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短袄是我六岁那年柏妇帮我做的,袖子虽短了许多,但却是我唯一一件冬衣。今天也不知是在哪儿刮破了,后背心上竟多了一道两寸多宽的口子,露出一堆乌黑发霉的破絮和成团的芦花。
夹层湿了,冬衣就算废了。之后三个月,我怕是要挨冻了。
我叹了一口气,把袄子丢在一旁。然后,像往常一样从书架上取了一卷竹简摊在案上。
将军府里的仆役多是庶民,而我只能算个奴隶。别说没有机会读书识字,要是拿出去卖了,说不定还抵不过一张狗皮。可我疯狂地想要识字,我想知道阿娘每日哄我睡觉时唱的是什么歌,我想知道她疯疯癫癫时说的是什么话。一个人如果盯着另一个人看上十日、百日,即使不说话,他们也会认识彼此。那么,如果我每天都盯着这些竹简看,是不是终有一天我也能认识它们?
“我是阿拾,你们认得我了吗?”我用指尖轻轻地抚摸着竹条上歪歪扭扭的墨痕,喃喃自语。
咔,门外忽然传来一声轻响。
我心下大惊,想要起身收拾案上的书简却已经来不及了。
“子昭,你可真会挑日子啊,雍都这半月属今天的雪最大,你偏赶在这时候回来。”说话的是一个身穿韦革裼衣的中年卿士,他推门而入却不往里走,只笑呵呵地看着门外。
“既知雪大,百里兄又何苦出城相迎?”门外,有积雪压断了树枝,在那声脆响里我听到了一个陌生却温暖的声音。
是将军回来了吗?我壮着胆子抬起头,伸长了脖子往外看。
“我可等了你四年了,这么大的雍城除了你,就没人敢和我上摩崖山夜狩。”革衣男子搓着手转身来寻火炉,我还没看清竹门边上颀长的人影就被他抓了个正着,“哎,这是哪里来的垂髫小儿?”他看着我,讶异道。
我一对上来人的眼睛连忙扑跪在地上。
革衣男子走到火炉旁,捡起我落在脚边的一卷竹简,惊叹道:“哦吼,这样小的年纪识字已非寻常,读的竟还是兵家之书!”
“禀贵人,婢子不识字,只……只是在擦拭书卷。”我低着头,战战兢兢地回道。
“拭卷?用手不成!”男子用竹简抬起我的下巴,他端详着我的脸,嘴角忽然一扬,转头对身后来人道,“子昭,这小儿生得有趣,不如送给我吧?”
送给他?!我脑中一炸,慌忙朝他身后望去。
青巾束发,儒衣胜雪的将军就这样出现在我面前。我看着那张天神般的面孔,心里又惊,又喜,又慌,又怕。列国之中,士族间转送奴仆是极为寻常的。只要有人开口求取,几乎没人会拒绝。难道,我四年之后第一次见到他就要被转送他人吗?
不,我不要——
我有口难言,只能瘪着嘴,用乞求的眼神望着自己期盼了四年的人。
将军看了我一眼,并没有说话,只笑着从革衣男子手中取回了那卷落地的竹简:“国君今日又赐了百里府十名寺人,你何苦再从我这讨个小儿。”
男子一愣,随即大笑,朗声道:“也是,你府上的仆役着实有些少,回头我再赠你几个能干得力的。”
将军含笑答谢,转头对我吩咐道:“没你的事了,下去吧!”
“诺!”我匆忙起身,逃命似地奔了出去,跑到门口又想起自己的破袄还丢在炉火旁,只得红着脸转回头拿了,复又冲出门去。
“子昭,你瞧这一地烂草。看来,这小儿果真不喜我啊!”跑到书房外,耳边传来革衣男子大笑的声音。
我低头一看,发现短袄里潮湿发霉的烂草竟被我撒花一般抖了一路。
我唉声叹气地回到了自己的屋子,嗯哼着爬上床用被子捂住头,不想说话也没脸见人。四儿不知道我方才的遭遇,还献宝似地凑在我脑袋边小声道:“阿拾,你知不知道将军已经回来了?你知不知道我给你拿了什么好吃的?”
“不知道——不知道——”我裹着被子滚了一圈,闷闷道。
“你真不知道?!”四儿一下提高了嗓门。
“知道,我当然知道!”我跳坐起来一把抱住四儿,哇一声就哭了,“将军刚刚差一点就要把我送给百里大夫了!我破袄里的烂草也全抖在他书房里了。他现在肯定讨厌我了,他肯定后悔当初带我回家了。四儿,你说他明天会不会让家宰把我送到百里府去啊?我不去,我不去——”
四儿看了一眼我丢在地上的袄子,虽不太明白我的话,却紧紧地抱住了我的脑袋。
于安见我哭得伤心,凑上来道:“你别难过了,秦国百里氏乃是大族,宗主百里裘是五羖大夫百里奚(1)的后人,又娶了秦君胞姐为妻,你若在他府上为婢,也未必不如这将军府啊!”
我一听他这话,立马就想起百里大夫看我时,那张挑瓜捡菜的脸。“就你这晋人知道的多!”我一把将于安从床沿上推了下去,哭骂道,“贱民在你们这些贵人眼里从来就不是人,瓜啊,果啊,罐啊,釜啊,搁哪里不一样,搁得高些还值钱些,对吗?”
“阿拾,你干什么?他身上还有伤!”四儿轻呼一声,连忙下床去扶于安。
我握紧自己的手,怔怔地看着地上眉头紧蹙的少年,脑子里乱成了一锅粥。我这是怎么了,他是他,他和他们不一样。
“你别怪她,她就是颗栗子,一有火气就乱爆。”四儿瞪了我一眼,对于安道。
“没事,是我不好。我忘了,这里也是她的家。”于安从地上爬起来,一脸歉意。一个“家”字从他口中吐出,竟带了比苦荼蓼更苦的味道。
我想到他此时此刻的处境,忽然觉得自己真的不是个人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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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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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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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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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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