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继续讨好伍封,日落后我拿着补好的军袍去了他的寝卧。可刚到门口就被婢女拦住了,连门都没让我进,只是把衣服拿了进去。他上次这样生气,还是夫子刚过世的时候,为的是我与游侠儿当街打架的事。但这次又是为了什么?
晚上回到院子里,四儿看我闷闷不乐忍不住问:“你这又是怎么了?这几日我看你和将军都怪怪的,出什么事了?”
“我也不清楚,可能是我做了什么错事吧!”我坐在床榻上唉声叹气。
四儿起身把门合上,走到我旁边小声道:“你说,会不会是将军发现我们在院子里藏了人了?”
“这怎么可能!人不是一直在院子里待着吗?”
“我看你这两天心烦就没敢告诉你。那家伙醒了以后一直不肯喝黍糜,老去膳房偷鸡吃,偷吃还不算,还把带血的鸡毛、鸡骨洒了一地。大头师傅以为是外头的野狗干的,今天已经跟府里的卫士们都说好了,明天要带人在鸡窝守着,怎么都要打死那只偷鸡的野狗。”
四儿见我不回话接着又说:“我的好阿拾,他身上的伤也好得差不多了,再这么留下去总要留出祸事来。要不,咱们明天就把他送走吧?”
我知道四儿是担心我事情败露之后会受伍封责罚,可我一想到无邪的样子又实在不忍心把他再送回山里去。“我本来打算这两天找个机会和将军商量一下,最好能让他留在府里做个卫士,之后我再找机会教他说话。但现在看样子是行不通了。明天早上,我们找辆牛车把他送到西郊的摩崖山上去,那里可能更适合他,你也不用整天提心吊胆了。”
“好,就这么决定了,明天我陪你一起去!”
第二天天没亮,四儿就去集市找了一辆牛车。我带着无邪从后门偷偷溜了出来,想想这几日伍封不太理我,倒也不是坏事,否则像这样出门很快就会被人发现。
出了内城又出了城郭,入眼已是一片广袤的原野。
清晨的露珠凝结在青青的草尖上,当我们车轮驶过时,那些晶莹剔透的小珠子就顺着叶片滚落下来,回到了大地的怀抱。
四儿驾着牛车哼着小调,仿佛我们三人今日只是出来郊游的。
初升的太阳被五彩的云朵遮挡着,只露出小半个亮亮的影子,微风夹着青草味吹在脸上,让人很是惬意。一路上,无邪都很兴奋。我想,也许我的决定是正确的,外面的世界的确更适合他。
“阿拾,我们到摩崖山了。前面山路太陡,牛车上不去,你和这小子说说,让他赶紧回他该回的地方去。”
“知道了,你在这儿等我。”
我拉着无邪下了车,又牵着他往山上走了一小段。
“无邪,我只能送你到这儿了。这里也许没有鲜虞国的恒山好,但总比将军府的院子要自在。秦人相信这山里住着神明,所以不会轻易来这里狩猎,这样你也能安全些。好了,我们就此别过,你去吧!”我把无邪往山上推了推,自己转身下山。
走了没几步,无邪就纵身跳到了我面前,一脸不解的看着我。
我摇了摇头,指着他身后的高山道:“我和你不是一个世界的人,你跟着我终究不是幸事,快回去吧!”
“啊——啊——”无邪拼命地摇头,努力张嘴想说些什么,却怎么都说不出来。因此更加急躁起来。
我狠下心把他的手用力掰开,转身往山下跑去。可旋即又被冲上来的无邪一把抓住了。他一手拎着我的腰带,一手猛地一托把我扛到了肩膀上。我突然意识到他想干什么,开始拼命挣扎起来:“无邪,你放我下来!我不能跟你住在一起,你快放开我!”
显然我的拳打脚踢对无邪一点作用都没有,他扛着我就往山上跑去。
四儿牵着牛车站在远处,看见这样的场景,拔腿就冲了上来:“喂!臭小子,你快把她放下来!”
无邪回头看了一眼四儿,转身抓住身侧的一根藤条,借力跳到了山涧的另一侧,紧接着又是几个起落。下一刻,我的身边就只剩下藤蔓丛生的树林,哪里还有四儿的影子。
在常人寸步难行的密林里,无邪如鱼得水,他肩上扛着我,动作却丝毫不见迟缓。
“你究竟要带我去哪里……”我被他倒挂着脑袋一路颠簸,最终两眼一黑晕了过去。
等我再次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只身躺在一个黑漆漆的山洞里。地上是平坦的岩石,摸上去有些潮湿,有的地方甚至还长了厚厚的青苔。正上方的石壁上不停地有水滴下来,落在地上发出叮咚的响声。
这是哪里?
我小心地坐了起来,摸索着想要走出去。
走了不到二十步,一个转弯,岩石后面隐约有光线透进来。
是洞口!我心中一喜连忙往外跑了几步。
扒开洞口的藤蔓,才发现外面的天早已经黑了,空中一轮孤月高挂,连半丝云彩都没有。地上所见只有重重树影,四周悄无人声。
趁着月色转了一圈,发现这山洞位于摩崖山的山腰,因为洞口被茂密的藤蔓覆盖,看上去与周围的岩壁巧妙地融为一体,极为隐秘。离洞口不远的地方有一处高约十丈的瀑布,在月光的照耀下,犹如一条发光的银练垂挂在山间。
夜风卷带着细小的水珠吹打在脸上,让我晕乎乎的脑子变得清明了些。
传说摩崖山下有一条摩崖溪,溪水常年不涸,即便是碰上旱年,也总有清澈的溪水流出。因此,不管是雍城里居住的国民(1),还是在城外居住的野人(2),所有人都相信这里的溪水能治百病。有时候,邻近城池里的贵人也会慕名前来取水。如果,这摩崖溪的源头就是我眼前的这处瀑布,那是不是意味着只要我顺流而下就能回到雍城郊外了?
虽说现在是晚上,不便行走山路,但天空朗月高照,脚下青草、落叶清晰可见,我至少不用担心会失足落下山崖。踌躇片刻后,我决定要早点离开。此时不走,待会儿等无邪回来了,想走也走不了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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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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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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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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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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