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竹书谣>第一百四十章 北上晋阳(二)
  夜深沉,对岸的歌声和喧闹早已经归于平静。我贪恋着无恤怀中的温暖,不愿意离开。他紧拥着我的身子,仿佛一松开,我们就会永远分离。

  “和我说说你的故事吧,十五年前范氏、中行氏进攻赵氏时,你在哪里?”我问。

  “不想说。”他闭着眼睛把我往他身上靠了靠。

  “你告诉我,我就告诉你我小时候的事。”

  “所有的?”

  “嗯,所有你想知道的。”

  “范氏、中行氏进攻赵家私城时,我被关在柴房里挨饿受罚。”

  “为什么?”

  “因为我不小心给马喂了毒草,把一匹刚出生的小马驹弄死了。”

  “可你是卿相的儿子啊?”

  “卿父那时候根本不知道有我这么个儿子,又或许他知道,但府里所有人都只当我是个女奴的贱儿子。攻城的那天晚上,后院的女眷、仆役们都跑了,没人记得柴房里还关着一个我。”

  “那后来呢?”我把手覆在他手背上,努力想要给他温暖。

  “后来,我用燧石点火,烧了窗户上的木栏,自己逃出来了。”

  “疯子,你要是把柴房点着了,不就把自己烧死了吗?”虽然知道这些都已经是他的过往,我听着却依旧惊心。

  “留在里面横竖也是死,倒不如豁出去为自己挣一条活路。”无恤半眯着眼睛望着月色下的汾水,“我从窗口爬出来之后,头发烧焦了,衣服也烧没了,忍着痛追了二十里地才赶上赵家的队伍。”

  “幸好还能赶上。”我不由唏嘘。

  “可我刚一到,就听说卿父下令要把所有四十岁以上,十五岁以下的侍卫、仆役留下来拖延后面的追兵。”

  “拖延追兵?这明摆着是让你们去送死的!”

  “是啊,幸亏兄长当时在人群里看见了我,就把我救了下来。”

  “他知道你是他弟弟?”

  “傻丫头,他是世子,我是什么身份?他只当我是个牵马喂马的小童。那时候,他刚刚被立为世子,卿父让他学骑马,他胆子小不敢骑,就让我替他牵着马,在园囿里一圈一圈地绕。到后来约莫过了半年,他们才发现我也是卿父的儿子。”

  “那之后呢?你的日子可好过些?”

  “挨打挨饿少了,兄长到哪里都带着我,卿父于是许我做了他的侍卫。后来,我被派到齐国学剑,学成之后又被派到秦国做了两年的官。”

  “可你不是说,是张孟谈替你做的官?”

  “嗯,我那两年周游天下,拜访各国剑宗,研习剑术。”

  “红云儿……”我看着他的眼睛,不禁感慨,原来他自信洒脱的背后还有这样一段不堪回首的过去。

  “怎么,觉得我可怜了?”

  我微微地点了点头,他笑着把脸往我嘴边蹭了蹭:“那便安慰我一下吧!”

  我屏住呼吸,轻轻地在他唇上印了一吻。

  他的身子在我吻上他的一瞬间僵住了,我伸手抚上他的脸,那里滚烫一片。

  “你脸红了吧?”夜色中,我揶揄道。

  他点了点头失笑出声:“丫头,你定是上天生来折磨我的。”

  我笑着侧身搂住他的腰,窝在他怀里呢喃道:“红云儿,我有时候觉得,你便是我,我便是你。咱们这两块贱骨头,居然还能在这个乱世活下来,还活得挺自在。”

  无恤把下巴抵在我头顶,叹息道:“我嫉妒伍封,也不喜欢他,但我仍旧感谢上苍让他救了你。”

  “你之前问过我阿娘的事,其实冥冥之中我总觉得自己其实出生在晋国……”我眼皮有些打架,说话越来越缓。无恤摸了摸我的头,将我打横抱了起来:“我不急,我还有一辈子的时间听你慢慢说。天马上就要亮了,我先送你回去睡觉。”

  无恤把我送回营帐时,东方已经露出了鱼肚白。外面的天越来越亮,四儿起床后,给我到河边打了一罐水,我胡乱洗漱了一把就钻进了马车。这一日,邮老头骑着我的小白在外头吹风,我则抱着四儿的腿躲在马车里睡觉。

  从新绛到晋阳,我们跋山涉水,起早摸黑,走得虽然辛苦,但好歹还算顺利。因为有赵家的黑甲武士开道,一般的匪盗也不敢对车队下手。走了半个多月,只在路过汾水河畔的霍太山时,碰到过一群不要命的抢匪。可那时还没等我冲出马车,三十几个匪盗已经被无恤他们砍瓜切菜一般地解决了。无邪饶是速度再快,也只分到了三个,事后在我耳边抱怨了好几天。

  北方的春天来得比新绛晚了一个多月,连绵的春雨在我们到达太谷时不期而至,而且一下便下了五天。无恤决定让车队在太谷城稍作整顿,待到天晴时再出发前往晋阳。

  太谷是晋阳城的粮仓所在,当日在太史府与栾涛比试演算之术时,史墨就出了一道从太谷往晋阳运粮的题目。兴兵打仗,粮草永远都是最重要的物资,因而太谷城的守备比其他同等大小的城池要更为森严。

  太谷的城尹祁力是一个身高九尺长须垂胸的大汉,在我们的车队刚到太谷城时,他正带着几个亲卫巡视粮仓,以致误了出城迎接的时间。无恤知道后并没有责怪他迟来失礼,反而夸赞了他几句,请他带着我们在太谷城逛了一圈。

  祁力在前头同无恤介绍城内粮仓的布局,粮仓外守卫的数量及轮换的方式,我跟在后面,直盯着祁力腰上的一个铃铛纳闷。

  “这次地龙涌动,晋阳城方圆百里都遭了灾。灾后易出暴民,太谷城的粮仓此后几月务必要守好。明日我给你列个单子,你按单子上的数目派人把赈灾粮运到各地去。”无恤事无巨细地跟祁力交待着此次救灾的事宜,祁力听得认真,时不时还会提出几条自己的意见,无恤因而心情大好。“子黯,你觉得粮仓的守卫布置得如何?”他笑着问我。

  “粮仓府库从里到外,从高到低都有士兵守卫,城尹安排得很是周全,只是这四处士兵轮换的时间再错开些就更好了。”我停下脚步,颔首回道。

  “巫士和我的想法一样,集中轮换容易让匪盗趁虚而入,城尹不妨把里、外、高、低士兵轮岗的时间错开,确保每时每刻都有人看守。”

  “诺!”祁力肃声应道。

  “城尹,小巫有些好奇,你为何佩了一个不会响的铃铛在身上?”祁力身上挂的铃铛有手掌大小,铃铛里面塞了一条粗麻布,因而他走路的时候铃铛并不会出声。

  “这是太谷城的警铃,当天负责巡视粮仓的士兵都要带上这个,一有情况就扯掉布条,摇铃示警。”

  我和无恤听完相视一笑,这太谷城尹说话不卑不亢,做事条理清晰,确是个可以信赖的君子。

  无恤见太谷城一切井然有序,才真正放下心来,休息了几日。

  春日的雨下得淅淅沥沥,分外缠绵,屋前一棵古柏被雨水洗得葱翠发亮。在古柏高大的树冠底下躲着一只圆头圆脑的小雀子,它一身漂亮的翠色羽毛被雨水打湿了,一撮撮贴在身上。小鸟许是懊丧,许是恼这缠绵的春雨湿了它的美貌,正一刻不停地用它红色的小喙梳理着身上的羽毛。

  “你瞧,这小家伙可真爱美。”我靠着斑驳的木柱坐在屋檐下赏雨。

  无恤拎了一壶酒侧身躺在我身边,嘀咕道:“我倒没见过哪个女人像你这样不爱美的,成天穿着男子的衣袍到处跑。”

  “这样多自在。”我伸手夺了他的酒壶,仰脖往嘴里倒了一口。

  “以后只有我们两个人的时候你还是换回女装吧!”无恤用手支着脑袋细细地打量着我的脸,“为什么我从未见你用过脂粉?我以为每个女人都会喜欢。”

  “原来红云儿喜欢满面脂粉的女人啊!那以后我便每日描眉、涂唇,着曳地纱裙,为你弹琴歌舞可好?”我把脑袋凑到他面前,用最甜蜜的嗓音娇嗔道。

  他看着我的脸,沉默了半晌,失笑道:“是我错了,我如何能让你成为那样的女人。你便是日日烂泥涂脸,也是天下最美的女人。”

  “哼!口是心非的男人。”我冷哼了一声撇过头去。

  “走,陪我去个地方吧!”无恤用手捏着我的下巴,轻轻地在我鼻尖啄了一下。

  “不去!”

  “阿拾……”他的声音越发甜腻。

  “去哪里?”

  “昨日听祁力说,太谷城城北有一处山谷,谷中有一棵千年神木,有情人若在它身上刻下名字,便永世不再分开。”

  “我不去。”我拂开他的手,低头讪讪道。

  “为什么?”

  “和你捆在一处一生一世,那我将来若是遇上心仪的俊俏儿郎,岂不要后悔?”

  “你不想和我一生相守?你还是想走?”无恤怔怔地看着我,眉头紧蹙。

  我支起身子凑到他耳边,轻声道:“笨蛋,我骗你的。”

  “你……”无恤回过神来要抓我,我已经一个翻身跳到了院子里:“干嘛,只许你耍弄我,就不许我耍弄你了?”我在雨中笑盈盈地看着他。

  无恤迈步走入雨中,轻轻一拉将我揽进了怀里,一声悠长的叹息在我头顶响起:“随你现在如何耍弄我,只期望将来你不要狠心离了我……”

  “无恤,我刚才是戏耍你的。”我抬头柔声道。

  “嗯,我知道。”他用手扶着我的脑袋,声音里竟有浓浓的哀伤和不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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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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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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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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