  “今天用不着咱们自己掏钱,去挑几方喜欢的丝帕,再给无邪挑两套冰纨制的夏衣,告诉掌柜就说是记在他们高东家帐上。”

  “这行吗?”

  “没事,去吧!”

  我在虹织坊里转悠着,期间不停地有人上门询价、订衣,也有蚕农上门兜售自己家的蚕丝。站在虹织坊的大门口,看着南来北往的商队,看着抹着汗、数着钱、满脸笑容的小贩,我忽然觉得齐国之所以强大,除了临山靠海得盐铁之利外,安民所居,劝民所业,利民富民的政条,才是它屹立东方,傲视群雄的真正原因。

  “姑娘在想什么?”张孟谈不知什么时候已站在我身后。

  “我在想,齐国强盛百年,也许,管相之功高于桓公。”

  “站在我虹织坊的锦衣美饰里还想着天下大事的女人,怕就只有姑娘你了。”

  我微微侧脸,见张孟谈手中捧着一只手掌大小的红漆木盒,想来里面装的就是被乐伎清歌退回来的礼物。

  “虹织坊天下闻名,不知先生是如何做了这里的主人家?”我问张孟谈。

  “我不是这里的主人,虹织坊是家主当年在齐地学剑时所置,我只是这里的管事,赚一点小利,混一口饭吃。”

  “这虹织坊的主人是无恤?!这事赵氏的人知道吗?”赵鞅派无恤到齐地学剑,是为了让他回去给伯鲁当侍卫的,没想到他十几岁就在齐国闯出了这样一番天地。

  “家主以高息为名在齐地置业五处,赵家无人知晓。”

  原来如此……

  无恤给伯鲁做侍卫,一年也只得谷物八石,但他平日里与新绛城的豪杰侠士相交,出手却极为阔绰。我怕他入不敷出,好几次都想送他些可以变卖的金石玉器,但通通都被拒绝。当时,我以为是他男儿的自尊在作怪,没想到他是真的“财大气粗”。

  “高东家把你的礼带上,咱们走一趟清乐坊吧。”

  “姑娘不问家主的另外四处置业在哪里?”张孟谈右眉轻挑,似是很惊讶我没有继续追问。

  “我为何要问?”我看着张孟谈的眼睛,轻笑道,“先生,我不是秦人的细作,如果你想问的是这个。”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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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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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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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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