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我已经换下了身上的丝绢礼服,改穿了一套春芽的粗麻布裙。
“贵女,我能摸摸你的衣服吗?长这么大,我还没见过丝做的衣服呢!”春芽盘腿坐在我身边,一双眼睛恨不得贴到那套朱红色的礼服上。
“你若喜欢,就穿上试试吧!”我把礼服一抖,整件摊放在床铺上。
百里府的司衣用色、用料、用线都是少有的华丽。这礼服衣缘和下摆上的绣样少说用了四捆的金丝线。暗烛之下,缠缠绕绕的藤蔓发出幽幽的金光,生生晃晕了春芽的眼。
“我能穿吗?真的吗?”春芽对着礼服突然慌了手脚,她起身理了理头发,搓了搓手,猛咽了好几口口水。
“春芽,你可有嫁衣了?”我笑着问。
“呃——做了,贵女身上穿的就是。”春芽摸着手底下的丝绢,喃喃自语道,“原来这就是丝绢啊……”
我低头看着自己身上崭新的麻布襦裙,心中一暖,便把礼服往春芽那边推了推:“那我把它送给你做嫁衣吧?”
“这怎么成!”春芽吓了一跳,连忙摆手道,“我要是穿了这个,是要杀头的。不成不成。”
“你去给我拿些针线来,我替你改改样式,后天成亲时就能穿了。”
“贵女,你是说真的?”
“自然是说真的,还愣着做什么,快给我拿针线去!”
这一夜,我把百里府给我做的礼服拆了线,缝成了庶民成婚时允许穿着的深衣样式。春芽托着下巴,喜滋滋地在我身边看了一整夜,天快亮的时候,才合上眼睛睡了过去。
正午时分,当春芽穿着我新缝的嫁衣出现在东屋时,妇人的眼里竟流下泪来。她看着自己即将出嫁的女儿捂着嘴泣不成声。
昨夜,妇人喝了几口浊酒,曾骄傲地同我说,她男人死的时候,她都没有哭,她们娘仨是野地里的茅,再干的地都能活,没男人也能活。
可她今日却哭了,抱着她的两个女儿嚎啕大哭。
我突然疯狂地想念阿娘,如果她还活着,如果她也有机会看我披上嫁衣,她是不是也会落泪,也会像妇人这样痛哭出声。
我原本想着住上一晚就继续往西北赶路,但妇人死活不放我走,硬要留我下来参加春芽和阿牛的婚礼。我推辞不过,便留了下来。
成婚当日,春妞和村里几个大一点孩子从渭水里摸了一篓子的小鱼。妇人烧着火,煮着鱼汤,她的眉毛在笑,眼睛在笑,就连额头深深浅浅的皱纹里都漾着笑意。村里其他几个来帮忙的老妪坐在院子里一边聊天一边摘洗着野菜,她们都说寡妇家终于有喜事了。
春芽要嫁的人是同村的阿牛,憨厚老实的小伙子见到朱衣高髻的春芽惊得说不出话来,半天才傻笑着蹦出两个字来:“好看。”
春芽家里没有当家的男人,阿牛娶了春芽后是要住进来的。他们的婚礼和我之前在姆教那儿学到的完全不同。没有祭神,没有巫祝,只一帮男男女女聚在院子里喝酒聊天,吵吵闹闹。
我在屋里闲不住便跑出来替妇人一起分野菜鱼汤,几个村里的小伙子以为我是春芽家远房的妹子,就围在我身边说些有的没的调笑话。
我蓦然发现,我是喜欢这种日子的。轻松舒坦,心里空空的,脑子里也空空的,不用去考虑生死攸关的大事,不用去费心权谋,只需想着一锅水放多少条小鱼,放多少把野菜,加了盐还是未加盐。
“姑娘,再给我加碗汤吧!”身后有人拿碗顶了顶我的背。
“来了——”我舀了一勺白嫩嫩的鱼汤笑着转过身来。
然后……我把一勺鱼汤连着两株野菜全都浇到了那人的头上,随即推开人群飞一样跑了出去。
黑子抓到我时,头顶还挂着一株烧烂的野菜,额头也被我用石头砸了一个大包。当然,我的样子也没好到哪里去。
“你放开我——”我的手脚都被黑子用麻绳捆了起来,中间要是穿上一根木棍就可以直接被人当做野猪抬走了。
“死丫头,小爷我早就看出你不是什么好货。你这是要把我往火坑里推啊!”黑子一把把我扛到了肩上,一边走一边抱怨,那说话的腔调,好似我做了多少丧尽天良的事。
“我怎么把你往火坑里推了?你要杀我,难道还不许我逃!”我趴在他背上斜侧过身子,两只手握成拳狠狠地在他后脑勺上砸了一记。
“你——小爷我宰了你!”黑子吃痛把我往地上一放,一手捂着脑袋,一手拔出剑来。
“我不是百里氏红药,我凭什么要替她去死!”我闭上眼睛冲他大吼了一声。
“你说什么?”
“我说我不是百里氏红药。我叫阿拾,是秦国将军捡回家的孤女。我无父无母,要过饭,打过架,的确不是什么好货。你要杀,便杀了吧!”我睁开眼睛看着黑子,自己把脖子往他剑上凑了凑。
黑子一惊把剑往后一收:“你这丫头满口谎话,我不信你。”
“是你们自己眼拙,百里氏的女儿今年十八,早已束发及笄。我未满十五,梳的是总角。况且,那日红药穿的是赤色,我穿的是朱色。赤红是正色,为尊。我卑她尊一目了然。”
“你的意思是,那天喝了忘忧酒被大叔扔到河里的那个才是百里府的女儿?”黑子两只眼睛瞪如铜铃,惊讶之下说话都变得有些结巴,“那,那你的匕首?”
“你到雍城打听打听就知道,公子利与将军府的阿拾一向要好。这样的东西,将军府上多得是。你既然接了杀人的活,就应该打听清楚,做好准备才动手。像你这样冒冒然往前冲,就算这次不栽在我手里,早晚也得死翘翘!”
黑子被我一席话堵住了嘴,嘟囔了半天再也说不出话来。
“红药现在肯定已经回府了,百里氏的人到了梅林也只会看到楼少康一个人的尸体。你们的计划已经失败了,我劝你还是赶紧把我放了,早点通知你大叔逃命要紧!”
听了我的话,黑子的脸红一阵白一阵。春寒料峭的日子,他前额的发际处硬是冒出了一层密密的细汗。
我该死的同情心立马冒了出来,站起身来小声问了一句:“我坏了你的事,你回去不会真的要送死吧?百里府我是不会回去了,要不——你把我放了,我们一起逃走?”
黑子呆呆地看了我一眼,身子一蹲,大手一揽又把我扛到了肩上:“就算是受死,我也得回去。”
“他们是不是给你也下毒了?是不是不回去照样也是死?”我倒趴在他背后不死心地问道。
“胡说什么!你不懂!”黑子呛了一句,徐徐道,“就算你不是百里氏的女儿,我现在也不能放了你。不过你放心,大叔很喜欢你,前两天还在同矛叔念叨,说你是个人才,死了实在可惜。我先带你回船上,等他们两个办完事回来,给你喂点忘忧酒就放了你。”
“你们真会放了我?”听黑子这么一说,我立即停止了挣扎,乖乖地趴在他肩上。
“应该会吧……”黑子闷闷地回了一句,快步朝渭水走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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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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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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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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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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